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20kV新蒲变3#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5577578(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20kV新蒲变3#主变扩建工程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20kV新蒲变本期扩建#3主变1台,容量1×240MVA,户外布置。建设#3主变相应的设备基础及进线间隔,新增10kV电容器组5×8016kvar。新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座。 | (1)施工期 1)扬尘影响分析 站内道路拆除,主变压器、电容器组、消防水池等基础工程开挖、回填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容易造成扬尘,由于扬尘源分散,属无组织排放,施工期扬尘、粉尘、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如不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将可能对周围50m以内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施工扬尘的影响是短时间的,在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量与施工裸露面和施工时长有直接关系,施工废水中SS污染物含量较高,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中会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本期变电站扩建施工面积小、时间短,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等不需现场清洗,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裸露面土工布覆盖后,产生的施工废水量很小,施工废水抽排到临时沉淀池,沉淀上清液用于施工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经过自然蒸发不会外排,对变电站周边水环境无影响。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房屋,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置体系和利用变电站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新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区域现状为水泥硬化地点,基础开挖需使用打桩机、挖掘机,但使用时间极其短暂,共约30min,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新建3#主变基础、电容器基础、3#主变进线间隔基础等配电装置区施工均采用人工开挖,产生施工噪声较小。变电站扩建工程夜间使用较少,且夜间施工时不需使用高噪声设备,因此,施工场界处夜间噪声排放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采取措施:变电站扩建的高噪声施工设备不同时施工,消防水池基础等开挖采取机械与人工结合的开挖方式,新建主变、电容器等基础采取人工开挖方式,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如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确实需要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施工时,则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站内道路拆除,主变压器、电容器组、消防水池等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建筑垃圾等,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本期现场调查,事故油池内无主变压器油,本期变电站扩建不更换或新增铅酸蓄电池,无危险废物产生。如施工期间发现事故油池内有变压器油,则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T)和易燃性(I),废物代码900-220-08。 采取措施: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基础开挖土方定点集中堆放,建议回填后的余土回覆于施工破坏的绿化区,用于站内绿化,以减少土方运输产生的环境影响,如确需外运,清运至指定市政消纳场处理;施工产生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现场备带盖密封防渗油桶,加强现场管理,一旦发生主变漏油事故,立即采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施工占地和施工活动均在变电站围墙内,不新增占地,对围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2)营运期 运行期无废水、废气产生,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以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影响为主。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220kV石井变电站厂界四周类比监测结果,预计220kV新蒲变扩建投运后四周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也将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及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根据220kV石井变电站电磁衰减断面类比监测结果,预计220kV新蒲变扩建投运后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也将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及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扩建#3主变正常运行后,新蒲变位于长征大道两侧45m范围内西北侧、东北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3.2~56.3)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6.8~47.6)dB(A)之间,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限值要求;位于长征大道两侧45m范围外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0.5~55.6)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4.2~47.5)dB(A)之间,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变电站周围位于长征大道两侧45m范围内声敏感目标处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6.4~58.6)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4.4~46.5)dB(A)之间,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位于长征大道两侧45m范围外声敏感目标处昼间噪声预测值在(49.5~55.8)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2.0~44.6)dB(A)之间,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 |||||
评估意见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