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贵州省乌江水系河流生态分区技术研究项目》环境DNA监测工作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17:09:11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对《贵州省乌江水系河流生态分区技术研究项目》环境DNA监测工作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贵州省乌江水系河流生态分区技术研究项目》环境DNA监测,预算资金为壹拾捌万元整(¥180,000)。

四、采购内容

1.乙方需指导并协助甲方完成采样及环境DNA样品的实验室样本提取;完成环境DNA样品的实验室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PCR扩增、高通量测序、数据分析等工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环境DNA原始序列数据及分析结果(数据表格、物种图片等)。

3.乙方需在项目截止时间内,向甲方提供鱼类和底栖动物环境DNA监测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环境DNA样本物种序列相对丰度、物种定量结果及物种图片。

五、比选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见附件);

(四)以上材料附索引目录,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六、中标人确认方式

按照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

七、比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4日17:00前,通过快递或现场送至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号楼511室。

联系电话:左老师,13984828481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评分办法

项目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15分)

报价分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技术部分(15分)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15分

评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方案、实施计划、各阶段工作安排。成果实现等各步骤的具体方案)进行评审:

(1)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实施计划科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得当有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15分;

(2)整体实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实施计划较科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得当有力、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10分;

(3)整体实施方案内容表述简单、实施计划的科学合理性一般、质量保障措施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

(4)整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全面、实施计划不具备科学合理性、质量保障措施不得当、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

商务部分(7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50分

评标组根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综合实力进行评审:

(1)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具有环境DNA调查或环境DNA技术开发项目业绩,每有1个环境DNA调查项目得4分;每有1个环境DNA技术开发项目得2分;本项目最高20分。

备注:相应文件中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委托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合同不累计得分。

(2)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参与制定过国家、行业或团体环境DNA标准(提供已公开发布的标准文件),国家标准每提供一项标准得5分,行业标准每提供一项标准得3分,团体标准每提供一项标准得2分,最高得10分。

备注:提供标准/规范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具有环境DNA富集、引物设计、测序、数据库及分析软件5个方面自主研发的研究成果,每有1项得1分,最高5分。

备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文件(认证范围须同时包括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环境和鱼类)得10分,缺少一项扣3分,最低得0分;提供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得5分;本项总共15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后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

20分

评标组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成员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职称得5分;具有副高级得3分;具有中级得1分;具有中级以下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

(2)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不低于10人,得基础分5分;项目团队每具有正高职称1人加3分;每具有副高职称1人加2分;每具有中级职称1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

备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团队成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在本单位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