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黔环公告〔201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环
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五、第六条规定,我厅定
于2016年8月5日(周五)上午9∶00在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锦鸿酒店一楼会议室,就“正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制气发电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举行听证。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的公众或团体,可在听证会前向我厅、遵义市、正安县环境保护局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联系人:许静0851-85570119(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白延辉0851-23119198(遵义市环境保护局);任勇0851-26426156(正安县环境保护局)
在参加听证会前,须做好以下工作:
1、携带身份证明及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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