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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8 14:44:0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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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联系电话:0851-85822816;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八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五十八项整改任务:黔南州2015年发现并指出都匀市杨柳街河被无主煤矿矿井涌水污染问题,当地落实责任不积极不主动,多次开会研究均未拿出实质性举措,污染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整改责任单位

黔南州党委、州政府

整改目标

煤矿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新建7000吨/天矿井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面收集煤矿废水。

2.完成7000吨/天矿井废水处理设施的调试验收并投入运行,确保将张家山、菠萝冲片区煤矿废水统一收集处理,解决煤矿涌水污染问题。

3.在7000吨/天矿井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前,将张家山煤矿废水引入菠萝冲矿井水处理实验项目(2000吨/天)进行处理,在建期间矿井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4.实施杨柳街河河道治理修复工程,采取岸坡整治及河底清理措施对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已完成7000吨/天矿井废水处理设施和配套2.9公里收集管网建设。

2.7000吨/天矿井废水处理设施已调试运行,煤矿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在7000吨天矿井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前,将张家山煤矿废水引入菠萝冲矿井水处理2000 吨 天)进行处理,2022年9月30日前已将所有煤矿废水收集进入7000吨天污水处理系统,经过处理的废水能够达标排放,原实验项目设施设备已拆除。

4.截止目前,已完成河道清淤3千米、栽植水生植物3706平方米、撒播草种30kg、铺设生态袋558平方米,杨柳街河河道治理修复工程已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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