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7月2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贵源煤矿(兼并重组)90万t/a项目等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贵源煤矿(兼并重组) |
毕节市金沙县新化乡、柳塘镇 |
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贵源煤矿(兼并重组)由原来金沙县新化乡贵源煤矿(原45万t/a)和织金县珠藏镇青山煤矿(原15万t/a)两个异地煤矿资源置换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原贵源煤矿,关闭原青山煤矿,兼并重组后在原贵源煤矿的基础上拟扩建规模至90万t/a。 贵源煤矿(兼并重组)仍维持一矿两井的方式进行开采。二号井和五号井保持原来的开采范围不变,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校验,对不满足要求的提出更换,使二号井满足60万t /a、五号井满足30万t /a的生产要求。以两个独立的生产系统达到90万t/a的生产能力。 矿井设计开采煤层为4、5、9、13煤层,共4层煤。井田内煤种以无烟煤二号(WY2)为主,并伴有少量无烟煤三号(WY3)。 二号井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接替顺序:一采区→二采区。设计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首采4煤层,煤层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开采,达到60万t/a的生产能力,采用双滚筒采煤机实行机械化采煤。 五号井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接替顺序:51采区→52采区。设计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首采9煤层,煤层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开采,达到30万t/a的生产能力,采用双滚筒采煤机实行机械化采煤。 矿井前期均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后期拟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 兼并重组完成后,二号井设备工作容量10211kW,吨煤电耗37.64kW·h/t。五号井设备工作容量9346kW,吨煤电耗45.26kW·h/t。 二号井职工在籍总人数680人,出勤人数537人,全员工效4.0吨/工;五号井职工在籍总人数518人,出勤人数404人,全员工效2.5吨/工。 本项目新增建设总投资44556.78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910.47万元,项目新增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新增总投资的比例为2.04%。 |
本项目主要理由已有设施进行扩建,部分补建设施施工存在一定环境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重点在营运期。 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优化总体布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兼并重组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散状物料运输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少雨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扬尘污染;工程弃渣、生活垃圾要实行定点堆放,集中处理。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均进入二号井、五号井各自已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二号井生活污水进入二号井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五号井生活污水处理站加快改造进度,依靠建成后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前经化粪池处理后复用。 营运期:①地表水:二号井布置矿井水处理站二座,总处理规模340m3/h。五号井置矿井水处理站二座,总处理规模320m3/h。均采用“初沉池+调节池+高效矿井废水净化器(混凝沉淀)+砂滤池+部分消毒”处理工艺;二号井布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两座,总处理规模360m3/d(15m3/h),五号井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达到288m3/d(12m3/h),均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规模48m3/d。②地下水:采矿对含水层影响不大;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区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储煤场均设置半封闭棚架结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装车外运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排矸场人工定期防尘洒水,周围进行绿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煤矸石在排矸场暂存期间,洒水降尘,推平压实;生活垃圾运往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掺入电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干化后作农肥使用,或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点处置;废机油设置暂存间,定期将废机油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⑥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评价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矿山综合整治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100%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受调查团体单位也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 (1)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 《关于对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三批)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83号),2015年10月;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审[2018]47号 关于对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贵源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的批复,2018年7月3日。 (2)毕节市环境保护局、金沙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可替代总量指标来源初审意见表及建设项目总量来源审核意见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
贵源煤矿(兼并重组)环评报告书-报批本.pdf | |||||
评估意见 |
关于对《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贵源煤矿(兼并重组)90万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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