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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遵义东能铝业有限公司2×16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16 10:40: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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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遵义东能铝业有限公司2×16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遵义东能铝业有限公司2×16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

遵义播州区芶江镇遵义市播州区铝工业循环经济园内

遵义东能铝业有限公司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方希望集团是由我国著名民营企业家刘永行先生于1982年创立,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建立的第一批民营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农业、重化工业、金融投资业为一体的特大型民营跨国企业。总部位于上海浦东,企业逾150多家,年产值超过700亿元。东方希望集团以"诚信、正气、正义"为核心的四大观念作为企业文化的主要纲领,全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农业和重化工领域不断拓展,进入了中国企业 500 强行列,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

东方希望集团产业分为三大板块:第一主业是以饲料为主的农业板块;第二主业以铝电一体化、重化工业为主的重化工板块;第三主业为投资板块。在铝电一体化工业研发、发展上技术力量雄厚、项目规模宏大、竞争力强,已建成内蒙古、河南、新疆等铝工业基地。东方希望集团考虑铝工业板块的持续发展结合贵州省铝土矿及能源丰富的资源优势,制定了公司在贵州省的氧化铝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与播州区政府协商申请,在当地注册成立遵义东能铝业有限公司决定在煤炭、铝土矿资源丰富的贵州遵义市播州区建设2×1600kt/a氧化铝项目并报播州区政府备案,播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8年12月27日贵州省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同意东方希望集团遵义东能铝业有限公司2×16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予以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18]520321-32-03-481119。播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8年12月19日贵州省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关于同意“遵义东能铝业有限公司赤泥堆场项目”予以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18]520321-32-03-462197。               

本项目采用矿石焙烧脱硫及氧化铝加工性能提升的国际领先技术,重点以难处理中等品位高硫铝土矿为资源进行大规模产业化应用。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2×160万吨氧化铝,采用拜耳法生产工艺,配套建设热电站、煤气站、赤泥堆场、氧化铝生产车间、镓回收车间、石灰烧制车间、氧化铝储仓、供电整流系统、循环水系统,空压站、中心化验室及综合仓库、全厂室外管网等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综合办公楼、食堂等公用生活设施。

项目总投资为85.9309亿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5022.72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6.40。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 热电站锅炉烟气

热电站设计选用3(2用1备)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热电站采用固硫效果较好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燃煤首先在炉内经添加的石灰石粉固硫造渣,减少进入烟气中的SO2含量,由于采用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NOx排放浓度较低,根据已建类似项目经验,对循环流化床锅炉排烟NOx浓度的控制,设备厂的保证值及实际运行值一般<200mg/Nm3,因此,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推荐采用SCR法脱硝工艺,催化剂2+1层(安装2层,预留1层)布置条件下,脱硝效率>75%,可保证烟气NOx浓度<50mg/Nm3,满足现行国家环保允许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2) 矿石焙烧脱硫烟气

本项目氧化铝生产用矿石平均含硫1.8%,工艺采用将高硫铝土矿在550~580温度下焙烧一定时间后,将矿石中的水分、有机物和硫脱除,还可改善矿石的溶出性能,高硫铝土矿焙烧采用流态化焙烧炉,焙烧热源采用燃煤热风炉的高温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全部来自于煤粉燃烧过程,氮氧化物含量500mg/Nm3~600mg/Nm3,焙烧炉烟气先经SNCR脱硝炉内脱硝后,尾部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后烟气再进入烟气脱硫装置,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多级吸收塔串联脱硫技术脱硫,脱硝采用高温SNCR+中温SCR脱硝工艺,脱硫脱硝后烟气经65m高烟囱排空。脱硝剂采用氨水(25%),总脱硝效率大于85%。NOx排放浓度为100mg/Nm3。根据《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DL/T5480-2013规定SCR脱硝系统NH3逃逸浓度不宜大于3ppm。焙烧烟气经除尘、脱硝、脱硫、再脱硝后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3)氧化铝焙烧烟气

项目采用2日产12000的流态化焙烧炉。焙烧以脱硫后的煤气为燃料,排烟温度在250左右,焙烧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氢氧化铝粉尘、氮氧化物少量SO2焙烧烟气脱硝采用高温SNCR+中温SCR脱硝工艺净化后,再经除尘器,由2座65m烟囱排入大气,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达到烟气中尘浓度小于10mg/m3,SO2浓度小于100mg/m3,NOx浓度小于100mg/m3,均低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值。根据《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DL/T5480-2013规定SCR脱硝系统NH3逃逸浓度不宜大于3ppm。对环境影响不大。

4)石灰烧制回转窑烟气

石灰生产线新建4台回转窑,回转窑以煤为燃料,回转窑工作温度900左右,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全部来自于煤粉燃烧过程,烟气中氮氧化物含量500mg/Nm3~600mg/Nm3,温度为800±5,烟气先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在经过换热器加热调温至250,进入SCR脱硝系统。根据《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DL/T5480-2013规定SCR脱硝系统NH3逃逸浓度不宜大于3ppm。回转窑烟气经过除尘脱硝净化后,分别经4座40m×Φ2.8m的烟囱排空,烟气总量为4×220000Nm3/h,烟气中尘浓度小于10mg/m3,SO2浓度小于80mg/m3,NOx浓度小于100mg/m3,均低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值。

5)金属镓电解烟气

本项目采用树脂吸附—酸法解吸工艺从氧化铝生产的循环母液中提取金属镓,为湿法生产,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仅在电解过程中产生氢气,设计中采用抽排送装置将氢气引出排放,确保生产安全。

6)通风收尘系统

破碎以及卸灰、卸料等过程中均会产生一些生产性粉尘,设计中对各个散尘点加强密闭,本项目共设置了86套除尘系统,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尘罩并辅以机械抽风经除尘效率99%以上的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经除尘处理后排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收下的粉尘全部返回生产工艺系统使用。

7)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煤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高度为煤堆高度的1.1倍,干煤棚两端及侧面考虑档雨设施,周边设置高2.5m档煤墙,并在煤场设有高压射雾器,可以定时、自动进行喷射作业,利用远程射雾器的水雾在煤场上部空间形成水雾层来抑制粉尘的扩散,达到降尘的目的。本项目原矿堆设置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高度为堆高度的1.1倍,堆场两端及侧面考虑档雨设施,周边设置高2.5m档墙,铝土矿经汽车运输至氧化铝厂区120×276m铝矿均化堆场,铝矿贮量250kt。项目原料的破碎、转运等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罩集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

生产排水主要来源于各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热电站除盐水站浓盐水、煤气脱硫系统排水,热电站除盐水站浓盐水用于灰渣加湿抑尘以及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煤气脱硫系统排水用于煤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处理

项目的生活排水主要是职工的日常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198m3/d,全厂生活污水汇总经格栅、生活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1台WSZⅠ-20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水量Q=20 m3/h。处理后的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统一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返回厂区二次利用,不外排。

3)碱液事故池

氧化铝生产系统的许多物料均为料浆或溶液,大都采用罐、槽来贮存、缓冲,在氧化铝厂内主要是分解车间的分解槽(φ18×42m)和赤泥沉降车间的沉降槽(φ22×26m)体积最大,其中分解槽储存浆液容积约为9950m3,沉降槽储存浆液容积约为9900m3,如果当出现槽子泄漏或坍塌事故时,槽内浆液可能会溢出车间围堰,造成污染环境的事故,因此,在氧化铝厂槽罐集中区附近需设置一个事故池来收集溢出的浆液,以避免发生浆液泄漏至厂外污染周围环境。

4)初期雨水池

按照《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技术规范》(GB50988-2014),厂区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按以下公式计算: V=1.2F×I×10-3,初期雨水量I取10mm,生产区汇水面积约659700m2,初期雨水量为7916.4m3,则初期雨水收集池所需容积V=7916.4m3项目在厂区雨水总排口附近即污水处理站旁设计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8400m3,满足要求。

5)煤场煤泥废水

系统冲洗污水汇入集水井,再用液下渣浆泵排放至煤水沉淀池,集水井为三格,两格为沉淀池,一格为回用池,回用到煤场喷雾。

6)热电站废水

脱硫废水

本工程设置一套热电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对脱硫废水进行处理。脱硫废水采用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工艺流程:脱硫废水→废水收集及缓冲箱→高效反应器→高效旋流澄清→精密拦截器→清水→回用于灰渣加湿、煤场喷洒等。底流排泥经污泥泵泵送至脱硫系统真空皮带机。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能力为15m3/h

化学废水处理

本工程设置一套化学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对除盐水站离子交换反洗排水、锅炉酸洗废水等非经常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清水回用于灰渣加湿、煤场喷洒等。工艺流程如下:废水贮存槽ð废水升压泵ðpH调整。

反渗透浓水、反洗排水

反渗透浓水、反洗排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不外排。

锅炉排污水

锅炉排污水属于软化水,水质好,设置水箱存放,冷却后回用,不外排。

7)镓回收系统废水

树脂吸附阶段产生的吸附余液,返回种分母液工序,最终返回氧化铝生产系统中,不外排。

反冲洗水

树脂洗涤过程产生的废水:一次树脂洗涤水为强碱性废水,进入溶出后槽,回氧化铝工艺,不外排;二次树脂洗涤水为弱碱性废水,进入赤泥储槽,进入氧化铝工艺,不外排。

脱附液

脱附过程由于加入硫酸,致使脱附废水为弱酸性,该部分废水进入赤泥储槽,最终回氧化铝工艺系统,不外排。

清洗水

镓泥清晰过程会产生弱酸性清洗废水,该部分废水进入赤泥储槽,最终回氧化铝工艺系统,不外排。

整个镓回收工艺系统废水全部回氧化铝工艺,无外排废水。

8)赤泥堆场回水池内赤泥淋洗水

堆场回水池内为降雨期间,赤泥淋洗水汇入到回水池内,回水池设置回水泵,用于将赤泥淋洗雨水送至压滤车间滤液贮槽,然后回厂进入氧化铝生产系统使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赤泥

高压溶出稀释矿浆经高效沉降槽分离后,其底流经四次反向沉降洗涤,赤泥最后一次洗涤沉降槽底流经赤泥输送管线送到赤泥堆场压滤车间,经压滤机压干后通过皮带、汽车输运送至赤泥堆场各堆存区域,再通过推土机等设备进行摊铺、碾压作业。

2)消化渣和结疤渣

石灰消化产生的消化渣、高压溶出及赤泥分离等工段设备敲击下来的结疤渣,均用汽车送往赤泥堆场堆放。

3)锅炉灰渣

除灰渣系统采用干式除灰渣方案,灰、渣分除。炉底大渣经滚筒式水冷冷渣器冷却,渣温被冷却到≤100℃后用埋刮板除渣机和斗式提升机输送到渣库中存放,再用汽车送到用户综合利用;当不能综合利用时,用汽车运至赤泥堆场灰渣暂存区。随锅炉烟气带出的细灰,经静电除尘器将大量的灰收下,用气力输送至灰仓,用散装机打包或用罐车外运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煤气站煤气炉灰渣及脱硫产品

煤气炉排出的渣,经冷渣机冷却后、用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输送至渣仓,送热电站与原煤掺烧,除尘器收下的细灰,用管道气力输送至灰仓,再用汽车外运进行综合利用。

5)脱硫石膏

锅炉烟气以及高硫矿石焙烧烟气均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产生的脱硫石膏经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受阻时,用汽车运往赤泥堆场暂存区堆存。

(6)污泥

污水处理站排出的污泥,脱水后运往赤泥堆场堆存。

(7)金属镓回收工艺固废

金属镓回收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以及除重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除杂工艺主要是为除去种分母液中的钒,采用石灰除钒,废渣主要成分是钒酸钙、铝酸钙,属一般固废,送赤泥堆场堆放。

(8)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备养护过程会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9号令)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装桶密封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工艺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等,为危险废物,装桶密封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

氧化铝生产系统的主要设备噪声源有原料磨、破碎机、空压机等;配套热电站的主要设备噪声源有球磨机、破碎机、引风机、汽轮机、送风机和空压机等。对于上述不同的噪声源,设计中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如原料磨、破碎机采用室内安装、基础减震,风机和压缩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锅炉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尽量降低设备噪声值,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必须的弃土、弃石、弃渣要设有专门的存放场地和防治水土流失的工程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植被的破坏面积,对施工期临时占用的农田耕地,应及时覆盖、覆土绿化。

工程在竣工后通过场地硬化和绿化措施,对项目厂区内可以绿化地段进行植被覆盖,植被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同时也起到减轻水土流失、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等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功能得到改善。

项目施工过程中有一些临时用地,如材料堆放场、堆土场、临时工棚等均搭建在厂区内,建成后可通过恢复植被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进行土地的平整、改造、修复、种植植物等

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特征,在综合分析评价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基础上,把厂区、赤泥堆场区和交通运输区作为防治的重点区域,建立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生态恢复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遵义东能氧化铝审批前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遵义东能氧化铝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及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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