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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关于邀请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16:02:33 来源:贵州省环境监察局 作者:贵州省环境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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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因采购工作需要,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比选信息如下:

一、拟代理采购的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提升项目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截图);

3.提供2024年6月之后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2024年6月之后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1.报名安排:参加本次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须参会,递交比选文件后即可离场。

2.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9日17时之前。

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省环保科技园2号楼506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4.比选文件应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五、选取确认方式

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各代理机构进行打分,综合排名第1名的代理机构获得本次项目的代理资格,比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和金额,在编制采购文件时约定。

2.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将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275056211。


附件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公司成立年限

5分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且成立年限满5年的得1分,满7年的得3分,满10年及以上的得5分,最高得5分。

(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2

招标代理业绩

25分

1.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项目,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环保类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提供对应招标代理合同及网站中标公示截图,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3

认证证书

6分

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4

代理机构人员组成

14分

1.公司具备2位高级职称得4分,每增加1位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2.公司具备5位中级职称得3分(少于5位不得分),每增加1位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盖公章,不符合不得分)

5

办公设施和办公信息化条件

10分

1.在贵阳市内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办公经营场所<200㎡的0分,200㎡≤办公经营场所<600㎡的得2分,600㎡ ≤办公经营场所的得5分。(提供场所图片、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办公场地有独立的开、评标室,且配置有能够正常使用的监控设施的得5分,配备不齐不得分。

6

从业人员素质及专 业技术能力

10分

具有省级及以上招标采购协会颁发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的得10分。2至3人得5分,少于2人或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盖公章)

7

招标代理方案及服务承诺

30分

内容详细可行30-20分,内容一般19.9-1分,不提供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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