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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28 17:11:07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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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银星(以新代老)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银星(以新代老)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

北部工业园

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银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均是贵州银星集团下属公司。根据《关于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有关事宜的批复》(大开管复[2017]10号)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现有生产线实行政策性关闭并2017年底前完成。“以新代老”新建设的生产线其生产规模、主体流程、环保设施等必须与原生产线的批复相符,并按相关规范和标准建设新的生产线。

项目从大龙经济开发区内的循环经济产业园搬迁至北部工业园,原大龙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厂址关闭,搬迁责任主体为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原厂址遗留问题由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解决

搬迁前: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取得《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1500吨/年氯化汞、12000吨/年CB型低汞触媒、10000吨/年金属锑(副产品400吨/年汞回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黔环审[2013]113号)。项目实际建设4条氯化汞生产线,年产1500吨氯化汞;4条CB型低汞环保触媒生产线,年产12000吨CB型低汞触媒;1条锑汞冶炼一体化生产线,年产锑锭5000吨、汞200吨。现有工程第二条锑汞冶炼生产线暂未建设。一期工程已取得《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氯化汞、CB型低汞触媒和金属锑(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黔环验[2014]73号)。

搬迁后:根据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银星(以新带老)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备案文件(大开经投备[2017]10号),主要建设内容:占地118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新建1500吨/年氯化汞生产线、12000吨/年氯化汞触媒生产线、10000吨/年锑锭(副产金属汞)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

搬迁后项目生产规模、主体流程与原生产线的环评批复(黔环审[2013]113号)一致,环保设施将采用更先进的治理工艺以满足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搬迁后厂址与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银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紧邻,拟建项目将充分利用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银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废水和废气深度净化处理系统

建设期预计为11.5个月。项目定员336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班每天8小时。

建设总投资16145.60万元,环保投资26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69%。

(一)施工期

建设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美化环境,并保证足够的绿化率。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氯化汞装置低汞触媒装置、卧式蒸馏炉工段、锑汞冶炼车间尾气

(1)氯化汞装置尾气

搬迁后措施:拟建项目氯化汞装置尾气中含有少量氯气、微量氯化汞,先经过二级沉降塔沉降后,尾气中的固体粉尘氯化汞全部被沉降收集包装,尾气成分大部分为空气和少量氯气,在水淋式真空喷射泵中与15%的氢氧化钠(NaOH)溶液接触,被吸收生成次氯酸钠、氯酸钠等,流进喷射泵底部的循环碱液槽。碱液用防腐泵打到喷射泵顶部再循环吸收氯气,同时保持整个系统为负压状态。包装产生的微量含汞及其化合物粉尘经固定床纳米级高效吸附材料吸附后与冷却塔尾气一起经由风量10000m3/h的风机,抽至高25m的排气筒外排。

与搬迁前对比:拟建项目搬迁前后氯化汞装置生产工艺一致,环保措施与搬迁前相比尾气处理增加了一级碱液洗涤塔除氯和纳米材料吸附装置除汞,设计除氯效率不低于98%,除汞效率不低于99.95%,可进一步去除尾气中氯气和汞及其化合物。

根据拟建项目搬迁前氯化汞装置尾气监测数据及新增加的废气治理措施,确定搬迁后拟建项目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1mg/m3(排放速率0.1g/h)、氯气排放浓度为8mg/m3(排放速率0.08kg/h)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

(2)低汞触媒装置尾气

搬迁后措施:低汞触媒生产线产生的尾气来源于二级干燥工序及包装废气,干燥炉采用电加热,废气中主要为颗粒物和汞及其化合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填料塔+纳米材料吸附装置后,通过离地高15m的排气筒外排。

与搬迁前对比:拟建项目低汞触媒主要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能等与现有工程均相同,尾气治理措施增加了纳米材料吸附装置除汞,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除汞效率不低于98%。

根据拟建项目搬迁前低触媒生产线装置尾气监测数据及新增加的废气治理措施,确定搬迁后拟建项目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1mg/m3(排放速率0.2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6.7mg/m3(排放速率0.334kg/h)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

(3)生产线

1、卧式蒸馏炉工段

搬迁后措施:卧式蒸馏炉采用电加热,蒸馏炉工段冶炼尾气中含有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进入装填有用多硫化盐(多硫化盐和高锰酸钾混合液)浸泡后的焦炭填料塔,吸收尾气中的汞,含有二氧化硫的尾气再进入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塔,利用二氧化硫和氢氧化钠快速反应生成亚硫酸钠的原理,吸收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尾气再经过汽水分离器。

与搬迁前对比:通过活性炭填料塔去除汞及其化合物,设计除汞效率不低于97%,利用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现有高40m烟囱排放。与现有工程对比尾气处理增加了活性炭吸附除汞。

根据拟建项目搬迁前卧式蒸馏炉的尾气监测数据,确定搬迁后拟建项目卧式蒸馏炉工段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1mg/m3(排放速率0.0000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8mg/m3(排放速率0.1024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50mg/m3(排放速率1.2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50mg/m3(排放速率1.2kg/h),均能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锑汞车间工段废气

①鼓风炉工段尾气

搬迁后措施:鼓风炉工段产生燃煤烟气和炉气两股气体,两股气体合成一股,经旋风除尘(收锑氧)+布袋除尘(收锑氧)+多级冷凝(收汞)+二级吸附塔+两级碱洗塔(石灰乳+氢氧化钠二级脱硫)+清水喷淋塔+纳米材料吸附塔(脱汞)后由高52m烟囱排放(项目鼓风炉、反射炉燃煤烟气、炉气共一根烟囱排放)。

②反射炉工段尾气

搬迁后措施:反射炉工段尾气由风机直接从反射炉引出,冷却收次锑氧(回炉重炼)后,经布袋除尘(除尘)+两级碱洗(石灰乳+氢氧化钠二级脱硫)+清水喷淋塔+纳米材料吸附塔(脱汞)后由高52m烟囱排放(项目鼓风炉、反射炉燃煤烟气、炉气有一根烟囱排放)。

与搬迁前对比:拟建项目鼓风炉和反射炉尾气与现有工程对比增加了清水喷淋塔除尘+纳米材料吸附塔(脱汞)。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除汞效率不低于99.95%,脱硫效率不低于98%,环评根据拟建项目搬迁前锑汞车间工段尾气监测数据及新增加的废气治理措施预测搬迁后拟建项目锑汞车间工段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均能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遵循“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原则。拟建项目厂区拟建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废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利用银科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初期雨水(前15分钟)收集后送初期雨水收集池储存,后期雨水经管道汇集排出厂外,排入厂外市政雨水系统。其中生产废水中氯化汞装置排至重力科技公司作为工业原料利用。拟建项目锑冶炼装置脱硫废水、低汞触媒装置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由银科项目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和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拟建项目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向外环境外排。

(1)氯化汞生产线

氯化汞生产线产生的废水0.21m3/h,主要成份为Na+75g/L、Hg2+0.05mg/L、Cl-100g/L,排至重力环保公司作为工业原料利用。

(2)低汞触媒生产线

低汞触媒生产线产生的废水为电热锅炉的锅炉废水0.83m3/h,主要污染物为钙离子,排至银科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锑汞冶炼生产线

锑汞生产线脱硫废水0.83 m3/h, pH一般为6~8、 Na+80g/L、Hg2+0.01g/L、SS 1.2 g/L、COD 5g/L、Pb 0.01g/L、SO42-3 g/L,排至银科项目脱硫废水处理设置处理后回用,

(4)全厂地平冲洗水

拟建项目全厂地坪冲洗水产生量约为0.05m3/h,pH一般为7~9、COD1g/L、SS0.3g/L,排至银科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5)生活废水

拟建项目定员336人,用水量约100L/人·d(不考虑职工住宿),排污系数按0.9计,污水排放量1.26m3/h,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银科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35t/d)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分区防控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工业废水处理站水淬渣池次氧化锌仓库事故应急水池初期雨水池,主要防治重金属污染物,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池,主要防治常规污染物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区等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防渗措施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

3.噪声防治对策

拟建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风机和泵类,工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防噪保护等措施。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各厂界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氯化汞生产装置区尾气处理产生含汞废物纳米吸附材料,年产生量约为2.002584t。低汞触媒装置在汞触媒生产的浸泡过程中,年产生含氯化汞活性炭粉末约35.0017t、过滤渣92.1t、包装粉尘39.85t;含汞污泥29t/a、含汞废活性炭60.049424t/a。均交由重力环保处理

砷碱渣1527t/a属于危险固废,暂存在砷渣库,定期送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处置泡渣2070t/a送鼓风炉处置;产生脱硫石膏30000t/a,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生产期间进行浸出实验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废口罩50kg/a送鼓风炉工序作为原料利用卧式蒸馏炉工段年产生的冶炼炉渣945.94t,送鼓风炉工序作为原料利用;锑冶炼生产装置产生1135t/a外售作为原料;产生水淬渣18905t/a出售给贵州玉屏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做原料

暂存危险废物的区域防渗措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

贵州银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西南侧毗邻址

贵州银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银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为贵州银星集团下属企业,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环保技术研发、成果应用实施及推广。2017年贵州银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拟在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西南侧毗邻址周边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55亩(0.103km2),规划建设1套处理规模8.7万t/a的冶金回转窑系统,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种类涵盖HW06、HW12、HW17、HW23、HW49共计5大类,年可回收29997t的次氧化锌。其中:①无机类废物设计处置规模为45000t/a包括HW17表面处理废物15000t/a、HW23含锌废物25000t/aHW49其它废物5000t/a;②有机类废物设计处置规模为42000t/a包括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2000t/a、HW12染料、涂料废物25000t/a、HW49其它废物15000t/a。项目配套建设烟气治理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

建设期6个月,项目定员45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

建设总投资18983万元,环保投资1990万元,占总投资的9.54%。

(一)施工期

建设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美化环境,并保证足够的绿化率。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主要有颗粒物、SO2、NOx、HFHCL、二噁英和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经过拟建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后,各项废气污染物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须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要求。

(1)预处理工序废气防治措施

设2根15m高的烟囱。无机仓库及配料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过粉尘收集系统收集后,用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经处理后通过烟囱达标排放。有机暂存库集气研磨工序集气,回转窑运作时送窑处置;回转窑不运作时经活性炭吸附后,设计去除效率不低于90%,通过烟囱达标排放。

(2)回转窑尾气防治措施

1根50m高的烟囱拟建项目窑尾烟气治理措施为SNCR+沉降室+冷却系统+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脱硫装置+除雾,经处理达标后的烟气经烟囱排放设置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具体措施叙述如下:

除尘:拟建项目采用2级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除尘,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烟尘排放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脱酸:拟建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5%,脱硫的同时还可去除烟气中的HCl、HF、颗粒物和重金属,设计脱酸效率不低于90%

二噁英控制:①从源头来料控制,通过预处理废物配方案,在进入回转窑前将合成二恶英的物质氯含量控制在0.5%以下。焚烧工艺控制:回转窑冷却带长约7-10m,温度800-1000,停留时间8-10s,有机物先进入冷却带进行高温分解燃烧。未完全燃烧部分有机物随着气流进入回转窑高温带进行二次充分燃烧,高温带长度10-15m,温度达到1100-1300,停留时间12-15s,回转窑高温带起到焚烧二燃室的作用,可杜绝二英的产生。③采用风冷+水冷的组合方式将沉降室出来的烟气温度由600℃急速冷却至220℃。一方面可以尽量减少二恶英的生成,另一方面保证生产的次氧化锌可以顺利通过布袋收集。

烟气处理单元活性炭吸附:在烟气处理单元设置二级活性炭喷淋吸附装置,作为尾端保障措施。一级活性炭喷淋装置,活性炭粉对烟气中PCDDs/PCDFs物质去除效率85%,二级活性炭喷淋装置对烟气中PCDDs/PCDFs物质去除效率78%。烟气经过两级活性炭喷淋装置的处理,设计去除效率不低于96.7%,烟气中PCDDs/PCDFs物质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且小于等于0.1TEQng/m3

重金属控制:拟建项目重金属控制措施为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设计去除效率不低于90%,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指标要求

氮氧化物去除:拟建项目采用SNCR脱硝,设计脱硝效率为50%,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指标要求

除雾器:折流板式除雾器,除雾器将尾气中的水去除4050%,又能够减少烟气排白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酸废水、实验室废水、洗桶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厂区初期雨水。脱酸废水处置装置设计处理能为10t/d,脱酸废水经脱重-混凝沉淀-蒸发结晶处理后,蒸发结晶水回收利用。其余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190t/d,经脱重-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针对地下水主要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工业废水处理站水淬渣池次氧化锌仓库事故应急水池初期雨水池,主要防治重金属污染物,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池,主要防治常规污染物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区等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防渗措施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

3.噪声防治对策

拟建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风机和泵类,工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各厂界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淬渣、脱硫石膏、工业废水结晶盐和生活垃圾;拟建项目产生水淬渣和脱硫石膏暂按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若后续生产中通过浸出试验确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作为副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工业废水结晶盐为危险废物,应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污泥等送回转窑焚烧处理。

危废暂存间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3

普安县楼下镇安福煤矿(兼并重组)45万t/a项目

普安县楼下镇

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对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93号),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安福煤矿(45万t/a)由原安福煤矿(15万吨/年)和原马刀地煤矿(15万吨/年)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安福煤矿(以下简称安福煤矿),关闭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马刀地煤矿,拟建规模为45万t/a。

根据《报告书》,兼并重组后安福煤矿矿区面积3.5341km2,开采标高+1485m~+1000,主要开采17、18、19、23、24、26号煤层,可采总厚10.12~18.79m,平均厚度13.83m。矿井设计可采储量2279.6万t,原煤含硫量和通过折算后的硫含量均小于3%,开采煤层属于低中灰、中高硫、高热值无烟煤。设计服务年限36a。

安福煤矿采用斜井开拓,利用原马刀地煤矿回风斜井作为设计的主斜井、利用原马刀地煤矿的主斜井作为设计的副斜井、利用马刀地煤矿的副斜井作为设计的进风行人井,另新建一回风斜井。四条井筒服务于全矿井。矿井划分为上、下为煤组开拓,其中17、18、19煤层划分为上煤组,23、24、26煤层划分为下煤组。全矿井分煤组划分为二个水平(上煤组水平标高为+1264m、下煤组水平标高为+1109m),上、下煤组以F1断层为界共划分4个采区,上煤组F1断层上盘划分为一采区,下盘划分为二采区。下煤组F1断层上盘划分为三采区,下盘划分为四采区。煤组间开采顺序为上煤组→下煤组。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结合煤层开采情况及现有井巷工程布置,各采区采用联合布置开采。煤组内煤层开采顺序,上煤组为:19煤层→17煤层→18煤层;下煤组为26煤层→23煤层→24煤层。设计首采区为一采区,首先开采19煤层。采用综采工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通风方式为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兼并重组后安福煤矿工业场地(3.34hm2)利用原马刀地煤矿工业场地(2.14hm2)改扩建而成,新增占地为1.2hm2,占地类型主要旱地、灌木林地;新建风井场地(0.74hm2),均为旱地;排矸场利用原排矸场(0.8hm2)改建,不新增占地。

矿井生活用水楼下镇自来水厂的自来水,水量充足;矿井生产、消防用水采用经过处理后的矿井水,不影响周边村民饮用水;整合后拟采用空气源热能机组供热对全矿进行供热,不设置燃煤锅炉。

矿井设计在籍员工总数442人,年工作330d,全员效率为4.62t/工。本项目不建洗煤厂,原煤经过简单筛分选矸后直接销往贵州兴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厂配套有完善的脱硫除尘设施。

根据《报告书》,原安福煤矿在兼并重组期间保留生产系统,当新系统建成时停止生产。原普安县楼下镇安福煤矿(15万t/a)已取得环评批复(黔环审[2012]43号),原普安县楼下镇马刀地煤矿(15万t/a)已取得环评批复(黔环表[2008]255号),但均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本项目总投资34240.2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448.07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比例为1.31%。

(一)遗留环境问题整改措施

1.原安福煤矿保留生产期间按原环评批复要求,保证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并加强维护和监测,矿井水经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后排放至泥堡河。新系统井下巷道建设时截流老系统矿井水,生产系统关闭后建设单位须维持处理站继续运行,至矿井水不再排出。

2.原安福煤矿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维持生产期间矿井水与生活污水须分开处理,矿方应按原安福煤矿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泥堡河。

3.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取代燃煤锅炉。

4.按原环评批复要求规范排矸场的建设,硬化地面,设半封闭式棚架储煤场及自动洒水降尘装置等。

5.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遗留场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施工期

1.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井下涌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优先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在水处理设施未完善前,井下涌水和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用水、施工防尘洒水等,不得外排。少量食堂污水和日常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防尘洒水等,多余部分用于场地周围农田农灌

3.施工道路、裸露场地及施工扬尘定期洒水降尘,并采取加盖篷布运输等措施控制粉尘影响。

4.应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减少噪声对工业场地南侧约80m处有烂坝银居民点、西侧约100m处有破当居民点及其他环境敏感点的叠加影响,不改变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类别。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5.施工期矿井井巷矸石可用于场地平整,多于部分运至排矸场,施工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工业场地、风井场地、排矸场等建设不涉及占地搬迁,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结果,由于设计已针对各居民点留设了足够的保护煤柱,矿井首采区及全井田开采后各居民点基本不受沉陷影响,不需要搬迁。项目涉及的楼青公路(县道)、泥堡河等须按设计要求留设保护煤柱。

安福煤矿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避免造成生态破坏。由于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严重者要进行搬迁,其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矿方承担。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场地初期场地淋溶水

工业场地采取“雨污分流”,场地外清洁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就地排放。环评要求储煤场地采用半封闭棚架式,且对地面进行硬化同时在储煤场及装车场地四周设淋滤水收集边沟及收集池(50m3),将场地雨季和场地冲洗产生的含高浓度悬浮物的煤泥水收集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2)排矸场淋溶水

矸石堆场淋溶水与汇水面积、大气降雨关系十分密切,安福煤矿应在矸石堆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挡矸坝下方设置淋溶水池1座(100m3,收集的淋溶水矸石淋溶水经收集后泵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3)矿井水

矿井正常涌水量129m3/h(3096m3/d),最大涌水量323m3/h(7752m3/d)。环评优化调整后的矿井水处理工艺如下:“调节+曝气中和池+混凝沉淀+锰砂过滤+煤泥浓缩压滤+部分深度处理+部分消毒”,处理规模7920m3/d,矿井水经处理后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其中Fe须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要求,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优先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用水、道路防尘绿化洒水及非饮用生活用水,剩余部分经总排口外排。

考虑到矿井开采时限长,开采煤层差异较大,后期矿井水的Fe、Mn含量可能升高,环评建议再预留一级锰砂过滤的位置,当出现Fe、Mn含量增高可能导致出水不达标时,应提前增加一级锰砂过滤。

4)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机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厕所粪便水化粪池收集后其他污水一同进入具有脱氮除磷效果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二级,规模240m3/d)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560m管道自流进入泥堡河。

安福煤矿工业场地设1个总排口,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污废水优先回用,剩余部分通过560m管道自流进入泥堡河。安福煤矿应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黔环通[2008]89号)要求,矿井总排口须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监测指标包括流量、pH、COD和NH3-N,并按要求接入当地环境管理部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评估区内共3个泉点,环评预测均不受井下开采影响,项目排污也不会污染到井泉环评提出矿井应按设计及环评的要求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废水达标排放,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

矿井污废水管道、中间水池、污水处理池及清水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安福煤矿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储煤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式,地面进行硬化,并在场地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在原煤卸载点及装车场地设置喷雾洒水防尘措施,装车时尽量降低卸煤高度;筛分设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进行除尘。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及表5限值要求。矿井产品煤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喷雾洒水、禁止超载,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方式,途经居住区及其附近路段还应限速行驶,避免煤尘和煤炭洒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优化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工业场地外排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严格限制运煤车辆穿过居民点时速小于20km/h,避免造成噪声污染。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煤矸石产生量为4.5万t/a,尽量外售制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采用汽车运往排矸场集中堆置,堆存时分层堆放,推平压实。

安福煤矿筛分间粉尘、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原煤外售,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禁与煤矸石一同运往排矸场。工业场地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机械维修须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不得置于室外,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同时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废机油,废乳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7.评估要求建设单位须尽快对原有矿井开采后续可能出现的对环境破坏、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承担相应治理责任,对后续仍可能存在对当地水及生态环境破坏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4

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化学试剂厂和制药厂异地改造工程项目

铜仁市万山区张家湾工业园

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一)拟建项目概况

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了响应国家关于涉汞企业进入张家湾汞循环工业园进行集中管理的要求,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决定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张家湾工业园建设化学试剂厂、制药厂异地改造项目。项目位于铜仁市万山区张家湾工业园,总占地面积33587m2,约50.4亩,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本项目为异地技改项目,项目异地搬迁后,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均与原厂址一致,同时,淘汰现有厂区落后、陈旧设备,引进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并且改进落后的环保工艺和设施。本项目化学试剂厂分为高汞盐车间、亚汞盐车间、氯化汞及氧化氨基汞车间、硫柳汞车间、高温焙烧间、精汞车间,制药厂为汞溴红车间,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汞化学品300t、汞溴红原料药20t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地表开挖、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造成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采取湿润喷洒;及时将废弃泥土、建筑材料弃渣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方式;硬化施工场地和道路等措施以降低扬尘浓度,从而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的防尘洒水,不外排;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和洗手废水导排沟渠和沉淀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废水经导排沟渠排入沉淀池沉淀澄清后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冲洗、道路洒水降尘等过程。施工期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农田灌溉,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场界四周设置隔声障,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控制施工时间等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此外,施工单位应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协调好与附近单位、居民的关系。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建设中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各种废建筑材料禁止乱堆乱放,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置。装修垃圾必须按城市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应集中堆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堆,并及时运送到建筑垃圾堆场堆存。对于油漆、涂料容器等危险废弃物,需与其他装修固废分开放置,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期尽可能通过集中堆存等方式保护开挖产生的表层熟化土壤,杜绝随意堆弃造成水土流失和资源浪费。待施工期结束后,将表层土壤作为绿化和植被恢复用土。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治理措施

(1)高汞盐生产及亚汞盐生产、洗涤废水和车间不锈钢主管冷凝器、冷凝塔冷凝的冷凝液经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进行中和、沉淀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氯化汞及氯化氨基汞车间的洗涤及过滤废水、高温焙烧生产、洗涤废水经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进行中和、沉淀处理,处理后排入全厂生产废水处理站;硫柳汞车间生产废水排入车间废水收集池进行预处理后送至全厂生产废水处理站;汞溴红生产废水与氯化汞车间碱洗废液混合后进入汞溴红车间洗涤框预处理,调节pH值,排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硝酸精制车间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进行中和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精汞车间洗涤废水、化验室废水、厂区工作人员洗浴废水送至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锅炉房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作为厂区地坪冲洗用水,厂区地坪冲洗废水送至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中和处理后作为锅炉灰渣冲渣用水;氯化汞及氯化氨基汞车间尾气处理碱洗废水与汞溴红车间生产废水混合后进入汞溴红车间洗涤框预处理,调节pH值,然后送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他车间尾气处理碱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厂区拟建生产废水处理站1座,处理方法采用“调pH+加Na2S沉淀+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树脂吸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0m3/d,上述废水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冷却水循环水池补充用水,不外排。

(2)做好厂区内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评价要求在厂区西北面地势较低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为800m3,用于收集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同时,为防止废水事故排放,本项目需在厂区地势较低处设置容积为200m3的废水事故水池1个。

(3)尽量采用连续化、密闭化的生产装置进行生产,对生产设备和管道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固废淋滤液渗入地下水,项目厂区必须采取严格的工程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各生产设备设施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水量和排放量,划分污染防治区域,对不同的区域进行分区防治。除厂区绿化区域外,应对厂区道路、道路边沟采用S6级防渗砼硬化处理;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沟渠和废水收集管网均进行防渗处理。

对生产车间地面采用S8级防渗砼(加聚丙烯纤维)进行防渗处理;对原料贮存仓库,应在上述防渗处理的基础上加HDPE膜;在各生产车间、物料运输通道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加铺花岗石面板,并用环氧树脂浇缝,以免在生产过程中损坏防渗层。

废水收集管网、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进行防渗处理,采用S8级钢筋砼结构,内壁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

在厂界东南面及西北面30~50m处各设置一口监测井,建立场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制定监测计划,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2、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真空泵、离心机、各类泵等,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减震器、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的污染源主要为高汞盐车间反应尾气、亚汞盐车间反应尾气、氯化汞车间合成尾气、氯化汞车间包装出料口废气、烘干车间干燥尾气、高温焙烧车间尾气、汞溴红车间合成废气、汞溴红车间干燥尾气、生物质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等。

高汞盐车间反应尾气、亚汞盐车间反应尾气首先采用不锈钢主管冷凝器和冷凝塔冷凝,然后送水幕式碱液洗涤装置洗涤,洗涤后的尾气经尾气排放主管道排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氯化汞车间合成尾气采用“二级沉降桶+水幕式碱液洗涤装置”预处理后排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氯化汞车间包装出料口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排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烘干车间干燥尾气、汞溴红车间合成废气排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高温焙烧车间尾气采用“集气罩+管式冷凝器冷凝+水幕式碱液洗涤装置”预处理后排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汞溴红车间干燥尾气采用“集气罩+布袋收尘装置+水喷淋装置”预处理后排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全厂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喷雾吸收旋流塔+水雾分离器+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3500m3/h,确保上述废气经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后,经食堂内专用油烟管道至楼顶排放。

本项目设置1台2t/h的生物质锅炉,评价要求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确保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后,经30m高烟囱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含汞废渣(包括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各车间含汞废渣,尾气处理装置沉渣和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站含汞废渣、废活性炭及废树脂,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锅炉灰渣及除尘渣、生活垃圾等。上述含汞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分类收集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一定量后,交于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含汞废物处置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锅炉灰渣及除尘渣送至周边农户作为生物肥料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厂区修建生活垃圾暂存池一座,生活垃圾应及时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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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吨废机油格和5000吨废乳化液生产线建设项目

开阳县双流镇白马村

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位于开阳县双流镇白马村,是一家从事废矿物油(HW-08)的综合利用处置的企业,核准经营规模2万吨/年。根据2017年3月23日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出具的备案文件(开发改[2017]199号),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年处理2万吨废润滑油再生循环利用、5000吨废乳化液再生循环利用、3000吨废机油格处置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0.6万吨润滑油基础油、1.2万吨轻质燃料油、0.1万吨沥青。

建设单位已建成1条年处理2万吨废润滑油再生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年处理2万吨废润滑油,年产0.6万吨润滑油基础油、1.2万吨轻质燃料油。场地为租用贵州开阳白马磷肥有限公司厂区内废弃仓库。原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黔环审[2015]73号)且向开阳县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试行)》(备案号520000-2016-014)。

随着企业的发展、加强厂区公辅设施的利用,本次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处理3000吨废机油格和5000吨废乳化液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工作人员10人,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h,年运行天数300d,年生产时数4800小时,由厂区提供工人食宿。

本次建设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8.5万元,占总投资的29.25%。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机油格破碎后有少量废机油挥发产生非甲烷总烃;废乳化液中矿物油含量仅为6%,浓度较低,不具有挥发性。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废机油格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厂区食堂产生的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现有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处理后专用油烟管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超滤膜冲洗废水、废铁废塑料冲洗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餐饮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在场地隔油池旁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除精制车间含油废水以外的超滤膜反冲洗用水、废铁废塑料冲洗水、地坪冲洗水和化验室废水等其他生产废水,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处理工艺为微电解处理技术。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作冷却循环系统和脱硫除尘器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餐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全部回用作冷却循环系统和脱硫除尘器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各生产单元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影响的程度不同,按重点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其中:①重点防渗区包括废机油格处理车间、废乳化液处理车间、原料库、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防范废油及含油废水泄漏渗入地下,防渗措要求为:废机油格处理车间、废乳化液处理车间、原料库可采用灰土垫层,铺设2mm厚的单层HDPE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污水处理设施可用压实土+土工布复合基础为地基,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浇筑池体,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②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厂区道路、雨污边沟及公用工程区域,防渗要求为可采用在抗渗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

③非污染防治区为上述范围之外的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即可。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通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同时为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在厂区四周做好绿化降噪的工作。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格处理产生的废油纸,废乳化液处理产生的废超滤废膜、废过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间(20m2)。

1.危险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格处理产生的废油纸,废乳化液处理产生的废超滤废膜、废过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①废油纸:废机油格处理过程中废油纸产生量3t/a,属于危险废物(HW08),运送至厂区现有废机油再生利用装置燃烧室作燃料使用。

②废超滤膜:项目每年废超滤膜产生量为2.08t/a,属于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台账。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③废过滤渣:废乳化液过滤过程中废过滤渣产生量约为100t/a,含有金属杂质和少量浮油,属于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台账。

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对全厂污废水进行处理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内会有一定量污泥产生,产生量约为2.34t/a,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掏,专用容器收集,及时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台账。

2.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将在厂区东面设置一个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烟气脱硫除尘设施脱硫渣及燃煤渣,妥善收集一般固废。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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