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湄潭县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7578(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湄潭县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 |
遵义市湄潭县湄江街道茶城大道301号 |
湄潭县人民医院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
新增使用一台DSA,安装于医院医技楼二楼DSA机房,为Ⅱ类射线装置。 |
一、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DSA机房尚未建设,项目建设期主要是对射线装置应用场所进行建设,该阶段不涉及射线装置的应用,也不会产生辐射环境影响。射线装置安装调试过程中会产生较强的X射线,此时,机房已建成,具有足够的辐射屏蔽能力,且调试时间较短,不致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仅对安装调试人员会造成短期的辐射影响,由于安装调试人员均为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该类人员所接受的辐射影响已在生产厂家的辐射环评中接受评价,因此,不属于该项目评价的人员。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1、通过类比监测结果可知,DSA介入操作位(曝光和透视)的X-γ剂量率类比测量结果分别为13.28μSv/h、7.88μSv/h,均显著高于本底值。故本项目DSA手术医生及护士在机房内操作时可能受到的X-γ辐射剂量率较高,工作人员在介入手术室内操作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穿戴铅衣、铅帽、铅围脖等防护用品,并将移动屏风摆放至恰当位置,站在铅屏风后进行操作。医院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岗,尽可能缩短单人受照时间。 2、其他监测点位开机状态下的X-γ辐射剂量率类比监测结果为0.09~0.18μSv/h,略高于关机状态下本底值,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13)中“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机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故本项目DSA的正常运行仅会对机房周边小范围内的辐射环境造成轻微影响。医院应定时在各射线装置机房周边进行辐射环境巡测,加强辐射监管,将射线装置周边辐射环境控制在“可合理达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3、估算结果可知,DSA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最大年有效剂量值为0.306mSv/a,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也低于管理限值5mSv。对公众照射的最大附加年有效剂量值为1×10-3mSv/a,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也低于管理限值0.25mSv。 三、辐射安全措施 1、DSA机房为铅房结构,墙壁为600px厚实心砖+30mm钡砂混凝土,450px厚混凝土+20mm硫酸钡涂层+125px厚地砖;观察窗铅当量为4mmPb,各防护门均为3mmPb。 2、DSA机房各防护门外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病人通道防护门外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及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与DSA设置联锁;DSA机房内设置铅屏风1个,并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3、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预在控制室内上墙。 4、拟购置X-γ辐射剂量率仪1台,控制室配置个人剂量报警仪。工作人员穿戴铅衣、铅帽、铅眼镜、个人剂量计等辐射防护用品进入辐射工作场所。 5、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辐射防护培训,个人体检等。 四、辐射安全管理 为保证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辐射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医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遵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关于“营运管理”的要求,防止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的健康,减少人为因素导致人员意外照射事故的发生,并对项目产生的辐射影响进行监督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在院领导主持领导下对全院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监控。 2、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的知识培训。 3、监督射线装置的使用以及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及回收。 4、督促、检查各科室对医院放射工作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射线装置及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防护检查。 6、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7、设备遗失或发生放射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应急安全处理,并向卫生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板) |
黔环辐表〔2019〕12号-湄潭县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pdf | |||||
项目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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