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开组织申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统保工作保险人审查结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方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根据《贵州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7日,我厅在官方网站发布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开组织申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统保工作保险人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申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统保工作的保险人,截止2018年6月27日,共收到16家保险公司申请材料。根据我厅委托,2018年6月28日,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专家组对16家申请人提交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统保工作保险人的服务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独立的专家评审打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我厅确定以下保险公司作为贵州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统保工作共保体成员:
序号 |
保险公司 |
承保份额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35% |
2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25% |
3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5% |
4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10% |
5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
5% |
6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
5% |
7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2.5% |
8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2.5% |
特此公告!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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