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6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环保执行情况 |
1 |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 |
兴义市郑屯镇绒泥村 |
黔西南州兴义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
黔西南州兴义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在兴义市郑屯镇绒泥村赖山建设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配置2×3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其服务范围包括:兴义市中心城区、顶效开发区、各乡镇镇区及安龙县、兴仁县城区。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9月25日以黔环审〔2012〕190号文件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6月3日以黔环函〔2015〕314号文件同意该项目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行,于2016年3月7号以黔环验[2016]28号同意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二期扩建工程)在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二期扩建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理垃圾18.25万t,配置1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套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0.5619×108kwh,其中上网电量约0.4608×108kwh。二期扩建工程建成后,发电厂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 1200吨,总装机容量24.0MW,服务范围主要为兴义市、义龙试验区、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已一次建成发电厂主厂房、厂内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灰渣处理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等。二期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锅炉间、汽机间、烟气净化预留的土建基础;渗滤液处理站新增处理规模60t/d;新增循环水泵、工业水泵;新增1台1500m3/h的机力通风冷却塔;新增1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新增一条烟风系统;新建1套烟气净化系统,其中SNCR、干法连同一期2炉一起建,新增1个活性炭仓;新建1个内钢质排烟道(Φ1.8m)接入预留烟管;新增1台除氧器;汽机发电机组附属设备新增一条线。根据《报告书》,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内容不包括垃圾中转站建设、取水管线、电网工程等厂外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施工期原材料的运输及废弃土石方的运输会对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应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及时清洗轮胎泥土等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 二期扩建工程施工中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对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综合利用或回填,施工中应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采取随挖随填,尽量避开雨天和雨季作业。项目施工中应边施工边绿化,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防护;二期扩建工程建成后,进一步完善项目区的各项绿化工作,定期对防护工程进行检查与维护,以确保防护工程能够充分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和环境的美化作用。加强施工管理,明确厂区防渗系统施工质量,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和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环保设施建设。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烟气净化系统与焚烧炉对应配套,焚烧炉后配备1套净化系统。二期扩建工程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脱除NOX采用SNCR法脱硝,炉温控制在850℃以上,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减少二噁英的生成;强化炉内燃烧,采用二次风段燃烧方式及二次风对冲方式,控制炉内温度,减少CO生成。炉膛装设辅助轻柴油燃烧器助燃;控制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低于200℃,在进入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炭等反应剂的喷射装置,经确定炉体生产性能和活性炭供应品质后详细核算,必须保证足量喷射活性炭,有效吸附二噁英类污染物。 焚烧炉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引风机排入一期工程的80m高烟囱排放,外排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一期工程已建80m高三角形套筒式烟囱,设置了3个内钢质排烟道,单管内径为1.6m,一期已安装了2个内钢质排烟道,二期扩建工程新安装1个钢制排烟道,内径为1.8m。 垃圾的运输采用新型密封、防渗漏、自动装卸的垃圾运输专用车,以防止垃圾储运车辆中的臭气外逸和渗滤液流失,同时采取限制车速及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主厂房为封闭结构,四周种植植被,垃圾储仓保持密闭负压状态,仓内空气引至焚烧炉。焚烧炉检修时,其与垃圾储仓均设置有活性炭除臭,确保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58-2001)二级要求。 安装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监测因子参照一期工程进行,监测系统与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评估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设置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和炉膛内焚烧温度。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建立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在场内垃圾运输道路和栈桥两侧设置专门的渗滤液收集沟道,将遗洒渗滤液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雨水引排雨水管道。 高浓度有机污水,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泵打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高浓度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浓水回喷,淡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循环冷却补充水等不外排。浓水在垃圾热值较高时,喷入焚烧炉,其喷入量以保证不影响垃圾的正常燃烧为准;当垃圾热值不高,不能满足浓缩液喷入要求时,可将浓缩液送入垃圾坑中。 化学水处理车间废水在中和池中和后回用于制砖、炉渣冷却、清洗等用水不外排。中和收集池(520m3)已于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锅炉定期排水经降温池降温后回用于制砖,不外排。 净水器反冲洗排水经澄清池澄清后回用于道路冲洗和绿化用水补水,不外排。 冷却塔循环水通过清净下水排放系统排入郑屯河。清净下水排水管道已于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禁止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外排。 锅炉酸洗废水为不定期排水,用泵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优化布局和“可视化”处理,各收集、回用管(渠)应尽量采用明沟、明渠,减少埋地管道;提高污水处理及循环回用率;发电厂以水平防渗为主,分区防渗设计严格按照《地下水导则》要求执行;按《报告书》要求,在厂区及周边布设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和应急井;在厂区西北侧与郑屯河之间、场区东北脚与古磨龙潭之间地质条件较好处分别建设事故应急水池及相关设施;认真落实日常管理和信息公开计划,制定详细的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本项目炉渣和飞灰均采用密闭储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重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隔音降噪措施,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300m划定为噪声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严禁新建噪声敏感目标。 5.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焚烧炉产生的炉渣送入专用密闭渣仓暂存,再经专用皮带送一期已建制砖车间进行制砖;当炉渣不能综合利用时,由运渣车运至兴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焚烧飞灰经螯合剂+水泥固化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运至兴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烟气净化系统废活性炭与飞灰一起处理,经固化后运至兴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进入自身垃圾焚烧系统,不外排。除臭系统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树脂、化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过滤膜、布袋除尘器被更换下来的废布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及时送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
2 |
三都县五坳坡锑废渣综合再利用项目 |
三都县坝街乡五坳坡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五坳坡鹏帅矿产品选冶有限公司 |
贵州大学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五坳坡鹏帅矿产品选冶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在三都县坝街乡五坳坡建成锑废渣洗选项目,由于该项目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黔南州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以《关于全州清理整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遗留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黔南环通〔2016〕38号)将该项目纳入《黔南州2015年1月1日前建设项目环评遗留问题项目办理情况清单》。目前,该项目已停产。 三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6年6月以《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三都县五坳坡锑废渣综合再利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三发改通[2016]330号)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立项。由于厂区原有建、构筑物建设不规范,本项目除保留部分利用外,其余全部进行改建。本项目生产工艺为:“破碎+磨矿+浮选”主工艺+精矿浓缩过滤+尾矿浓缩过滤,选矿废水循环利用。项目年处理锑废渣9.0万t(日处理废渣300t),年产Sb品位54.30%的锑精矿1980t。本项目不洗选锑矿原矿石及锑冶炼废渣,主要以三都五坳坡矿区锑矿山废弃采掘废石作为入选原料,以解决当地锑矿开采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2.施工期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坑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和清洗出入车辆的排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采用旱厕解决人员入厕问题,收集的粪便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挖方1055m3,挖方全部用于回填,不产生弃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密封垃圾收集点,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清污分流。本项目精矿浓缩池溢流水、精矿过滤机滤液、尾矿浓缩机溢流水、尾矿过滤机滤液、生产区淋滤水、原料废渣堆场淋滤水、尾矿库淋滤水、跑、冒、滴、漏和地坪冲洗水等均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2.7m3/d,职工粪便采用旱厕收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循环水池用作选矿生产补充水,不外排。 对废渣堆场地坪、厂区淋滤水池、生活污水收集池、循环水池、主厂房地坪冲洗水收集池、滤液澄清池、溢流澄清池、事故水池、精矿库、尾矿库和尾矿库淋溶水池作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厂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建设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保护地下水环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业主应对废渣堆场建设棚架式半封闭结构,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废渣破碎车间采用半封闭钢架结构,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粉料仓上部和下部给料机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大风干燥季节对尾矿库库区干滩洒水喷淋;并尽可能对厂区空闭地进行绿化、美化等措施。确保厂区和尾矿库周边敏感建筑物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尾矿采用干排方式送尾矿库堆存处置。尾矿库服务期满后,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中的尾矿库闭库相关规定,对尾矿库进行封场绿化。职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置。废机油、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收集容器和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管理,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后,确保其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3 |
贵州省贞丰县鲁容乡新寨金矿(新建)14万t/a原矿开采项目 |
贞丰县鲁容乡新寨村 |
贵州丰略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大学 |
贵州省贞丰县鲁容乡新寨金矿项目为新建矿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2016]169号划定矿区范围,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459号同意备案,矿山采用露天/地下开采,建设规模14万t/a。本矿山采用分期开采,设计前期露天开采Au-1号矿体、Au-2号矿体、Au-3号矿体、Au-7号矿体;后期地下开采Au-1号矿体(1-1′勘探线以东)、Au-2号矿体(深部)、Au-3号矿体(1-1′勘探线以东)、Au-4、5、6、8号矿体。矿山前期露天开采可采储量40.32万t,开采规模14万t/a,服务年限3.03年;后期地下开采可采储量203.4253万t,开采规模14万t/a,服务年限16.14年;矿山总体服务年限19.17年。 矿山前期露天开采设计各采场采用公路运输开拓,推进式开采顺序。 后期井下开采采用平硐、斜井开拓系统联合开拓系统,人工装药爆破,采用房柱采矿法,空场法处理采空区。 |
(1)施工期:施工污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场区道路硬化及绿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设计爆破工艺,控制爆破扬尘;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剥离表土送排土场堆存;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营运期:①地表水:露天采场各采场最低处设置积水沉淀池,雨季采场积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采场防尘洒水、绿化和浇洒道路用水,不外排。后期井下开采矿坑水建议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曝气+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矿坑水,处理后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Fe达到DB52/864-2013《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处理后的矿坑水一部分经消毒后回用于坑内凿岩及防尘用水、工业场地防尘、绿化用水,其余部分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矿山排污管排入新寨小溪(季节性冲沟)后入北盘江。矿山西(东)堆浸场的贵液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的贫液进入贫液池,贫液循环喷淋使用,不外排。②地下水:矿坑水正常排放、剥离表土及废石淋溶液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声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不运输。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技术,对于空气压缩机、水泵、风机等设备安装时,采取设置隔振垫、减振器以及弹性支撑等措施。水泵的吸水管道上和出水管上装设软性连接装置。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剥离表土前期堆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于生态恢复。后期井下掘进废石送排土场场堆存。废水处理站产生污泥作为矿石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废机油送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送往有资质危废处置中心处置。⑤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露天采场表土剥离、爆破、矿石采、装、运输产生的粉尘,以及排土场扬尘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后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5份,团体调查表13份,95.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 [2016]169号划定项目矿区范围;(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459号对开发利用方案予以备案;⑶黔西南州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
4 |
大方县箐口水库工程 |
水库坝址位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六冲河支流新基河中游,处于毕节市大方县响水乡境内。 |
毕节市水务局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坝址处流域控制面积68.9km2,多年平均流量0.848m3/s。水库正常蓄水位1412.00m,最大坝高69m,水库总库容1581万m3,兴利库容1248万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415万m3,回水长度5km,为多年调节水库。水库开发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毕节市飞雄机场片区、竹园片区及东关片区生产生活用水,供水人口14.1万人; 项目组成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四部分。
本项目总投资52902万元,环保投资8121.4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35%。 |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优化施工布置,最大限度减少扰动面,严格控制项目施工作业面。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的栖息环境,对由于水库蓄水造成人为活动的干扰而受伤或食物暂时性短缺受影响的野生动物采取统一搜救措施。对施工扰动面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恢复,减少项目对自然景观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接受渔政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加强鱼类保护及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捞,施工期间实施驱鱼措施。项目水下施工作业在枯水期内完成,采取各项施工废水处理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选择低噪设备,并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加强绿化,散装材料运输采用封闭运输,混凝土拌合系统配置2台(一台备用)袋式收尘器,除尘设施与拌和楼同步运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将弃渣及表土清运至弃渣利用点及渣场堆放。 2.初期蓄水:蓄水前建设单位须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库底清理。水库蓄水和建成后控制上游及库区污染源,严禁在上游及库区新建排污口,从根本上减少入库污水量。蓄水至死水位需要81天,采取两台水泵从库内泵抽方式下放生态流量,其中灌溉季节(5月-9月)不小于0.114m3/s,非灌溉季节不小于0.085m3/s,待蓄水至死水位时,停止泵抽,启用永久生态流量管。 3、营运期:设置生态流量管,下放生态流量为灌溉季节(5月-9月)不小于0.114m3/s,非灌溉季节不小于0.085m3/s。制定水库环境管理和环保调度制度,积极协助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做好工程河段鱼类的保护及宣传工作。进行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的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对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进行保护。投放鲢鱼、鳙鱼苗种2万尾左右。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管理营地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的灌溉、营地内洒水及绿化用水。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流域污染源控制与治理、库区生活污染源控制与治理、库区上游污染源控制与治理、灌区回归水污染控制、供水区退水污染控制、禁止网箱养鱼及商业养殖、完善水库水质保护规章制度、环境监督管理等措施保证库区水质。在箐口水源保护区划定后,应根据水源保护区最终确定范围,对《毕节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完善,以满足箐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的要求,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针对小坝污水处理厂对箐口水库水源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提出尾水越域排放至吊南河并落实风险应急措施及预案,应严格执行《贵州毕节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确保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到预处理标准后,进入小坝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移民搬迁安置应选址在水源保护区外,采用沼气池处理移民安置区生活污水,修建垃圾池,加强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管理和宣传,禁止滥砍乱伐、毁林开荒。 4、公众参与情况:发放个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170份,收回165份,发放团体意见调查表12份,收回12份,根据调查结果,99%的个人及100%团体支持本项目建设,有2人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无反对意见。 5、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农经[2013]1520号”对本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 |
5 |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金矿丁马沟矿段(新建)项目 |
册亨县丫他镇 |
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大学 |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金矿丁马沟矿段为新建矿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385号划定矿区范围,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854号《关于〈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金矿丁马沟矿段(新建)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备案的函》对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备案。矿山采用地下开采,建设规模5万t/a,设计利用储量79.7287万t,可采储量74.3487万t,服务年限15.7年。 矿山井下划分为一、二、三、四共4个采区,其中一、三采区采用平硐—斜井联合开拓,二、四采区采用平硐开拓,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四采区→三采区。 设计采用留矿采矿法,冒落法管理采空区。 |
(1)施工期:在各施工场地地势最低处设沉淀池1座(容积50m3),地面建设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各工业场地施工区建设围挡并设洒水防尘系统,废石场施工区设洒水防尘系统;场区道路硬化及绿化;施工期掘进废石部分用于各工业场地低洼地段平整和进场道路修整,剩余由汽车送废石场堆存,不外排;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间,对操作高噪声源的工人采取防护措施。 (2)营运期:①地表水:矿坑水处理站采用““沉砂+调节+氧化+混凝沉淀+除砷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矿坑水,处理后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Fe达到DB52/864-2013《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经消毒后部分回用于井下凿岩及防尘洒水、地面生产防尘洒水、绿化浇洒道路用水,剩余全部进入回用管道作丫他金矿选矿厂生产补充水,不外排;办公生活场地污、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并消毒后进入回用管道作丫他金矿选矿厂生产补充水,不外排②地下水:为防止地下水污染,业主应建设地下水监控系统和监控制度,并委派专人负责,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中,矿山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向设备供应商提出限制噪声的要求;对矿山通风机和空压机设置消声器,设减振机座并采取软性连接,对空压机房、绞车房采用房屋结构隔声,通风机排气设置扩散塔等。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采掘及手选废石暂存于各采区废石周转场后由汽车运至废石场堆存;矿坑水处理站产生污泥作矿石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⑤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采区临时堆矿场、废石周转场和废石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后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10份,团体调查表10份,93%的被调查个人和9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385号划定矿区范围;(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854号《关于〈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金矿丁马沟矿段(新建)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备案的函》对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备案;⑶黔西南州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
6 |
六枝特区头塘水库工程 |
工程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打邦河一级右支流坝陵河郎岱河河段 |
六枝特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开发任务是城镇供水、农村人饮及灌溉。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55.5km²,多年平均流量1.33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4200万m³,正常蓄水位1301m,死水位1270m,总库容1406万m³,正常蓄水位库容1163万m³,调节库容1010万m³,死库容153万m³,为多年调节水库。项目水源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放空建筑物、取水泵站及高位水池组成,工程等别Ⅲ等,工程规模中型。灌区工程包括1条供水干管、1条灌溉干管、10条支管,设计灌溉面积7450亩。 本项目总投资56830.8万元,环保投资2240.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9%。 |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优化施工布置,最大限度减少扰动面,严格控制项目施工作业面。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的栖息环境,对由于水库蓄水造成人为活动的干扰而受伤或食物暂时性短缺受影响的野生动物采取统一搜救措施。对施工扰动面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恢复,减少项目对自然景观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接受渔政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加强鱼类保护及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捞,施工期间实施驱鱼措施。项目水下施工作业在枯水期内完成,采取各项施工废水处理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选择低噪设备,并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加强绿化,散装材料运输采用封闭运输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混凝土拌和系统尽量采用具有除尘设备的成套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将弃渣及表土清运至弃渣利用点及渣场堆放。 2.初期蓄水:蓄水前建设单位须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库底清理。水库蓄水和建成后控制上游及库区污染源,严禁在上游及库区新建排污口,从根本上减少入库污水量。初期蓄水期间,通过施工导流洞穿管确保下放0.133m3/s生态基流。在水库初期蓄水前,在坝下建成生态流量实时监测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营运期:在放空管处下放生态用水0.133m3/s。制定水库环境管理和环保调度制度,积极协助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做好工程河段鱼类的保护及宣传工作。进行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的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对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进行保护。 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管理营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开展各项库区及库区上游污染控制与治理、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库区水质管理、水库取水应采取分层取水措施。禁止库区网箱养鱼适当投放滤食性鱼类。工程开工后第一年开展系统的底泥监测,编制头塘水库库底沉积物调查专题报告,并在蓄水前根据该报告完成库底沉积物清理工作;开展蓄水期环保验收调查,水质监测达标后方可蓄水;供水厂增加去除铁、锰的工艺,保障供水区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蓄水后运行初期加强水质及底泥监测,铁、锰监测一旦超标,须具备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采取消声、减震、封闭、绿化等降噪措施。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移民搬迁安置应选址在水源保护区外,采用沼气池处理移民安置区生活污水,修建垃圾池,加强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管理和宣传,禁止滥砍乱伐、毁林开荒。 4、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120份,收回120份,发放团体意见调查表11份,收回11份,根据调查结果,100%的个人及团体支持本项目建设。 5、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农经[2014]2002号”对本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2)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保[2016]48”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