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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0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01 15:01:53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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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熊兆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固废处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层面加强政策倾斜及业务指导,从省、市层面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依托钟山区及周边地区电厂固废资源,多渠道开展固废利用下游产业招商引资,合理布局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强化存量拓展增量,积极打造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区,推动'煤-电-材'产业链绿色、循环、高效、持续发展”的建议答复情况

(一)强化政策支持。2023年4月,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火电企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大招商引资和财税金融政策力度,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基金投放、交通运输等方面积极支持火电企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能源等部门在项目环评、备案、土地等手续方面予以支持,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实现产废、利废企业协同耦合链接、融合发展。

(二)推动示范创建。印发《贵州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组织开展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创建工作,将六盘水钟山产业园区等13个开发区列入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创建名单。

(三)研究标准规范。2025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编制粉煤灰暂存、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明确粉煤灰暂存、充填利用、回填利用、道路利用等污染控制指标要求,着力解决粉煤灰产生量大、堆存量风险高、综合利用途径受限等问题,为粉煤灰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技术规范已编制完成,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四)开展造土造地试点。2024年7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水利、林业、科技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有条件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的通知》,同时发布《贵州省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技术指南(试行)》,在六盘水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通过将煤矸石用于生态恢复治理、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建设等填沟活动,探索符合贵州实际的煤矸石处置利用工程技术路径。目前正在六盘水市实施第一批3个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预计消纳煤矸石约300万吨。2025年6月,生态环境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在充分总结第一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拟实施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

(一)培育壮大综合利用产业。紧盯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集聚区,加快推进六盘水钟山产业园区等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能源行业副产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积极培育综合利用企业,努力提高综合利用能力。

(二)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对火电企业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快速审批,助推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效益。指导和帮助各地谋划实施EOD项目,加强专项资金统筹、规范资金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将能源行业副产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列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助推贵州能源产业绿色发展。

(三)推动示范项目延伸。及时总结煤矸石示范项目成果与经验做法,参考煤矸石填沟造地技术规范内容,综合分析粉煤灰、石膏等火电固废堆存实际与综合利用现状,推动煤矸石示范项目向粉煤灰、石膏等延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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