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专题专栏 > 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竞赛之功
推进贵州环境监控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6-11-16 09:35:33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推进贵州环境监控工作的几点思考

  监控中心 汪 清

  洪 涛 李 理 宋家亮 王 喆 王鹏飞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的“2016年重点工作”中指出:“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国家层面已经把环境监控提到全面推进的新高度,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面对这一新要求,如何抓好落实,完成好工作任务,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切实推进全省环境监控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行了认真调研与思考。

  一、我省环境监控现状

  (一)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了省级环境监控中心。2008年按照环保部建设全国统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总体部署,开始建设我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2011年完成了基本建设任务,并成立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近年来,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主要针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开展工作,对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管,对全省排污单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综合管理和应用,顺利地完成了各年度环境监控工作任务。

  市、县两级环境监控工作人员为兼职。全省直接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工作人员大概30人左右,除省环境监控中心外,各市(州)均无专职的环境监控管理机构。全省9个市(州),贵阳市是由市生态文明委、环境信息中心、环境监察支队三个单位负责环境监控工作,遵义市由减排监测体系办公室负责环境监控工作,毕节市由环境应急中心负责环境监控工作,其余6个市、州均由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监控工作。全省各县级环保部门基本都是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监控工作。

  (二)设备建设现状

  已建成省、市(州)环境监控中心平台11个。截止2016年1月底,全省共计534家企业安装并上传数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为1715台(套)。

  (三)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通过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开展现场检查督查、网上巡检、有效性审核、现场执法等工作,确保了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了国家和省政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工作任务。2015年初,针对目前环境监控机构不全,市、县环境监控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的特点,为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规范管理,按照环保部的有关规定,省环保厅对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和划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工作职责,规范了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施的运行管理,我省酝酿多年由政府主导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现场端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工作于2015年进入实质性的设备移交、托管阶段,第三方运营真正起步,目前,正在努力推进中。

  二、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未全面开展有效性审核,影响了数据的有效应用

  根据环保部规定,只有通过了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产生的数据为有效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放总量核算、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等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依据。2015年,全省已安装的534家污染源企业的1715台(套)自动监控设备中,仅22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占比42%)的1111台(套)(占比64%)开展了有效性审核工作,能确定数据的有效性。其余的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因未开展有效性审核,产生的数据还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二)现场端设备不统一,运维管理难度大

  排污企业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维的主体,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由排污企业自行建设,自己运维或请第三方运营。政府补助部分建设及运维经费,对设备的品牌、规格未进行统一要求。这种以企业各自建设运维的方式导致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品牌杂、类型多,质量参差不齐,老化更换时间不一致,专业化运行维护较困难。

  (三)技术规范不完善,监测覆盖受限

  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考核要求,国家暂时只明确了废水和废气排放中少数几项污染物指标的比对监测考核或者标准(废水7项:pH、水温、总有机碳、化学需氧量、总磷、紫外吸收水质、氨氮;废气3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对这些监测指标的自动监控数据可以进行有效性审核,经审核后的有效数据在排污收费、现场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中得到了一定应用。但一些非常规监测指标,如锰、氯化氢等,环保部还未出台相应的技术规范,其数据的有效性未得到相应保证。目前,有技术规范能有效开展自动监控的污染源监测指标与我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监测指标数相比要少得多,还不能对全省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进行有效的在线监控。

  (四)软件应用功能有限,数据未得到充分利用

  我省使用的是环保部统一研发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3.2》软件,该软件针对省、市、县级环保部门的数据应用和管理功能十分有限,环保部也在不断完善该软件,现暂不能满足目前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和管理的需要,极大地局限了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管理及应用。

  (五)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能力难以整体提高

  环境监控工作技术性强,包含了环境监测技术、环境信息技术、仪器仪表和自动化等技术,而各市(州)环境监控责任单位不同,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对人员的业务能力难以整体提高。特别是面对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仅靠目前的人员数量、技术水平很难查处,较大地影响了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加强机构改革,努力提高人才队伍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全国环保系统正在进行监测监察机构改革,我省应借此机会在环保部的改革总方案下,加强我省各级环境监控机构的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统一的、规范的、专业的人才队伍。其理由:一是在国家层面,环境监控责任单位是环保部的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控自然属于此次机构改革的范畴;二是污染源自动监控从建设、运行、数据传输、数据有效性审核、数据应用全程一环扣一环,缺一不可,各环节都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参与和监管作保障,才能建成为统一的、有效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是通过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把环境监控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明确其行政职能,建立全省环境监控行政管理工作体系,才能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行政引导和管理,形成全省统一、全程监管、全面覆盖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新格局。四是理顺了机构就稳定了队伍,才能有效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高质量地开展环境监控各项工作。

  (二)更加解放思想,积极探索环境监控新思路新方法

  针对我省环境监控工作中存在的设备运维难、软件功能不足、技术规范不全等问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正确地规划和有力地推进我省环境监控工作。

  一是走出去,拓展视野,创新工作。加强与环保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环保部对环境监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政策,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到先进省去学习经验、到设备生产厂家去了解新技术等方式,分步骤、分类型、分区域、分时间地逐一探索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筹划建设贵州省环境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力求建设一个全省统一、覆盖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有效集成各种环境自动监控数据、功能齐全、能切实服务于各级各部门环境管理的贵州省环境自动监控管理系统。

  三是努力推进我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专业化运营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我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专业化运营工作的模式,着力提高我省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管水平,规范第三方专业化运管行为,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