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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
发布时间:2020-04-09 10:29:3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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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黔南州开展督察“回头看”时,发现独山县影山净心谷景区、朴语山居、凌霄阁观景台、夹缝岩旅游、大风坪风电场等项目与贵州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保护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13年9月6日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原生性泥炭藓沼泽地生物资源、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位于独山县境内东北角,与都匀市、三都县交界,总面积213平方千米,其中核心区53平方千米、缓冲区52平方千米、实验区108平方千米,湿地面积40平方千米、林地面积183平方千米。保护区范围涉及独山县百泉镇、麻万镇、影山镇、基长镇等4个乡镇。

二、主要问题

(一)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朴语山居等旅游项目。朴语山居和夹缝岩旅游项目于2018年5月5日由独山县城镇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评审通过,其中朴语山居项目全部位于保护区核心区,2018年5月1日建成营业;夹缝岩旅游项目位于保护区实验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9年6月峡谷激情漂流部分建成营业。凌霄阁观景台项目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完成主体框架建设后停建至今。净心谷旅游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期)由独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分别于2015年8月14日第三次会议、2016年4月27日第三次会议评审通过,其已建成旅游水坝等项目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面积212亩)。

(二)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三独高速公路穿越保护区段在施工过程中未执行环评批复要求,在保护区内设置了8个施工营地、3个拌合站、4个钢筋预制场、3个渣料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毁林开山、尘土飞扬、渣土乱堆、水道堵塞等问题突出;夹缝岩漂流项目在未办理环评审批等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野蛮施工,随意设置拦河坝、硬化河岸、侵占河道,生态破坏严重。

(三)违法办理大风坪风电场项目相关审批手续。该项目由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主体工程包括24台风机、24台变压器和1座11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48MW,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建成投运。项目立项、环评、水保、安评等相关审批手续于2012年(保护区设立前)办理完成,规划选址、林地审批手续分别于2013年10月、2015年1月(保护区设立后)办理,国土用地手续至今未办理。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时,委托编制的《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明确认定该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核查,6台风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7台位于缓冲区、4台位于实验区,升压站位于缓冲区。

三、原因分析

独山县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绿色发展理念不牢,法律意识淡薄,未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教训。一是对净心谷景区、凌霄阁观景台、大风坪风电场等项目违法建设等问题采取回避态度,没有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二是2017年8月后又在保护区内上马建设了朴语山居、夹缝岩漂流等项目,并于2018年5月5日通过了县城镇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评审。三是2018年10月31日独山县影山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了《独山县影山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将位于保护区内的朴语山居、夹缝岩漂流、凌霄阁观景台等项目纳入规划,进行旅游开发。四是对保护区管理乱象未履职尽责,采取回避、放任的态度,对存在的问题一罚了之,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推动问题整改。

以上问题,督察组将跟踪调度相关情况,并要求黔南州和独山县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存在失职失责的,依法依纪处理。

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的朴语山居项目

三独高速公路项目设置的弃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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