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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
发布时间:2019-05-17 09:14: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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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5月17日2019年5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

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行政区划隶属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和黔南州瓮安县。

贵州瓮开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贵州省人民政府2009年批复)(“678”网)中“第三横”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678”网规划仅剩的三条待建省高项目之一,是《贵州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

2017年9月,取得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黔环审[2017]87号)。由于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施工路线与环评(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路线不一致,工程偏移大于200m的路段共有7段,设计路线偏移长度约为33.5km,占工程路线总长的69%。属于环办[2015]52 号文件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动,因此,需要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路线全长48.552km,其中瓮安县境内25.256km,开阳县境内23.296km。起点位于贵瓮高速在瓮安枢纽以西5.3公里处的白溪,设T型枢纽与贵瓮高速相接,终点在其元处布设三合场枢纽与遵贵高速实现交通转换。项目将建设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整体式路基横断面宽度为24.5m。沿线主要控制点有:7处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分离式立交、48处通道、特大桥2座、长隧道3座。全线拟设服务区1处、5处匝道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1个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路政大队、1处交警中队、1处隧道应急救援站。项目共设置互通连接线公路3条,分别为中坪互通连接线、花梨互通连接线和米坪互通连接线。3条互通连接线设计标准均为双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40km/h,米坪互通连接线长度是1km、中坪互通连接线长0.669km、花梨互通连接线长1.072km。本项目各跨河桥梁均不设置涉水桥墩。本次环评不含加油站,若设置加油站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项目总投资为720055.7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01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一)施工期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2米高度的实心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项目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在敏感点附近300米范围内进行夜间施工的,需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环保局的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在公路沿线1处学校附近施工时,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时间应和校方商定,尽量不在学校考试时间施工。隧道施工应采用先进的爆破工艺,小剂量炸药进行连续爆破。爆破前需提前通知附近居民,选择居民生产劳动的时间进行爆破作业,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施工期间做好爆破振动、噪声监测工作,必要时采取移动声屏障及加固房屋等措施。

2.施工便道路面应夯实,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控制散货物料堆垛的堆存高度并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黄沙堆场定期洒水,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应贮存在封闭的堆场内;合理调配物料的进出场,尽量减少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路基路面施工路段两侧设置围挡;路基路面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灰土拌合采用集中站拌方式,拌合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混凝土拌合站搅拌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设置布袋除尘器减轻粉尘污染。对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增配沥青烟净化装置,抑制沥青烟污染;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加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公路畅通,提升公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沿线设施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排放废气的管道应有一定的高度,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隧道洞口密植乔木,净化空气。

3.桥墩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桥梁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泥浆池,泥浆重复利用,沉淀的钻渣及时清运至附近弃渣场进行处置。隧道施工废水和隧道炸药废水不得排入河流。施工废水经平流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隧道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废水应对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内3座隧道两端均设置沉砂池,对处理后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严禁施工废水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内随意排放。位于米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三支岩水库饮用水源地内的隧道段施工采用单向掘进开挖,不得在保护区范围设置出渣作业面,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内堆置弃渣。隧道应修建防渗排水沟,发生涌水时,将隧道涌水引入排水沟中接入隧道两侧沉淀池中,利用抽水车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外排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水;材料堆场堆放石灰、沥青的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对水环境的影响。含油污水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场集中处理。加强对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在K28+755K30+835经过米坪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段内施工场地仅限公路永久用地范围内,且不得设置沥青拌和站、灰土拌合站和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利用路基和桥梁工程的永久用地,沿路线布置。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路面径流不得排入封闭水域以避免出现雨涝。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本项目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路段不设置路基边沟排水出口,所有路面径流不在保护区内排放。同时在米坪水库和三支岩水库汇水河道处及穿越保护区路基段纵断面最低处设置隔油沉淀池。受轻微污染的初期雨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进入路基边沟和隧道排水边沟,引流至水源保护区和水源地外无饮用功能的水体排放。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采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为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所有污水进入服务区和收费站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绿化用水和冲厕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冲厕。

4.沿途所涉及饮用泉点路段,严禁设置取土场、弃渣场及堆放建筑材料,并禁止在取水口附近设置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5.施工营地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以及不能利用的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弃渣场永久堆存。运输桥梁桩基钻渣的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

(二)运营期

1.针对超标敏感点采取隔声窗、声屏障的降噪措施。此外,在高速公路车辆所经学校和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定期清扫和洒水。隧道洞口密植乔木,净化空气。沿线设施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

3.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本项目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和饮用水水源地路段不设置路基边沟排水出口,所有路面径流不在保护区内和水源地内排放。同时在汇水河道及穿越保护区和水源地路基段纵断面最低处设置隔油沉淀池。受轻微污染的初期雨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进入路基边沟和隧道排水边沟,由水泵抽出至水源保护区和水源地外无饮用功能的水体排放。同时,为确保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路段内初期雨水不会通过边沟渗流至保护区内水体,保护区内的路基段和隧道段两侧均设置防渗边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75px/s

服务区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装置(采用“A/O+MBR”工艺),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冲厕标准的要求,用于服务区的绿化和冲厕,多余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路基边沟,最终汇入洛旺河

收费站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装置(采用“A/O+MBR”工艺),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至周边无饮用水源功能的河沟。

4.建设单位应完善服务区截、排水沟及场地排水收集措施。并做好防渗措施,建议采用压实基础+人工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层)+混凝土层防渗设计。生活污水处理站区域防渗措施建议防渗钢筋混凝土,表面刷防腐、防渗涂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75px/s。水管道尽量架空铺设,如采用地下管道,应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防爆材料,防止发生沉降引起渗漏,并按明渠明沟敷设。埋地管道防渗,需依次采用“中粗砂回填+长丝无纺土工布+2mmHDPE土工膜+长丝无纺土工布+中砂垫层+原土夯实”结构进行防渗。

对公路沿线农户取水水井全部加设永久性封盖设施,路面径流雨水排水导流沟不得流经水井所在地。加强对处服务区及其他沿线设施处废水收集处置措施,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口不得设置在水井100m范围内,也不得在水井周边布设事故沉砂池及其它废水收集装置。风险事故状态下,优先考虑周边农户取水水井安全,做好相应的导流或拦挡措施。

5.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本项目在K28+755K30+835处经过开阳县米坪乡米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K10+432K15+200经过瓮安县中坪镇三支岩水库集水范围,建设单位应按《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黔府发〔201317号)要求编制施工和营运期间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建设环保应急设施。并按第十五条要求禁止装载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的车辆驶入一、二级保护区。

在进入水源保护区路段前500m处设警示标志。跨河桥梁共23座设置减速慢行、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本项目跨越米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路段K30+300设置一座120m3事故池,在K10+432K15+200跨越了三支岩水库集水范围,为确保穿饮用水水源地的路基段径流全部得到有效收集,须在桩号K10+700K11+240K11+465K11+580K11+740K11+900K12+140K12+360K12+730K12+870K13+300K13+790K14+500K14+700K14+860处(纵断面最低)处设置15座事故池,每座事故池容积120m3。事故池收集的事故废水及时用槽车转运至专门的处理机构处理,尾水不得排入地面径流系统。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瓮安至开阳段工程变更环评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5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单行本).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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