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邮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 |
凹水河水库坝址位于黔西县红林乡西溪河上游河段,地理位置为东经105°48′59″,北纬27°06′28″,G321国道从附近通过,距黔西县城29km,距红林乡10km。 |
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内容 凹水河水库坝址位于黔西县红林乡西溪河上游河段,地理位置为东经105°48′59″,北纬27°06′28″,G321国道从附近通过,距黔西县城29km,距红林乡10km。本项目主要任务是向黔西县西部工业组团(岔白工业基地)和中东部组团(黔西县城中部城区及东部工业园区)供水,兼顾解决工程区周边的部分灌溉用水。凹水河水库建成后,供水量4198万m3/a,其中西部工业组团工业供水3513万m3/a,中东部组团供水685万m3/a;灌溉供水量76.7万m3/a,可灌溉2334亩农田;下放环境水量1063万m3/a。 凹水河水库总库容4669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287m,相应库容4479万m3,死水位1213m,死库容607万m3,调节库容3872万m3,为中型水库。 凹水河水库由枢纽工程、供水工程和灌溉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混凝土拱坝、坝顶表孔溢洪道、坝身中孔、坝身底孔、坝身取水口、左坝段灌溉提水泵站和枢纽区交通组成;供水工程由提水泵站和输水管线组成;灌溉工程由提水泵站、上水管、高位水池及灌溉支管组成。水厂不在本次设计范围。 大坝为C25常态混凝土抛物线双曲拱坝,坝基高程1137.5m,最大坝高153m,坝顶弧长148.83m。坝顶宽6m,坝底最大宽度28m,拱冠厚高比0.183,属薄拱坝。大坝两岸坝肩为非溢流坝段,左岸非溢流坝段长123.714m,右岸长81.03m。河床段为坝顶溢洪道溢流坝段,溢流坝段设2孔溢流表孔,采用跌流消能,鼻坎高程1270.751m。取水兼放空底孔中轴线与溢洪道轴线一致,进水口井筒位于溢洪道中墩上游,其中心高程1209.25m,底板高程1207.50m。供水建筑物包括供水泵站、中东部组团加压泵站、西部工业组团供水线路和中东部组团供水线路四部分。灌区建筑物由灌溉提水泵站工程和灌溉支管组成。 根据枢纽布置情况,枢纽区共设2个施工营地,其中1#施工营地布置在大坝左岸下游1330m高程平台,2#施工营地布置在大坝右岸下游1350高程平台。本工程设7个渣场堆放弃渣,其中坝区1个,输水工程区6个。工程计划总工期为48个月。 本项目总投资1274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9.61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 大坝枢纽区基坑废水采取向基坑内投加絮凝剂及中和剂,坑水静置2h后,回用于生产;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高浊度废水净化器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和隧洞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废水经沉淀池(256m3,8m×8m×4m)处理后回用;项目施工期设置一个事故应急池(256m3,8m×8m×4m);含油废水拟采用隔油池(2.1m×1.56m×2.05m)进行隔油处理。输水工程区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采用沉淀池(256m3,8m×8m×4m)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生产或浇灌植被、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2)生活污水 在大坝枢纽施工区的施工营地设置2套一体化(A/O工艺)处理设备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回用于降尘洒水或浇灌农田植被,不得外排。 输水管线沿线共6个施工区,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拟修建三格化粪池(45m3,22.5m3,67.5m3)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施肥。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动物生境。必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议项目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最大限度减少扰动面,严格控制项目施工作业面。进行施工标界,禁止滥砍滥伐;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作好水土保持措施,开挖表土定点堆放并做好防护措施,后期用于裸地绿化覆土;降低施工污染,维持工程区动物基本生存环境。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林地恢复。工程建成运行后,大力实施封山育林措施,促进植被的自然恢复;加强土地综合利用和管理。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按相关文件要求剥离表土并临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存场,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应遵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保护工作。采用印发宣传册、搜救等措施对动物进行保护,并将野外搜到的动物及时、就近交给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治疗养护和放归。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优先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正确运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在施工活动集中的施工区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以加速粉尘沉降;建筑材料运输采用密封罐车,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流散;及时对渣场弃渣进行压实处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区、敏感目标分布区域控制车速;加强施工区及公路两侧绿化。确保项目施工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部分振动大的机械使用减噪设备,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较大影响。确保施工机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工程弃渣量为107.4万m3,其中枢纽区弃渣85.23万m3,灌区弃渣12.07万m3。项目设置7个弃渣场,其中大坝枢纽工程区1个,输水工程区6个。渣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防护处理。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将弃渣及表土清运至弃渣利用点及渣场堆放,禁止将生活垃圾及弃渣等弃至河道、库区。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维修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2m2),并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初期蓄水 蓄水前建设单位须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的相关要求,制定蓄水前库底环保清理计划,明确清理对象和清理要求。库底清理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方能蓄水。 环评计算凹水河水库需下放生态流量为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337m3/s。 蓄水初期在坝前设2台水泵,将水抽至环境水管高程1207.5m后,再通过环境放水管下放生态水。水泵下放生态流量按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计即0.337m3/s,能够满足下放生态用水的要求。 在水库初期蓄水前,在坝下建成生态流量实时监测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流量下放 为确保大坝下游常年有水,主体工程在工业供水取水口设置了环境放水管,采用钢管,高程1207.5m,管径0.5m,同时应安装流量监控设施,将下放流量的有关数据传输至环保主管部门。生态流量管禁止设关闭流量的闸阀。 为解决水库蓄水初期下游应急抗旱工程取水要求,在大坝底部设置φ500临时放水管,管底高程与河床高程相近,为1152m。出口设闸阀,水位到达底孔位置后,采用底孔放水,之后关闭闸阀。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水库上游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凹水河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为黔西县红林乡、金坡乡境内村寨的生活污水。由于农村居民分布较分散,污水处理较为困难,可根据农村人口规模、集聚程度、地形地貌、给排水特点等具体情况,积极推广分散式人工湿地就近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污染物的生物降解和氮、磷的生态去除,降低能耗,节约成本,湿地植物的选择和布局兼顾景观绿化,有效提高农村绿化率。 (2)水库上游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坝址以上流域农村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大多随意堆放。因此,在库周各村寨应积极宣传卫生知识,强调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并配套建设流域沿线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区)处置”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式,并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收费补偿机制,改变垃圾零散暴露的现状。 (3)工业污染控制措施 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保准入。严把项目审批关,把区域排污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落户。 环保主管部门应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对流域内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违法排污企业。 加强企业环保设施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污染较小的合法企业,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无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经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仍未达标排污的,从严从重处罚或依法予以关停。 (4)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控制凹水河水库汇水区域内面源污染物排放,减轻对地表水污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严格控制库区周边农药、化肥的使用品种和数量,推广农业高新技术,采用平衡施肥、秸秆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无公害生产技术,减轻农药、化肥残留对水质造成污染。在库区及周边推行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使用比例,控制化肥施用量。在库区逐步实施生态农业,逐步采用有机肥替代化肥。 鉴于水田对氮肥利用率低于旱地,建议在库区及周边满足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控制水稻的播种面积,改种其他旱地作物,特别是豆科植物,不仅能降低农作物耗水量,而且可减少氮肥流失对地表水的污染。 控制库区及周边养殖业发展规模,从总量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畜禽养殖场应建设粪便处理设施。养殖场粪便经过消化后,可作为有机肥归还农田,既防止环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的肥力。此外,应对库区及周边散户养殖者应加强宣传与教育,鼓励养殖者将畜禽粪便用于肥田,避免入河。 (5)加强水质监测与监控 为掌握工程建成后的水质状况,需完善水质监测和监控体系。在凹水河水库干流库尾、主要支流库尾和水库取水口增设水质监测断面,进行常规水质监测,列入常规监测计划,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6)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严格保护库周及水库上游区森林植被,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同时在库区周围建立水源涵养林,发挥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对库区25°以上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坡改梯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库周农田尽量实行水平梯田化,充分利用河边绿化带作为土地利用和水系间的缓冲地带和过滤带,提高土壤抗蚀能力,减少泥沙的淤积,在保护水库水质的同时,也保障和提高水库的运行年限。 (7)设置水库管理、监测机构,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为保护水质,工程管理机构必须设置水环境管理部门,全面协调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库区水质管理工作。通过对库水长期定时监测,掌握库水中污染物的时空分布,摸清水库不同时段的环境容量,充分利用水体自净能力,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8)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制定《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9)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 凹水河水库有人饮功能,将为黔西县城供水,其水质安全不容忽视。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建议将取水口以上半径300m范围内的区域、相连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内未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的陆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边界以外的水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以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m的汇水区域划定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可根据库周污染源的情况划定为准保护区。最终以省政府批准的本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为主。 3.营运期鱼类保护措施 根据规划环评要求,凹水河水库运行期拟进行外购鱼苗放流。在凹水河水库运行期,下游河段有一定减水,对减水河段水生生物主要是鱼类有一定影响,应考虑常规的生态补偿措施。在水库建成后采取定期外购鱼苗人工放流的方式,投放可净化水质的滤食性鱼类花鲢和白鲢鱼苗,作为对减水河段内鱼类资源损失的生物补偿。拟在库区前5年投放花鲢5000尾/年、白鲢5000尾/年以及喜急流类的光唇裂腹鱼5000尾/年、马口鱼5000尾/年。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
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环评报告书(公示版).pdf | |||||
评估意见 |
《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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