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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0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18 16:54:34 来源:自然处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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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贵州境内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深化认识、战略统筹方面

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加大宣教力度

我省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持续不断的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连年开展节能宣传周、生态日、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生态文明论坛等系列活动,从环境污染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宣传、普及,不断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大保护的良好氛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不断深入人心。二是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应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络视频、有声电视台等方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二)深入推进各类规划或方案的落实

我省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完成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中期评估。统筹编制全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启动了乌江等11条省管河流干流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省已安排专项资金236.88万元,启动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建立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库,并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三) 关于定期举办论坛方面

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多省份多方面的统筹协调。建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论坛举办工作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以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我省作为长江流域省份之一,积极参与论坛举办相关工作。

二、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方面

(一)建立政府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以省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省政府常务工作的省领导为副组长,分成员包括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按照相关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并印发《贵州省年度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内容包括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各项专项行动)、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要点》中“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其中一项就是“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目前正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拟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二是成立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委会”),省环委会主任由省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省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环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委会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研究制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规划计划,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发展的方针政策,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4)统筹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

(二)建立生态文明技术创新机制

一是加强区域合作。与重庆、四川、云南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与云南、四川建立赤水河流域合作框架和川滇黔三省交界区域环境联合执法机制。与四川建立了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探索实施流域环境保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与云南建立《万峰湖库区水环境保护协调备忘录》,架设跨界河流和万峰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框架。与重庆建立绿色产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机制,引进了重庆猪八戒网等一批企业在贵州开疆拓土;签订突出环境事件合作框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对赤水河流域内80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开展乌江、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等四大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四个流域累计缴纳生态补偿资金3.47亿元,专门用于各市州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编制西江等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方案。探索建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启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一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工作。与云南、四川共同推动跨省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争取国家下达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6.13亿元,居全国第2位。三是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并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包括:(1)重点生态县域;(2)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域;(3)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4)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5)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

三、项目引领、重点加力方面

(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项目实施

我省已设立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项目库,储备项目621个,总投资10448亿元。大力推进大生态工程包和绿色经济工程包项目实施,大生态工程包和绿色经济工程包项目283个,总投资121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93亿元。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扶持,国家已设立长江经济带污水垃圾专项资金,近年来,我省争取到城镇污水垃圾中央预算内资金约20亿元。

(二)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是大力推进十大千亿级产业。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千企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把工业节能、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智能化等作为改造重点,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按照“一个产业、一个省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实施方案”的要求,分产业制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指导帮助十大产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增效益、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增产、增收、增效。坚持“全省一盘棋、上下一条线”,把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抓紧抓实。二是积极推进“千企改造”工程。切实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千企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把工业节能、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智能化等作为改造重点,加快传统产业创新发展和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2019年从全省十大重点行业中筛选出省级“千企改造”龙头和高成长性企业217户,带动全省1256户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涉及项目1321个,完成投资1050亿元,利用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工业项目资金52.3亿元,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专项资金安排8亿元。有效推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转型,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9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2019贵州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指导各地推进工作落实。2019年,全省共淘汰不符合安全、环保、质量、能耗及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322.7万吨,涉及企业42户,均已全部关停退出。四是扎实开展重点行业节能监察。2019年,我省印发实施了《2019年贵州省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专项监察要求及我省实际开展节能监察工作。2019年,全省完成348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涉及钢铁、电解铝、磷化工、水泥、铁合金、陶瓷、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通过开展节能监察,用国家强制性能耗标准倒逼企业不断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方面

一是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为解决矿山生态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贵州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黔自然资规〔2020〕2号),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资本自主投资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长江经济带乌江流域是砂石矿较为集中的区域,鼓励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将矿山生态修复与灾害治理、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构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新模式。二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安排部署,2019年-2020年,实施长江经济带乌江、赤水河流域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涉及我省5个市(州)18个县(市、区)。经现场核实和自然资源部确认,我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 个,面积637公顷。获得中央补助资金9225万元。截止2020年4月底,已完成治理矿山168个,正在实施148个;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66公顷,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三是实施长江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完成了乌江源片区、纳雍骔岭煤矿集中开采区自然资源环境调查,形成相应成果报告,多次赴瓮福磷矿区进行调研指导,正在加快推进乌江源片区、纳雍骔岭煤矿集中开采区、瓮福磷矿区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区建设。目前,纳雍骔岭煤矿集中开采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正有序开展。瓮福磷矿区已栽种巨菌草200余亩,积极探索“菌草种植+生态修复+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

(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科技创新

省科技厅发布2020年科技支撑计划申报指南,把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湿地退化生境修复、废弃矿山(点)复垦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治理保护、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医疗废水及废弃物治理、工业废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土壤有机污染、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修复和防治关键技术等列为指南支持领域,引导科研力量对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一是为做好长江流域喀斯特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省科技厅通过组建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南方喀斯特生态环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承担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贵州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取得共性关键技术12项、编制技术规程11部、申报国家技术专利获得授权151项、向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报告17项、建成乌江流域喀斯特高原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混农林业复合经营技术等示范区。二是为解决我省固废资源化利用问题,省科技厅将磷石膏技术攻关列入部省会商内容。组织贵州大学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专项项目(西南化工冶金特色产业集聚区固废规模利用集成示范),获科技部批准立项并配套实施“磷石膏、电解锰渣、赤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磷石膏源头处理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国家和省共投入经费3814万元。三是针对长江流域具体的点上的问题,省科技厅组织实施“贵州鱼洞河流域煤矿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技术路线方案”项目,提出源头阻控为主、末端治理为辅的思路,着重论证鱼洞河流域煤矿区水流补给通道截—引流技术的可行性,提出经济可行的全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和技术路线方案,为实现鱼洞河流域煤矿酸性废水污染的有效理治理提供科技支撑。在桐梓县组织实施“贵州农村污水分散式处理净化槽技术装备研究与示范”项目,以解决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收集难、成本高、管理难等诸多问题。

四、绿色金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一)初步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一是构建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中天国富证券等在黔金融机构分别成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试验区设立了绿色金融支行。二是构建绿色金融数据中心。农行社保灾备中心、中信银行全国灾备中心已落户贵安新区。三是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申报扶贫产业子基金及绿色产业基金项目2950个、3596.81亿元。四是设立保险服务创新实验室。中国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设立全国首个“绿色金融”保险服务创新实验室。

(二)推动构建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一是绿色信贷创新发力。截至2019年年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达2950亿元,较年初增长578亿元,同比增速达到36%,贵安新区绿色贷款余额162.3亿元,同比增长1.7%。贵州银行创新推出土地复垦绿色贷款,投放金额33.8亿元;农行和平坝信用社创新运用“信用担保+抵押后置”模式,共发放3.1亿元绿色贷款,支持试验区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项目。国开行省分行以国家储备林项目为重点,对7个国储林项目提供资金,加大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信贷投入。二是绿色债券发展迅速。贵州银行、贵阳银行成功申请13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目前,两行已成功发行100亿元。建行为云谷分布式能源中心资产证券化融资10亿元;贵阳公交集团成功发行了26.5亿元全国首单省会城市公交绿色ABS项目;中天城投获批发行49亿元绿色债券。三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启动实施。人保财险于2019年3月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批准贵安新区、遵义市、黔南州、毕节市等地区开展首批试点承保工作。目前,全省共有23家企业承保,承保金额2600万元。四是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模式实践运用。贵阳银行等四家法人金融机构运用绿色信贷资产作为合格抵质押物获得支小再贷款5.7亿元,有效盘活绿色信贷资产8.54亿元,全省累计运用再贷款资金撬动绿色信贷9.17亿元。

(三)着力建立完善绿色项目标准和平台

一是建立绿色项目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制定印发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增加了部分产业的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如香港品质保证局绿色金融标准、赤道原则等,为生态利用产业、绿色能源、清洁交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七大产业制定了绿色金融项目评估标准。二是建立绿色金融项目库。按照绿色金融项目评估标准和程序,贵安新区重点围绕绿色制造、绿色城镇、绿色交通、绿色能源和绿色消费等领域设计了400亿的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0亿的绿色建筑项目,60亿的林业碳汇等项目,并初步筛选入库绿色金融项目306个,目前已实现融资321.5亿元。三是建立贵州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绿色金融标准的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为一体的平台。目前,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中的绿色项目认证系统基础框架已开发完成。

(四)积极打造绿色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平台

一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依托生态文明国际论坛设立绿色金融分论坛,于2017年、2018年向全世界展示贵州绿色金融的发展,总结绿色金融贵州经验,形成开放共享、交流合作的新格局。连续在《中国金融》《金融时报》《清华金融评论》等报刊杂志上发出绿色金融贵州好声音。二是加强省内培训。2018、2019年分别组织召开“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培训会和贵州企业赴港发行绿色债券培训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的决策部署。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二是不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三是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四是不断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感谢你委提出的宝贵建议。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许世烟;联系电话:0851- 8557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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