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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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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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项目 |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汇川区、绥阳县和新蒲新区 |
贵州桐新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贵州省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优化调整研究》中的“都市圈环线”(遵义市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遵义都市圈的高速公路通道。项目起于桐梓县西南的金家冈,与金仁桐高速顺接,终点止于新蒲新区永乐镇,接湄石高速新舟机场联络线的骊龙枢纽,通过该枢纽本项目与湄石高速新舟机场联络线实现交通转换。线路全长72.834km,其中:桐梓县境内长约13.158km,汇川区境内长约3.3km;绥阳县境内长约44.380km;新蒲新区境内长约11.996km。项目为新建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28.0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设置桥梁20187m/44座,隧道31326m/20座,桥隧比达70.7%,其中隧道占比43%,桥梁占比27.7%。设茅石、枧坝、桑木坝、绥阳东、郑场及永乐共6处互通式立交,其中茅石、桑木坝为枢纽互通,其余均为一般互通。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个(绥阳东服务区)。互通连接线2条共5.104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12m。项目总投资123.9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135.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33 %。项目计划2020年8月开工,2023年7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3年。 |
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永久性生物量损失和临时占地造成地表植被的暂时性破坏。项目营运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及交通车流造成的扬尘污染,在采取了有效的绿化措施及公路路况良好的情况下,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边植被不会造成较大影响。拟建项目施工期大量的人流车流的涌入,会进一步加深人类活动对于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会导致动物现有栖息地的破坏,除少数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动物外,多数野生动物会采取趋避的方式远离施工区域。本项目涵洞设置比例较高,再加上高的桥隧比将有助于降低对公路两侧的野生动物的阻隔效应。项目营运期大型工程设备的撤离,以及道路两侧绿化恢复措施的实施,野生动物将获得新的栖息地,从而种群得以逐渐恢复。区域内保护植物距线路较远,对重点保护植物不构成影响和占用。工程施工将会使部分两爬类种群栖息地缩小或分割,使部分种群产生迁移,只要有与原有生境相似的新的适宜栖息地,此类种群即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拟建公路征占用的自然植被以暖性常绿针叶林、暖性常绿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为主,区域现有植被类型组成及分布格局不会因本公路的建设而发生改变;项目占用的植物均为当地常见广布种,没有重点保护物种,受影响的植物物种广泛分布于贵州地区及周边区域,拟建公路的建设对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前后,森林、灌丛斑块均为评价区的模地斑块,工程的建设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生态完整性。高填深挖路段开挖后将形成高边坡,一般公路建设出于安全考虑多通过灌浆或喷射注浆加固岩土体、加筋土、锚喷支护及预应力锚索等方式处理,这样处理后虽然边坡安全有了保证,但之后的绿化则较困难,对于建成后的公路景观造成很大程度的破坏。本项目主线工程K19+365~K24+700约5.34km位于绥阳县后水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工程占用的植被均为评价区常见植被类型,且占用的面积较小,不影响或破坏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对保护区保护对象、结构和功能完整性不产生影响。工程在设计穿越保护区的主线过程中采用了约97.42%的桥隧比,保护区内除设置了必要的施工便道之外未设置其他临辅设施,从源头上减轻了对保护区的影响。拟建公路的建设破坏了一些现有的自然景观,改变地形地貌,进而创造新的人文景观,公路本身既是人流通道又是人欣赏和关注的景观,公路的建设将通过一条蜿蜒曲折的人工走廊使区域内的上述景观相互联系在一起,在工程设计中应针对不同路段的景观特点采取相应设计,使公路景观和沿线各类景观相互有机结合、相互协调。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桥墩施工废水、泥浆可能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桥梁施工机械油污水、堆放在水体附近的施工材料等可能被径流冲刷或由于扬尘进入水体等施工活动带来水环境污染;桥梁、隧道、施工营地等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不采取措施乱排将对周边地表水造成水环境污染。营运期路(桥)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跨河路段桥面径流对跨越河流水质的影响。对跨河桥梁桥面采取径流收集系统后桥面径流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本项目沿线设置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共计5处站点,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等均与相邻的收费站站点合建。项目沿线附属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120.32m3/d,沿线设施的污染物浓度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如不采取措施直接排放,将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附近水体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沿线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2个。项目在保护区内工程形式包括隧道、桥梁和路基。路基路面施工会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土壤,从而造成水土流失,将影响到水源保护区水质;路基的填筑以及各种筑路材料的运输等产生的粉尘会随风飘落到路侧的水体中,将会对保护区内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桥梁、隧道施工过程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机械滴漏的废油等,将对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以及施工期可能带来的交通事故风险等也将对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营运期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主要来自桥面径流影响,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的车辆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的风险影响。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地下水取水点9处,项目施工将直接占用洋川街道兴隆村红元水井,从而影响居民饮用水。隧道施工可能造成娄山关街道娄山村唐家山取水点、娄山关街道娄山村大山取水点、茅垭镇新乐村坪上取水点3处地下水取水点水量减小的风险。公路施工对其他5处地下水取水点采取围挡保护措施后影响较小。 本项目服务区未来建设的加油站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加油过程中滴漏的油品和地下储油罐泄漏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影响。加油过程中不慎滴漏至地面的油滴,不会流淌渗漏至地面以下污染地下水。若加油过程中油品大量溢出或泄露至地面,形成性能较稳定的油水混合物,将对地下水带来较大的污染影响。若发生储油罐体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严重的影响。本项目服务区所处区域属于一般区域,未来建设的加油站正常运营状态下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沿线27处声环境敏感点,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昼间在距源65m以外、夜间363m以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距路中心线65m以内的声环境敏感点有22处,施工机械噪声将对上述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夜间施工将会对居民的休息产生干扰。施工爆破作业也会对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一定的措施后,爆破作业队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弃渣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部分弃渣场和拌合站周边有零散居民点分布,弃渣场堆渣和拌合站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将产生较大影响。 公路营运期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主线按4a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距路中心14m、19m、24m;营运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距路中心24m、37m、50m。主线按2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距路中心26m、81m、134m;营运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距路中心39m、70m、100m。枧坝、郑场连接线,按4a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达标距离分别距路中心8m、9m、14m;按2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达标距离分别距路中心10m、20m、29m。敏感点:项目沿线27处声环境敏感点中,营运期近期有1处敏感点夜间超标1.5dB(A);中期有7处敏感点超标,昼间超标0.1~5.9 dB(A)、夜间超标0.1~5.7 dB(A);远期有12处敏感点超标,昼间超标0.1~8.3 dB(A)、夜间超标0.9~8.2dB(A)。 (五)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合、沥青混凝土拌合、摊铺等作业工作。本工程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因此,该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混凝土拌合、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等,其中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其次为沥青拌合站的沥青烟影响。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空气影响是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NO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服务区、收费站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的标准限值,服务区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为75%,收费站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为60%,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六)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废弃土石方、桥梁桩基钻渣和隧道出渣、拆迁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分别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则主要来源于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收集的生活垃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060kg/d,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理,会滋生蚊蝇、产生恶臭,将会对附近居民生活和周边水体造成较大的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期尽量避免和减少植被的破坏,永久占用林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用于其它土壤贫瘠处铺设以种植物或生态恢复;对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用于土地开发复垦、中低产田土改造、其他农用地改良及绿化用土等方面;临时占地在施工前也应保存好熟化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严禁在芙蓉江及其支流弃渣及堆放施工用料。弃渣时按相关技术规范逐层填埋、压实,弃渣结束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绿化。料场开采区采取分段开采和复垦的方式,开采完后及时进行复垦或绿化。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状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制定严格的生态环保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在施工便道红线外施工,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部分留作地方农村公路使用,但须做好公路两侧的绿化措施,部分根据施工便道占地的后期规划利用方向,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工作。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利用或种植乔灌草类进行植被恢复。 自然保护区内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状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应注意对生态敏感区内自然景观环境的保护,尽可能缩短生态敏感区内线路段的施工工期,减小工程运输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除施工便道以外的其他临辅设施,同时对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加强管理。开展施工期的旁站式环境监理工作,做好施工期敏感路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立即上报当地林业或环保部门,采取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步施工。对施工区附近的古树设置警示标牌,实行严格保护。严格划定施工界限,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进行捕杀野生动物活动。保护区内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蓬布的方式,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禁止在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废渣。开展施工期和营运期针对自然保护区段的生态监测,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实际情况,结合遥感资料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跨河桥梁河中均未设置桥墩,桥梁施工过程中,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桥墩产生的钻渣及泥渣及时清运至附近弃渣场进行永久处置。河流水体的汇水范围内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也不得设取土场和临时弃渣场。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对项目设置的搅拌站、预制场等施工场地设置三级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在施工驻地设隔油池、沉淀池及改进型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餐饮、洗涤污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作场地洒水抑尘或农灌,不外排。隧道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在隧道施工工区设置平流式自然沉淀池,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 项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未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水源保护区路段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进行回用,禁止排入水体。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地下水取水点9处,其中4处以隧道形式通过,5处以桥梁形式通过。对项目直接占用洋川街道兴隆村红元水井,由建设单位出资在远离公路方向寻找合适的地点重新打井并铺设管道,保证居民用水。对可能发生较大涌水的隧道施工进行超前注浆堵水,加固围岩、形成止水帷幕。对隧道上方有居民区的隧道施工进行动态监测,制定供水应急预案,保证居民正常用水;严禁在井泉附近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集中居民区。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场,在靠近敏感点一侧敏感点附近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距离公路较近可能受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移动式隔声挡板措施,降低项目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隧道施工采用震动较小的隧道钻爆法施工工艺,采用控制齐发爆破总炸药量,秒差爆破或微差爆破等技术,将爆破施工的影响控制在《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震速以内,禁止夜间爆破。 5、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项目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在居民点下风方200m以外。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洒水降尘措施。混凝土拌合采用湿法搅拌混凝土,搅拌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选用具有二次除尘含密封装置的搅拌机,加强洒水抑尘;取料场采用全封闭式破碎、筛分工作间,工作间内进行洒水喷淋的降尘措施。全线应至少配置2台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弃渣场等场地定期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确保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沥青拌合站选址不得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生态敏感区,不得位于居民集中区上风向300米范围内。沥青拌合站工艺采用先进的间歇式微机全自动控制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无沥青烟直接排放过程、密闭性能良好,并加强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远离居民区。 6、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含建筑垃圾)均运送至相邻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作为危险废物管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固废单独收集,暂存间地面做防渗及硬化处理,设置防雨棚和危险废物的相关标识,妥善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化管理,设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处理站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实施公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尤其应注意在景观敏感的跨越河流处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协调桥梁和河畔景观。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应加盖蓬布。做好土地复耕、公路边坡及弃渣场地、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场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应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减速避让。同时设计应尽量考虑设置专用通道。 自然保护区路段周边植被恢复除考虑水土保持外,还应适当考虑景观及环保作用,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种、草种的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为主,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在进入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沿线服务设施污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沿线设置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共计5处站点,服务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A2/O”工艺,处理规模55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件农灌沟渠。收费站生活污水设置“A2/O+MBR+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不外排。 (2)路(桥)面径流污水处理措施 保护区外桥梁段均应配备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应急事故池,合计20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0座事故池,其中K71+180左右事故池容积为100m3/个,其余位置容积均为50m3/个;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泄露水可暂存于应急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配备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应急事故池,项目共设22处径流收集系统,22座应急事故池,其中K71+180左右事故池容积为100m3/个,其余位置容积均为50m3/个;桥面径流收集管4.932km,路基排水沟6.162km,隧道内排水沟4.684km。设置警示标识牌,保护区内的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和加强型防撞墩。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控制规划布局、交通管理、加强公路绿化降低公路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项目营运近、中期超标的7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14处,共3300延米。对远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4a类要求。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公路沿线景观。本项目设置的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的厨房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共设置油烟净化设施6套。油烟的排放要求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5、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在服务区、收费站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桶和垃圾集中收集点,对工作人员及过往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化管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送至临近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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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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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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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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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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