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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督促提醒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1.电子邮箱:710744125@qq.com
2.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3.邮政编码:550002
附件: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督促提醒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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