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立法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组织以下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暂定)》第三方立法
二、申报要求
1.贵州省内外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2.项目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承接人员须具有相应的项目研究时间和精力,能够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具有理论与实务工作经验。
4.项目成员中必须有长期从事土壤污染治理和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专家。
5.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三、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应未公开发表,篇幅不少于1万字,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既有理论阐释,又有实证分析和针对性建议。
2.成果完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为保障工作进度,承担项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明确计划,接受监督。
3.项目成果封面左上角标注“2020年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项目”,扉页注明项目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信息。正文标题用宋体小二号居中;摘要用楷体三号;内文用仿宋三号(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楷体,三级标题仿宋加黑);文字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用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0年9月19日至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可登录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
3.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并将相关申请资料送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至104916229@qq.com,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
五、审查
2020年9月底至10月初,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项目承担人。
六、经费预算
《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暂定)》第三方立法经费:200,000.00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鑫, 电话:0851-85575054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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