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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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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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工程 |
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工程地处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路线起自兴义市义龙新区磨盘山西的顶效东枢纽互通,接建成的汕昆国家高速公路晴隆至兴义段,经楼纳、丰都、则戎、石龙、洒金,止于破古的兴义西枢纽互通,接建成的汕昆国家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段,全长约61.39km。全线设置顶效东(枢纽)、楼纳、丰都、景峰、敬南、洒金、兴义西(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 |
贵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一)工程建设内容 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工程地处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路线起自兴义市义龙新区磨盘山西的顶效东枢纽互通,接建成的汕昆国家高速公路晴隆至兴义段,经楼纳、丰都、则戎、石龙、洒金,止于破古的兴义西枢纽互通,接建成的汕昆国家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段,全长约61.39km。全线设置顶效东(枢纽)、楼纳、丰都、景峰、敬南、洒金、兴义西(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 拟建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小时,路基宽度24.5m。,共设桥梁26868m/56座,桥梁占路线长度的43.75%;隧道12641m/29座,隧道占路线长度的20.58%。全线共设涵洞30道,互通式交叉7处,分离式交叉18处,天桥6座,通道2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5处。线路所规划设置加油站另行设计建设,须另行报批环保手续。 项目总投资87.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378.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13%。项目预计2022年5月底实现通车,工期3.5年。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设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施工用水等。营地生活污水设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作农肥和绿化用水,不得外排。对于跨越马岭河等重要水体的桥梁,在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施工营地、沥青搅拌场、弃渣场、以及料场等;在靠近水体、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处禁止设立施工营地、沥青搅拌场、弃渣场、料场、服务区、收费站等,同时加强管理,避免施工废水排放。减少对水源保护区区域内植被的破坏,地表植被破坏的应及时对植被进行恢复。开挖土石方的对方要做好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生产废水必须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拟建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应采用二级生物处理+MBR+消毒工艺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综合利用,回用于沿线设施绿化、林地浇灌等,不得外排。 污水处理设施布置表 序号名称污水量 (m3/d)污水处理措施规模 (m3/d)达到 标准排放 去向自然受纳水体水体功能区划 1清水河服务区(左右幅) K14+80059.2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2套+过滤、消毒深度处理设施100绿化标准回用马别河Ⅲ类 2万峰林停车区 (左右幅)K40+45021.6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2套+过滤、消毒深度处理设施100绿化标准回用纳灰河Ⅲ类 3楼纳匝道收费站K8+5401.44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套+过滤、消毒深度处理设施5绿化标准回用楼纳河Ⅲ类 4丰都匝道收费站1.44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套+过滤、消毒深度处理设施5绿化标准回用马别河Ⅲ类 5景峰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应急救援中队、路政大队2.88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套5绿化标准回用马别河Ⅲ类 6景峰匝道收费站 站(含1个隧道管理站)K31+3301.776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套+过滤、消毒深度处理设施5绿化标准回用纳灰河Ⅲ类 7洒金收费站1.44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套+过滤、消毒深度处理设施5绿化标准回用纳灰河Ⅲ类 总计7座站点162.57////// 在隧道施工期间,对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井泉加强监测,时刻关注井泉的流量变化,在隧道注浆阶段还应时刻关注各井泉的水质变化,如发现泉水流量减少或SS浓度升高等现象,应及时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在拟建公路跨越地表水体的桥梁两侧须设置完善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将路面径流污水引离沿线水体,避免路面径流污水直接排入沿线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为防止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时引发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泻入地表水体,影响水体水质,应在跨河桥梁两侧设置事故池,发生危险事故时事故池中的废水须外运到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排入水体,确保跨越水体安全。该水池须兼有沉淀、隔油和污染物降解作用,可将事故径流和初期雨水截留,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其中重点针对线路K48+600~K48+850、K60+600~K61+804.151及该工程兴义西互通(AK0+000~AK+597.203、BK0+000~BK1+192.889)等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标识标牌、道路防撞设施、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最大限度的降低危险事故对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风险。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水域路段的安全。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建设隧道,加强支撑防护、铺设防水层及排水管,避免地下水的污染与流失。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各料场、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应设置在周围敏感点的下风向200m外,必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平衡好土石方量,做好道路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护工程。 营运期:沿线服务区餐饮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气须经净化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从专用烟道排放。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既可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同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技能培训,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应采取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噪声源应加装隔声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对距居民区200m以内且无山体遮挡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爆破作业通过采用分段延迟起爆技术及光面爆破技术,减少一次起爆药包的个数和装药量,或开挖减震沟或是铺垫缓冲材料减震。 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噪声扰民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营运期:拟建公路建成后,沿线进行整体开发时,对比较靠近(距主线公路中心线196m范围内,即营运中期2类区达标距离)公路新开发的房屋,建议设计加入防噪设计或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等。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寨、学校路段附近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对路堤边坡、排水沟边及立交路段等进行统一的绿化工程设计,公路村庄路段两侧在可能情况下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加强对交通噪声的阻隔、吸收作用。同时尽量利用村镇与公路之间的闲散空地营建四旁林。 针对受噪声影响较大的:坡贡、那叠小学、旧屋基等敏感点。在技术经济都较为可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采用声屏障。项目共设置声屏障2处(1200延米),隔声窗3处。对远期超标的敏感点须采取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工程开挖的弃土方及时清运至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服务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以上固废严禁乱堆、乱放,尤其在涉及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区域不得设置弃土渣场,不得堆放、丢弃弃土渣。弃渣场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措施,按照规范堆放弃渣,服务期满后,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期尽量避免和减少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采取绿化措施对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在林地灌木集中路段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火灾的发生。 针对古树采用设置围栏和挂牌的方式加以保护。禁止在马岭河—万峰湖风景名胜区、贵州兴义国家级地质公园、高卡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破古—木贾饮用水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设置临时施工营地及丢弃渣土。采取表层土剥离堆放,在渣场周围采用相应水保措施设置截、排水沟等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利用表层土回填绿化等。工程在靠近水源保护区、各地表水周边严禁设置料场、渣场及施工营地。对施工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施工机械机修以及工作时油污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污水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对施工临时占用造成的植被损失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按原有土地利用和植被状况进行植被恢复。穿越林区路段,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施工中一旦发现受保护、受伤的野生动物,应立即通知当地林业部门。林区边缘和隧道口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营运期: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在沿线有野生保护动物分布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在敏感区路基通过路段进一步调查野生动物分布情况,委托专业机构,有针对性的对敏感区穿越段,尤其是马岭河—万峰湖风景名胜区路段、兴义国家级地质公园路段进行野生动物廊道布设,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兴义环城高速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本公示版本.pdf | |||||
评估意见 |
关于对《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参与意见提出方法和途径.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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