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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专题专栏 > 贵州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
贵州四举措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22-02-09 16:59:53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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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指出,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为巩固贵州优良生态环境优势,针对基层执法监管中存在的方法、人员、技术等方面存在不足,传统监管方式中存在对环境问题抓不到、抓不准、抓不住的问题,2021年以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为切入点,采取四项举措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方式,以监管效能的提升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一、一区一域专人专管,网格化监管体系抓覆盖

(省厅执法处对各市州网格员进行培训)

纵横织密生态环境监管网格。纵向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纵向方面,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划定一级、二级、三级网格1703个,确定2024个网格员,明确网格员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和环境要素进行巡查监管的责任,实现了“网格落地、责任到人”。要求网格员把访群众作为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成为发现环境问题的前沿哨兵。截至2021年10月底,网格员巡查23273次,发现问题1746个。

横向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作用,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县为基础、条块协同、双向管理”的原则,以县为单位,以乡镇(街道、社区)、开发园区等区域为基本单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根据生态环境要素和保护发展需求,分别划定若干生态环境监管网格。推动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在县级划定网格的基础上,组建本地区、本部门网格,统一构成全省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由各地环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实现了“环境统一监管,问题都有人办”。

 、群众感受成监管依据,“三三制工作法”抓日常

(走访群众)

制定《关于健全规范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行为,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三三制工作法”在执法检查方式上明确采取“巡查、明查、暗查”三种方式,在执法检查方法上明确实行“访群众、查厂外、查厂内”三个环节,提高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通过访群众做到问题从群众中来,解决问题由群众评判,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通过查厂外,把握环境要素与污染源之间的有机联系,精准查找污染排放违法行为;

(查厂内)(查厂外)

通过查厂内,全工艺流程、全管理要素系统检查,全面查清、查准问题。通过巡查、明查、暗查三种方式的联合运用,更好地锁定违法污染源,突破“猫鼠游戏”的困局,提高执法时效。

三、“云”计算加AI查,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抓科技

充分依托在线监控科技手段,构建以发现问题为核心的“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执法监管机制,推动“互联网+监管”执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建设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监管信息高度整合。利用AI技术,违法线索通过智能监控仪的叠加和系统平台的关联异常分析后,形成以异常数据、设备参数变化、人员操作视频等信息组成的违法证据链,其结果直接应用于执法,

(运用数字化执法)

大大提高发现问题能力,降低了执法成本,提升了执法效能。2021年1-10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发出超标报警信息和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异常信息进行核实后实施行政处罚31件,停产整治2件,查处涉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件28起,有力打击自动监测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多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被查处。这些案件中违法人员通过各种方式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制造达标排放假象,而勘破这些假象的功臣正是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智慧监管系统。

四、执法利剑斩沉疴,专项行动抓震慑

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围绕3类区域、7个重点流域、11个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围绕14类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打击。在专项行动区间,省生态环境厅多次与省公安厅进行专题会商,及时通报相关典型案件情况,并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对重点案件的查办进行现场督导和跟踪督办起到良好效果。同时,为有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做好执法与司法衔接,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生态环境行刑衔接高级研修班,组织全省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面对面进行交流讨论,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截止2021年10月底,全省共出动排查人员47821人次,排查企业20551家次,立案查处933件,处罚金额10010.22万元,限产停产9件,查封扣押23件,移送行政拘留77件,涉嫌环境犯罪21件,向社会发布三批共22个典型案例。通过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紧密配合,重拳出击,形成强大震慑。

通过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全省集中发现和解决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截止10月底,全省累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7297个,完成整改6192个,整改完成率84.8%。1-10月,全省累计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共1452件,罚款金额14869.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处罚案件同比增加37.76%,处罚金额同比增加了25.67%。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管,有力的维护了全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1年1-10月,全省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优良率稳定在98%以上,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稳定在98%以上,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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