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5月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三都县鸭寨水库工程项目等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都县鸭寨水库工程 |
三都县鸭寨水库工程位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中江村都江河上 |
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内容 三都县鸭寨水库工程位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中江村都江河上,都江河属于珠江流域柳江水系都柳江一级支流,其流域控制面积为142.85km2,主河道长为24.9km。本项目坝址位于都江河与都柳江汇合口上游5.8km处,坝址以上流域集水面积为89.55km2,多年平均流量1.92m3/s,主河道长度为17.52km。 三都县鸭寨水库建设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向三都县拉揽社区、普安镇、打鱼社区、都江镇、坝街社区等乡镇的7.06万集镇人口、3.34万农村人口和交梨工业园供水,兼顾水库下游联江村和中江村的2200亩农田灌溉用水,是一座具有乡镇供水、工业供水和灌溉功能的综合性利用水库。 水库正常蓄水位611.50m,相应库容1716万m3,死水位570.00m,死库容85.0万m3,兴利库容1631.0万m3,总库容1835.5万m3,回水长度3.7km,水库为多年调节水库,为Ⅲ等中型工程,最大坝高74.0m,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该水库设计水平年2030年总供水量2682.1万m3。 工程总投资80073.1万元,环保投资819.6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2%。 项目组成主要由枢纽工程、供水工程、辅助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部分组成,项目的组成(二)主要环境现状 1.环境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环评共设置了4个监测断面:库尾(都江河)、库尾(巴照河)、坝址(都江河)和坝址下游1.0km处(都江河),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库尾(都江河)、库尾(巴照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级标准要求;坝址(都江河)和坝址下游1.0km处(都江河)的SS均超标,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区域存在村民生活污水乱排情况以及周边区域耕地中泥土随着雨水进入河流。 环评共布设了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坝址左岸约500m和800m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 (2)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环评共布设了3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中江村、普安镇、都江镇),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环评共布设了7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坝址、中江村、合江社区、大河镇、普安镇提水泵站、拉揽社区、都江镇提水泵站),监测结果表明,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生态环境 评价区在《贵州植被》区划中属于水热条件相对良好的贵州高原湿润性常绿阔叶林地带,其中库区库周区域属于黔南中山盆谷常绿栎林、马尾松林、柏木林地区——独山、平塘灰岩峰丛山地常绿栎林、柏木林及石灰岩植被小区;灌区输水管线区域属于黔东低山丘陵常绿樟栲林、松杉林及油桐油茶林地区——雷公山地常绿栲林、杉木林、常绿落叶混交林小区。区域主要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林、针叶林、针阔混交林等森林植被。在各地荒山、河谷斜坡,有次生性质的灌丛和灌草丛分布。 评价区域共有维管束植物137科366属526种(包括变种),其中蕨类植物22科36属53种,裸子植物6科9属12种,被子植物109科321属461种;本工程评价区共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群落45株;本工程评价区内的名木古树有9种24株,其中枫香树2株,黄连木2株,马蹄荷1株,毛叶嘉赐树1株,木荷4株,南酸枣2株,丝栗栲1株,小果润楠1株,榕树10株。 评价区域内陆生脊椎动物隶属4纲24目54科130种。评价区以鸟类居多,共79种,其次为哺乳纲共24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11种;贵州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6种。 评价区内浮游植物4门24种,其中蓝藻门2种,硅藻门15种,隐藻门2种,绿藻门5种;评价区域主要水生高等植物31种,隶属于2门19科22属,其中,蕨类植物有4科4属5种,被子植物15科18属26种。评价区域共检出浮游动物5种,其中,轮虫3种,枝角类1种,桡足类1种;评价区域内的底栖动物共9种,其中环节动物1种,软体动物3种,甲壳类1种,水生昆虫3种。鱼类16种,隶属4目6科16属16种。无国家重点保护鱼类和特有鱼类,未发现长距离洄游鱼类和成规模鱼类“三场”分布。 |
(七)环境影响预测 1.水文情势 水资源配置:鸭寨水库投入营运后,乡镇供水655.2万m3/a、工业供水1912.2万m3/a、灌溉供水114.7万m3/a,下泄生态流量599.2万m3/a。水库坝址下游的水资源量减少量为2682.1万m3/a(不包括退水量),占坝址断面天然水资源总量的44.4%。受水区中交梨工业园区、拉揽社区、普安镇、打鱼社区、都江镇、坝街社区等乡镇退水为集中退水,沿线农村供水退水及灌溉退水为分散退水。 水库库区:水库建成运行后将使库区河段的水位、水域面积、流速等水文情势发生变化。 水位:鸭寨水库最大坝高74m,水库正常蓄水位611.5m,河床高程约590m,水库的蓄水将坝前的水位抬高21.5m,从而改变水库库区的水位高程;鸭寨水库工程具多年调节功能,为了满足本工程的开发任务,水库水位在死水位(570.00m)~正常蓄水位(611.50m)之间运行,水位变幅41.5m,将形成0~41.5m的水位消落区。 水域面积:水库正常蓄水位下库容1716万m3,总库容为1835.5万m3,水库干流回水长度3.2km。水库蓄水后,水库正常蓄水位时的水域面积较水库蓄水前大规模增加;水库库区流速降低,从水库库尾至坝址,水体流速由天然激流逐步过渡到缓流,改变了水库库区的水文情势。 流速:大坝阻隔导致水库形成后,库区河段较原河道状态下流速减缓,越靠近坝址减缓程度越多。 水库下游:鸭寨水库年径流量为6044万m3,设计水平年供水量2682.1万m3,即坝址下游水资源减少量为2682.1万m3,占年径流量的44.4%;在考虑退水量1387.47万m3汇入下游的条件下,都江河水资源减少量1294.63万m3,占坝址断面水资源量的21.4%。 工程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044万m3,丰水期4~9月径流量为4942万m3,占年值的81.8%;枯水期10~3月径流量为1102万m3,占年值的18.2%。每年的10月~次年3月,除正常供水外,在考虑下泄生态流量的情况下,枯水期坝址下游也不会出现脱水断流现象。本工程较为丰富的水资源量,能满足供水、灌溉和工业用水要求。 2.水质预测 根据《报告书》预测,鸭寨水库总磷浓度在0.03mg/L,20<EI<50,属于中营养化,鸭寨水库不易发生富营养化。须严格控制水库流域内总磷的排入量,加强水库上游面源污染控制以及水质监测,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防水库向富营养化发展。 3.水温 根据《报告书》预测,三都县鸭寨水库为分层型水库,水库表层由于受日照和气温影响,水温较高;库底水体受日照、气温影响较小,温度较低。水温分层随季节而变化,4月到11月水温存在明显的温跃层,表、底温差逐渐增大,到7、8月表、底温差达到最大,到12月至次年3月,表、底温差逐渐变小,热量从表层向下层传导,温跃层厚度逐渐变小。 4.退水 据《报告书》预测,交梨工业园退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工业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苗龙河,苗龙河预测断面 COD、NH3-N污染物预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工业污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预测断面COD、NH3-N污染物预测值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其中COD、NH3-N超标倍数分别为3.17倍、6.37倍,因此应杜绝工业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加强退水区工业企业污水设施监管。 根据《报告书》,目前供水范围内仅普安镇、都江镇的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过程中,拉揽社区、打鱼社区、坝街社区的污水处理厂还未开始建设,据《报告书》预测,若本项目生活退水排入都柳江,退水完全混合后都柳江COD、氨氮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由于都柳江水体为Ⅱ类水体,禁止新建排污口。应按《报告书》要求,供水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在选址前,应综合考虑退水影响,禁止将尾水排入都柳江干流,污水处理厂选址应尽可能远离都柳江干流;并且供水范围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用前,不得供水;三都县人民政府应尽快制定《都柳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将本项目退水污染防治纳入规划,制定并实施都柳江流域污染防治措施,在本项目投运前提升和改善都柳江水质状况,以满足本项目退水需求。 四、环境保护措施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有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含油废水、大坝基坑废水、隧洞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小、间断性排放,主要为悬浮物,采用沉淀池进行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含油废水经间歇处理并加混凝剂处理后回用混凝土拌合,不外排;基坑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并投入絮凝剂处理后用于大坝混凝土养护,不外排;隧洞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高峰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2m3/d,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具有脱氮除磷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综合利用于绿化或周边旱地浇灌。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爆破钻孔时采用湿式作业;砂石加工系统选用密闭式制砂,含尘废气通过抽气泵泵入气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混凝土拌合采用成套封闭式拌合楼进行生产,含尘废气采用气厢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车辆运输除洒水抑尘外还应采取限制车速、遮盖篷布等措施抑制扬尘。确保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针对噪声敏感目标,临近居民点的施工采取将强噪声源设置在隔声间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区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将弃渣运至弃渣场堆存,将表土运至临时堆存场暂存,后期用于各场地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维修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滥砍乱伐库区及库周的森林;施工期应特别注意对评价区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保护;针对评价区调查范围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需采取挂牌保护;大坝施工区域的1株丝栗栲古树需采取移栽方式进行保护。 本工程建设期应对施工人员健康资料建档、检疫,施工区域采取卫生清理,饮用水源卫生处理,库周灭鼠等措施。 (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本工程尽可能选用湿生植物在库区周边沿淹没线附近培育护岸林,引入乔木树种改善岸线上方群落结构并对其现有的灌丛、灌草丛等植被类型进行人工促育;淹没土地应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相关标准执行补偿;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本工程设计临时占地中的弃渣场、料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施工迹地进行分区水土流失防治和土地复垦。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蓄水期采用两台水泵向坝下抽放不低于0.19m³/s的生态流量,待蓄水至死水位时,停止泵抽,同时启用永久生态流量管。 (二)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须在水库库区蓄水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的相关要求,制定蓄水前库底环保清理计划,明确清理对象和清理要求,对库底进行清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水库蓄水。 (2)运营期水库管理站产生生活污水,经过具有脱氮除磷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综合利用于管理用房绿化或周边旱地浇灌。 (3)鸭寨水库建库后,应及时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加强水库的运行管理和水质监测工作,实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动态,严格执行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水质达到其水域功能区划要求。《报告书》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推荐了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4)本工程输水管线采用浅埋管方式敷设,对输水管线采取防渗措施,完善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治废污水及固体废物等影响水质。加强高位水池的清洗及消毒,确保用水安全。高位水池供水系统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大力宣传,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保证坝址下游河道生态用水需求,本项目采用不设闸阀的DN450球墨铸铁生态流量管下放生态流量,泄放生态流量0.19m3/s,确保坝址下游河道不出现脱水现象。 为保证生态流量下放得到落实,生态流量管上设置流量计,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将流量数据实时传送至环保主管部门。 加强渔政管理,严格执行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本项目拟外购鱼苗,在库区和坝下游的干、支流河段缓流区对地区经济鱼类进行增殖放流,库区禁止网箱养鱼。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结论,鸭寨水库工程建设不涉及剧毒有害原材料或产品,但在施工过程中将涉及一定量的炸药和油料,属于易燃易爆物质,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或由于操作不规范,可能引发一定的事故风险。同时,三都县鸭寨水库工程废污水事故排放对都江河水质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风险。施工活动和水库运行过程中应加强水库日常管理和实施定期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和饮水安全。项目应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由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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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
三都鸭寨水库文本(报批本)公示.pdf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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