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前林委员提的第1156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固体废物赤泥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全省赤泥堆存过程存在问题
我省氧化铝行业产生的赤泥堆场大多位于岩溶洼地或沟谷中,由于历史原因,赤泥堆场选址和防渗处理措施标准不够高,加之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过去对固体废渣堆场的防渗工作重视不够,堆场中的强碱性渗滤液通过溶缝、溶隙等渗漏并进入地下水系统,及有可能对岩溶水造成污染。
此外,全省范围内部分建设时间早于《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DB52/865-2013)实施时间的赤泥堆场,虽然对赤泥堆场进行了有效防渗,未对下游受纳水体造成污染,但其赤泥堆场存在回水池规模偏小、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等问题,虽未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但碱性废水可能翻池的环境风险仍然存在。
二、积极开展赤泥污染防治
(一)强化监督管理。赤泥堆场运行期间,督促各企业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和台账制度,记录堆场有关运行管理情况;定期检查维护堆场防渗工程,定期监测地下水质,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定期检查维护渗滤液、工艺水集排水设施和处理设施,定期监测渗滤液、工艺水及处理后的排放水水质,发现集排水设施不通畅或处理水质不能满足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对生态造成影响。
(二)加强运营管理。督促责任单位对因停产造成渗滤液不能回用的赤泥堆场产生的渗滤液加强运营管理,渗滤液有效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要求企业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定期巡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落实标准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对堆场及配套设施不能满足《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DB52/865-2013)的赤泥堆场,及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堆场标准化建设,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四)加强技术研发。拜耳法赤泥由于不同于烧结法赤泥的性质,综合利用途径较少,配合相关部门在铝土矿选矿、提高矿石溶出率、赤泥提碱与氧化铝、赤泥中有用元素高效综合回收利用及控制放射性等方面加强研究与投入力度,尽快取得拜耳法赤泥综合利用技术突破。
(五)强化政策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赤泥综合应用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利用赤泥的积极性,配合相关部门颁布相应的赤泥综合利用再生产品相关标准,加大对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推广使用力度,逐步提高赤泥综合利用率,为涉赤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加大对赤泥综合利用的鼓励政策,特别是跨行业的政策支持,如赤泥下游行业建材和水泥,鼓励下游企业更多的使用和消化赤泥产品,将赤泥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和支持在市政工程、公路交通、土壤修复等工程项目中使用赤泥产品及新材料。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尹 健;联系电话:8582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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