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项目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项目变更等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邮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项目变更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贞丰县小屯镇水银洞金矿厂区内 |
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报告书》,小厂尾矿库为一般Ⅱ类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由于目前已使用到一期末,二期工程即将开始施工。公司决定在对二、三期合并建设的基础上,变更筑坝材料改为井下废石。该项变更已通过重大安全设计的审查(黔安监管一函[2018]36号)批复。 小厂尾矿库基础坝二期坝体上游坝坡以及1365m标高以上库山坡提高防渗性能,即原设计上游坝坡的700g/m2土工布变更为1.5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并增加一层膨润土毯防渗,基础坝坝坡防渗层较变更前增加了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以及膨润土毯防渗层,底部增加了三层过渡层。原设计山坡的700g/m2土工布变更为1.5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变更后的防渗设计符合《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的要求及《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 由于矿井的开采深度的加深而使矿井水的处理量增大,加上大量的雨水进入尾矿库而使尾矿库的回水增加,所以扩大矿井水的处理规模。为了满足砷排放总量不新增的前提下而使砷的出水排放浓度控制在0.02mg/l以下,此次同时变更矿井水处理工艺。 现炭浸尾渣是利用漂白粉破氰,使系统内的氯离子不断增加而影响生产废水的回用率,本次变更破氰工艺为因科法,处置后炭浸尾渣达到《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标准要求,送入小厂尾矿库堆存。 (二)工程建设内容 矿坑水处理站扩建规模为25000m3/d,采用一段混凝工艺。主要是通过增加聚合硫酸铁投加量实现提高As的去除率。氰化尾矿浆无害化处理采用因科法。增加二氧化硫发生器、压缩空气设备。利用原有储槽进行破氰反应。 尾矿库基础坝二期堆坝材料变更,实现井下废石综合利用。相应的边坡防渗结构以及库区二期边坡防渗结构变更。 项目总投资2717.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占总投资的17.29%。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土石方应规范堆放防止水土流失,妥善保存表层熟化土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在施工场地地势最低处设沉淀池(10m3),地面建设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各施工场地设围挡并设洒水防尘系统,废石场施工区设洒水防尘系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施工期应优选低噪声设备,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及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经过居民点禁止鸣笛,避免扰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污水外排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报告书》,尾矿库渗滤液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系统循环使用,回用不完的进入生产系统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砷的浓度为0.2mg/L,该处理出水再进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确保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在砷总量不超的前提下砷的排放浓度限值为0.02mg/l)后,外排至小厂河。废水排放量增加至7974m3/d;本次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总量COD27.68t/a、氨氮2.97t/a、砷52.6kg/a、Pb75.2kg/a,均小于贵州省排污许可证的总量,外排废水在不增加污染物总量的情况下可行。 2.扩建矿井水处理站工艺及规模 根据《报告书》,项目扩建废水处理站拟采用和现工艺类似的“一段混凝”工艺,矿井水及生产废水共同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拟采用两套系统并联运行,处理规模将达到30000m3/d。在现场工艺参数不作任何调整的条件下,增加聚合硫酸铁投加量(由聚合硫酸铁投加量原来的60g/m3左右提高至现在的97g/m3),使砷的出水浓度小于0.02mg/L。通过中试实验证明,通过增加絮凝剂的方法就可以降低出水浓度。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同时,进行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包括尾矿库、扩建污水处理站中各种水池和氰化尾矿浆无害化处理项目中临时堆场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要求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75px/s;一般防渗区包括氰化尾矿浆无害化处理项目中废渣场等。防渗要求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175px/s。基础坝变更后,尾矿库设置4个监测井,污水处理站设置6个监测井。确保项目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入库废渣含水率较大,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扬尘。建议对渣场运输道路、厂区内进行洒水抑尘。破氰装置SO2废气设置集气罩、酸性吸收塔、碱性吸收塔。确保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及车辆,库区周边无人居住,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自然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选冶厂的废渣种类共六种,分别为浮选渣、预氧化车间的中和渣、炭浸车间的氰化渣、矿井水处理站的污泥、生产废水处理站的污泥。经过检测,全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炭浸渣经过因科法氰化渣预处理系统破氰后进入浓密机浓密,浮选渣直接进入浓密机浓密后进入尾矿库堆放。所有的废渣均满足入库标准,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尾矿库设置完善的截、排水设施,设置永久性尾矿坝。加强对尾矿坝的监测管理,防止发生溃坝和水土流失。尾矿坝必须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确保其安全性。在路侧种植适合当地的树种,减少公路由于雨水的冲刷引起水土流失。基础坝变更需要的取土场按覆土计划开挖,防止取土过量导致露天堆积,对开挖的边坡防止发生滑坡、塌方,对完成取土的表面及时进行处理。库区周围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隔离带,控制水土流失。 (8)尾矿库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本工程服务期满后,整个库区范围及集水池范围为生态综合整治对象,评价要求尾矿库库区及集水池用地范围内全部复垦为绿地。服务期满后,进行封场,加固堆体边坡,平整覆土,进行土地复垦或绿。封场时堆体表面应覆土两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1125px厚的粘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堆体内;第二层为覆盖层,覆天然土壤,用以植被恢复,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建议覆大于500px厚的营养土。封场后渗滤液收集及输送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直至渗滤液水质稳定为止。尾矿堆体的最终覆土区域应及时分期进行绿化,宜优先种植草皮,待稳定后进行复垦造地,或做其他用地。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
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项目变更报批本公示稿.pdf | |||||
评估意见 |
《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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