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推进珠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建立生态补偿有关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现就提案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珠江流域(贵州境)概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其中,珠江流域面积60420km2,包括南盘江水系、北盘江水系、红水河水系和柳江水系,占全省总面积的34.3%。珠江流域水质总体优良,39个国控断面38个水质达到优良,优良率97.4%。8个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二、珠江流域(贵州境)生态补偿实施情况
按照“谁超标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市县为主,省级奖补”原则。省政府于2020年印发实施了《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黔府办发〔2020〕32号),并采取各市(州)横向补偿与省级奖补相结合方式进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其中,在我省珠江流域的南盘江水系、北盘江水系、红水河水系及柳江水系等水系干流设置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8个,按月开展水质监测,每年进行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截至目前,珠江流域共收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13.54万元,均用于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三、关于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多元融资机制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我厅已建立省级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和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并将2个项目储备库同步管理、统筹推进。积极收集、储备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化投资项目,并组织生态基金管理人和在黔金融机构对储备项目进行逐一梳理和筛选,同时指导各地谋划项目,帮助各地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截至目前,生态基金已累计投资项目24个,投资金额25.99亿元,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250.08亿元。其中,投向水务一体化和再生水厂等项目9个,投资金额9.75亿元,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92.81亿元,为解决地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缓释地方财政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和借鉴提案中的有关建议意见,持续用力推进珠江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珠江流域(贵州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修改完善省内流域(含珠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积极引导珠江流域上下游有关县(市、区)政府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现全覆盖。二是积极探索珠江流域(跨省)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联席会议为载体,加强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等珠江流域有关省(区)沟通协调,积极探索西江滇黔桂粤澳、都柳江黔桂等跨省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争取国家对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补资金支持,建议奖补资金按照“先建先补、先建多补”原则予以实施,调动有关省(市、区)与我省签订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积极性。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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