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财政性资金存量
和使用情况调查
规财处 柏昕成
一、财政存量资金定义及由来
存量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一般指系统在某一时点所保有的资金或货物数量,与增量的概念相对应。财政存量资金,是应对新形势下财政管理提出的新概念。从存量资金的存放状态上讲,指某一时点反映在国库存款、财政专户存款、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相关科目存放的财政性货币资金,这些资金主要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沉淀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
2013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第一次强调要研究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积极财政政策发挥好、运用好。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有关文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对如何盘活一般公共预算存量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存量资金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规范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程序,提出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和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二、当前省环保厅系统财政存量资金及使用情况
(一)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上缴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清理和收回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含直属单位)2015年全厅系统共计结余、结转财政资金20280.02万元,其中2013年结转财政资金3011.15万元,占总比例的14.85%;2014年结转财政资金6874.29万元、占总比例的33.89%;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394.57万元,占总比例的51.26%;2016年全厅系统共计结余、结转财政资金19545.91万元,其中2014年结转财政资金4249.78万元,占总比例的21.74%;2015年结转财政资金13022.59万元、占总比例的66.62%;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394.57万元,占总比例的12.06%;
(二)加快执行对财政存量资金的预算执行力度
针对当前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监管力度日益增强,印发了《关于加快项目结转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转变以前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在财政资金预算申报和执行时,要充分考虑资金的使用时效和使用效益,各直属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截止2016年9月,省环境保护厅系统财政存量资金13275.77万元,其中2014年资金2568.41万元、2015年资金10707.36万。较2015年12月底财政存量资金17272.37万元,使用了3996.6万元,占23.14%。
(三)原因分析
从各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使用情况上看,虽然加快了预算执行力度,但是部分单位财政存量资金仍然较大。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到2016年12月底上缴2014年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我厅部分直属单位财政存量资金仍然较大,在今年第四季度使用完毕2014年财政存量资金困难较大,其中监测站452.62万元、电子政务中心545.08万元、赤水桫椤保护区管理局286.18万元、监控中心911.48万元。形成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编制水平不高,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长期以来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争取、轻细化、重预算、轻绩效”理念。预算编制不够全面、细化,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招投标)进度偏慢,严重制约了财政支出进度。二是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按照以往申报科研项目的经验,部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题时间较长,超出了项目预算支出期限2年的规定。三是部分建设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预算单位根据“提款报账制”,按进度拨款,导致财政资金拨付缓慢。四是预算管理衔接有待加强,部门预算编制通常在上一年度的7~8月份启动,而部门工作计划的拟定通常在每年年初,影响滞后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五是专项资金下达偏慢,受上级专项资金下达偏晚、项目资金分解进度慢等因素影响,一些专项资金到四季度才安排给预算单位,难以及时使用,造成项目资金结转。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一)精细化编制年初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沉淀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不管是沉淀在财政部门国库存款、财政专户资金,还是存在各部门的资金,大部分都是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造成的,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在各领域“沉睡”的问题,就必须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要对预算编制精细化,就需要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的业务处室积极参与和配合,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建设完善项目储备库,加强对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动态管理。
(二)重视财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单位负责人要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增强预算执行政策意识和紧迫感,要及时了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把推进项目实施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二是财务人员要加强《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佘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等文件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不断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大对存量资金的监督和问责力度
存量资金管理是一项综合工作,除要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以及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工作力度,增强预算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问责机制,以明确有关对存量资金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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