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黔环提复字〔2015〕20号 签发人:徐毓贤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
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谢定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应加快关注草海湿地保护与综合治理的建议》(第6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厅积极协助省发改委组织编制《贵州草海高原喀斯特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认真回复编制环保工作意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林业厅推进《草海保护条例》的起草和编制。
二、2014年底,我厅通过环保专项资金渠道,在环境保护部争取到草海水污染专项治理资金2550万元。目前,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已确定,前期工作协调、现场踏勘及初步选址等已基本完成,计划于5月底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查,6月进入招投标程序,招标手续完成后立即组织项目开工。
三、按照德贵副省长要求,积极安排落实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草海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并启动草海纵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工作,今年拟报请省政府批复实施。
四、跟踪落实4月14日谌贻琴副书记和德贵副省长在环境保护部与陈吉宁部长的会谈指示和对我省草海项目给予支持的意见,做好草海再次申报国家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草海再次申报2015年良好湖泊资金重点支持。目前草海申报项目方案已委托中节能公司指派专家组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并再次组织专家审查该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7日
(联系人:黄 涛;联系电话:855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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