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生态环境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认真落实全国美丽河湖暨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推进会决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我厅牵头研究起草了《贵州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143202158@qq.com
2.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邮政编码:55000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贵州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x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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