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清镇中电贵云数据服务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14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镇中电贵云数据服务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施工期污染及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专项评价)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西区 |
清镇中电贵云通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大学 |
项目位于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西区,云站中路以东、职教城西区安置房以北、老马河湿地公园以西、龙凤大道以南。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4′36″,北纬26°26′50″,项目总用地面积503173m2,总建筑面积703556m2。根据规划,清镇中电贵云数据服务科技园划分为呼叫中心区、行政办公区、研发中心区、住宿区和服务配套区五个区域,各区之间采用水系、道路、停车场、绿化进行空间上的隔离,以减少呼叫中心区对其他区域的干扰,同时在部分功能区采用联廊相连。其中呼叫中心区建筑面积42970m2、行政办公区建筑面积59453m2、研发中心区建筑面积15071m2、住宿区建筑面积548090m2、服务配套区建筑面积37972m2。2015年12月,我单位编制完成《清镇中电贵云数据服务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施工期污染及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专项评价)》,目前已获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项目环保投资4158万元,占总投资的1.56%。 |
(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严禁外排。本环评要求严禁在施工场地及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施工机械、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杜绝对百花湖和红枫湖可能带来的污染。施工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截留沉淀、污水管收集,经“三格化粪池+A2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砂滤池+紫外线消毒”(设计处理规模6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项目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保留山体灌溉;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堆场表面被以覆盖物,对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覆盖塑料布等;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有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调整高噪声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在规定时段内施工;废弃土石方、装修垃圾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合法弃渣场堆存。施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集中堆放于垃圾池,交由环卫部门送清镇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日产日清。施工过程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废机油经密闭容器收集、油漆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0m3),交由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回收处置。环评要求严禁随意倾倒废机油,防止对地表水及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对表层土壤单独收集、堆存,用作后期项目土地整治的料源,表土堆存区应设置在远离比牛河区域,设置挡土墙防止流失,并采取覆盖措施(如毡布)防风防雨。施工过程中应严谨施工,沿比牛河侧全面设置施工围挡、挡土墙及护坡等,加强工人宣传教育,防止施工材料、土石方及施工废水进入河流。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河道沿线开挖形成陡坡地段应进行及时固化,防止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2)营运期:项目餐饮业烹饪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农贸市场经营废水经沉淀(沉淀池容积V=15m3/d)、消毒(消毒池V=15m3/d)后;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水经混凝沉淀(沉淀池容积V=1m3/d)、消毒(消毒池V=1m3/d)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地下停车场冲洗废水经沉淀(每个沉淀池容积V=80m3/d,共3个)后,与生活及保洁污水一起,经建筑物排水管道收集,化粪池截留沉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33.15% (约808 m3/d)出水经项目自建中水处理回用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地下停车场冲洗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其余66.85%(1629.4m3/d)出水经项目区域污水管网(Dn300~600)收集汇集,排入项目自建截污管(Dn600),自北向南最终排入比牛河沿河市政截污管(Dn1000,L=2000m),南转接入老马河市政截污管(管径Dn1400,L=2500m)。 在清镇职教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前,环评要求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A2/O+曝气生物滤池+混凝沉淀,规模2000m3/d),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水质标准后排放至老马河。在清镇职教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后,进入清镇职教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老马河青山坡河段。 项目所有设备均放置在机房或设备间内,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减振,对噪声大的设备采用必要的消声、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空调机房的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将冷却塔、进风口、排风口布置在人员活动较少的区域(屋顶)。中央空调机组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柔性接头、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同时机组四周设置围墙(采用吸声、隔声材料)进行隔声、降噪处理。水泵、电梯、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基础做减振处理,同时选用低噪声、振动设备,采用柔性接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混合区、商业中心标准限值(昼间75dB、夜间72dB)。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街建筑物采用隔声门窗;同时加强建筑靠近道路一侧的绿化带建设,通过种植高大乔木、形成林灌草立体绿化带削弱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于垃圾收集站,农贸市场经营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于垃圾转运站,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清镇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做到日产日清。商业垃圾集中收集堆放,送废品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中水处理回用设施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清镇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利用吸粪车定期清掏外运。废弃电子元器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0m3),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经专用垃圾袋集中收集、消毒处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6m3),交由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负责运输、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备案[2014]72号“关于清镇中电贵云通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镇中电贵云数据服务科技园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
2 |
遵义县枫香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枫香镇境内 |
深圳市博达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智圆行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在遵义市遵义县枫香镇境内建设一座风电场项目,即遵义县枫香风电场项目,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总规模为80MW,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095h,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67623MW·h,接入贵州电网。工程总投资76483.41万元,总工期共15个月。 |
(1)施工期:施工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区绿化、降尘等,不外排;砂石料、混凝土拌合远离居民区布置;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定期外运至枫香镇现有的垃圾处置点; (2)生态恢复: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营地、辅助设施场地,场地清理完毕后覆土恢复植被;风机基础区覆土植草,电缆沟沿线整地恢复植被。 (3)光影影响:根据风机与周围居民点位置关系分析,风机阴影影响范围内没有村寨分布,风机转动阴影不会对周边居民点产生影响。 (4)对鸟类动物的影响:本项目评价范围无鸟类保护动物。遵义县枫香风电场不在鸟类迁徙路线中,工程不会对鸟类迁徙造成影响。 (5)营运期:营运期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地浇灌,禁止外排;对升压站围墙外区域植树种草、吸声效果好的乔木,形成绿化林带,减少对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变压器废冷却介质(变压器油)和废电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升压站主体工程设置事故油池一座(40m3)。 |
3 |
G546土城至赤水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赤水市、习水县 |
贵遵义市通途公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为赤水市、习水县,起点为习水县土城镇,线路沿赤水河走线,经元厚镇、葫市镇、丙安乡、复兴镇 ,终点为赤水市。建设项目总投资26.33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主线长68.950km,其中改扩建段0.790 km,利用段68.160km,无新建工程;慢行系统全长69.250 km,其中新建段49.245 km,利用段20.005km。全线主线利用桥梁1726m/29座;慢行系统设置桥梁8682米/66座,其中包含新建桥梁8072m/56座,利用610m/10座。项目共设置驿站4处、观景台2处。项目永久占地122.36hm2,临时占地16.63hm2。项目环保投资3157.08 万元,占总投资的0.85%。 |
(1)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租住地既有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项目所在区域农田耕地农肥使用;施工期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或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堆场尽量不露天堆放且进行洒水处理,对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覆盖塑料布等;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有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调整高噪声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在规定时段内施工;为了防止剩余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其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应先拦后弃,在临时堆放的过程中要逐层压实,始终保持平整,必要时考虑场内排水,从而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剩余弃方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赤水市、习水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完毕后要对临时堆放场地进行迹地恢复,防治水土流失;严禁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赤水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赤水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地、赤水丹霞国家地质公园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占地;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及植被恢复;抓紧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等扰动,以减少对野生植物扰动的时间和强度。 (2)营运期:项目共建4个驿站,每处驿站配备A20+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系统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4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执行标准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线路沿线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对近、中期声环境预测超标敏感点进行隔声窗加装,对营运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视超标情况及当地居民意见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营运期定期进行路面清扫、选用NO2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在项目设置的驿站的餐饮厨房须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的排放要求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75%的基本要求。营运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运至赤水市、习水县垃圾处置地点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21份,回收121份,团体调查表23份,回收23份,调查结果:100%的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项目选址的文件;(3)遵义市水务局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4)贵州省文物局出具了项目文物专题评价报告的批复;(5)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项目对赤水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地影响专题研究报告的批复;(6)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项目赤水丹霞国家地质公园影响的专题研究报告的批复;(7)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了项目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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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3习酒厂至土城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习水县 |
贵遵义市通途公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为习水县,起点为习水县习酒镇,线路沿赤水河走线,经隆兴镇,终点为习水县土城镇。建设项目总投资10.58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主线工程全长33.500km,其中新建段22.477km,改扩建段9.500km,利用段1.523km;慢行系统全长34.100km,其中新建段31.940km,利用段2.160km。全线主线新建隧道1座180m,设置桥梁930米/15座,其中包含新建桥梁710m/14座,利用桥梁220m/1座;慢行系统设置桥梁1852米/13座,其中包含新建桥梁1706 m /11座,利用146m/2座。项目共设置驿站4处、露营地2处,观景台1处。项目永久占地97.65hm2,临时占地52.91hm2。项目环保投资3329.22万元,占总投资的3.15%。 |
(1)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租住地既有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项目所在区域农田耕地农肥使用;施工期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或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堆场尽量不露天堆放且进行洒水处理,对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覆盖塑料布等;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有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调整高噪声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在规定时段内施工;为了防止剩余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其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应先拦后弃,在临时堆放的过程中要逐层压实,始终保持平整,必要时考虑场内排水,从而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剩余弃方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习水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完毕后要对临时堆放场地进行迹地恢复,防治水土流失;严禁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占地;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及植被恢复;抓紧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等扰动,以减少对野生植物扰动的时间和强度。 (2)营运期:项目共建4个驿站、2个露营地,每处驿站、露营地配备A20+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系统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6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执行标准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线路沿线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对近、中期声环境预测超标敏感点进行隔声窗加装,对营运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视超标情况及当地居民意见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营运期定期进行路面清扫、选用NO2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在项目设置的驿站、露营地的餐饮厨房须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的排放要求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75%的基本要求。营运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运至习水县垃圾处置地点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10份,回收105份,团体调查表7份,回收7份,调查结果:100%的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项目选址的文件;(3)遵义市水务局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4)贵州省文物局出具了项目文物专题评价报告的批复;(5)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了项目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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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2习酒厂至茅台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仁怀市、习水县 |
贵遵义市通途公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为仁怀市、习水县,起点为仁怀市茅台镇,线路沿赤水河走线,经二合镇、合马镇、沙滩乡,终点为习水县习酒镇。建设项目总投资13.44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主线工程全长50.323km,其中新建段3.043km,改扩建段34.972km,利用段12.308km;慢行系统全长49.745km,其中新建段43.448km,利用段1.914km,并入主线段4.383km;全线主线设置隧道387m/1座,设置桥梁987m/20座,其中新建桥梁515m/5座,利用桥梁472m/15座;慢行系统设置桥梁6405 m /47座,其中新建桥梁5795 m /40座,利用桥梁630m/7座;项目共设置驿站7处、观景台2处。项目永久占地106.52hm2,临时占地12.31hm2。项目环保投资2877.32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
(1)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租住地既有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项目所在区域农田耕地农肥使用;施工期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或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堆场尽量不露天堆放且进行洒水处理,对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覆盖塑料布等;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有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调整高噪声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在规定时段内施工;为了防止剩余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其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应先拦后弃,在临时堆放的过程中要逐层压实,始终保持平整,必要时考虑场内排水,从而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剩余弃方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仁怀市、习水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完毕后要对临时堆放场地进行迹地恢复,防治水土流失;严禁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仁怀茅台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占地;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及植被恢复;抓紧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等扰动,以减少对野生植物扰动的时间和强度。 (2)营运期:项目共建7个驿站,每处驿站配备A20+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系统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7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执行标准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线路沿线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对近、中期声环境预测超标敏感点进行隔声窗加装,对营运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视超标情况及当地居民意见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营运期定期进行路面清扫、选用NO2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在项目设置的驿站的餐饮厨房须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的排放要求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75%的基本要求。营运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运至仁怀市、习水县垃圾处置地点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35份,回收133份,团体调查表15份,回收15份,调查结果:100%的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项目选址的文件;(3)遵义市水务局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4)贵州省文物局出具了项目文物专题评价报告的批复;(5)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项目对仁怀茅台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研究报告的批复;(6)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了项目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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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马车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绮陌工业园 |
贵州凯马车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354160m²,总建筑面积为255940m²。项目新建一条50000辆/年轻型载货汽车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冲焊涂联合厂房、总装车间、检测调试工段、装箱工段等主体工程,试车跑道、发车整备间、加油站等辅助工程,综合办公楼、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环保工程。 |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悬浮在空气中造成的扬尘,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施工期机械尾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废气产生量与施工机械的选型及使用时间有关。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水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地基开挖时的地下溢流水和降雨产生的废水,属于基坑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过程。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表层土、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对场地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堆存在场地内指定地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严禁随意丢弃。施工弃土不能乱到,送至场地附近倒土场堆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垃圾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主要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电锯、角向磨光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噪声经减噪、降噪措施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2)营运期:本项目切割烟气通过管道抽吸至配套的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可达99.9%);焊接烟气经吸风机收集后采用滤筒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密封胶及PVC底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粗效无纺布过滤以及活性炭吸附(对PVC尘的去除率为99.9%,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90%)处理;喷涂室废气采用文丘里式湿式漆雾捕集系统及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烘干室废气采用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打磨室粉尘采用过滤网过滤处理;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 本项目洪流清洗废水、脱脂废水、电泳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排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再排入综合污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磷化废水经磷化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作为磷化用水及磷化后清洗用水使用,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中,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安装消声器、设备基础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可使产生噪声设备的噪声通讯降低5~15dB(A),在噪声危害严重的岗位设置隔声操作室等降噪隔音措施,以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废料返回厂家回收处理;焊渣、滤筒式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均外售给资源回收站回收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涂装车间磷化渣、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棉纱、废无纺布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污、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回收98份,团体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调查结果:100%的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织金县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企业与织金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凯马汽车生产(组装)投资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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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松桃县汇丰锰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解锰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松桃县蓼皋镇麻旦村松江园区贵州省松桃汇丰锰业有限公司三分厂内 |
贵州省松桃县汇丰锰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
扩建3条1万t/a电解锰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部分生产辅助设施,利用厂内现有部分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采用湿法冶金无铬钝化工艺,用碳酸锰矿石加硫酸制取硫酸锰,在电解槽中电解,制得金属锰。碳酸锰矿部分源自汇丰公司自有矿山,部分外购,综合品位22%以上,其余辅料均为外购,液氨由厂外运输到厂后稀释成8-10%的氨水后贮存在氨水罐中,氨水罐容积Φ10×6m,共3个;厂区不设液氨储罐。硫酸储罐容积Φ9×6m,共6个。项目占地面积:80215.2m2,总投资2828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5.78万元,占总投资5.29%。 |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施工期原材料的运输及废弃土石方的运输会对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应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及时清洗轮胎泥土等有效措施,将环境影响减少至最小程度。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进一步作好地质详勘工作,根据详勘资料对防渗方案进行优化论证,采取合适可行的防渗漏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噪声,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按许可证规定时段要求施工,并进行公告,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施工人员使用厂区已有卫生设施,在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将设备清洗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2)营运期:在矿粉运输和投料应采用全封闭输送和自动进料斗及进料斗全封闭设施;本项目破碎工序、制粉工序分别设备配置布袋除尘器、脉冲除尘器,经收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分别经20m、18m高排气筒排放。化合工序化合槽为密闭式,槽上安装酸雾吸收塔,采用碱液洗涤法(净化率98%),确保处理的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经23m排气筒排放。在电解工序电解槽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并在电解车间设置多台通风机强制通风,确保电解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NH3达到《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在浸出中和工序采取在车间开设天窗、加强机械通风的措施,在电解车间设置多台轴流式通风机强制通风,确保NH3的厂界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极板冲洗废水,洗滤布、隔膜布用水,酸雾吸收水等工艺废水、渣场渗滤液及生活污水等。厂区地坪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所涉及的排污管道、沟渠尽量使用明沟明管,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已建渣库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全部送入一、二分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不外排。电解阳极液直接回用,阴极板后处理水、钝化洗板水、地坪冲洗水、洗滤布水、酸雾吸收塔废水、隔膜布清洗水、冷却强制排水、抛光污水、水玻璃污水等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含锰废水处理站(在建,三分厂的1万t/a项目在建时已考虑按照本项目扩能后全厂4万t/a规模设置,采用“碳酸盐沉淀+曝气+锰砂过滤”工艺,处理规模:60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限值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后送入紧邻厂区南侧的松桃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有破碎机、装载机、磨粉机、压滤机、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厂区布置;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保持设备运转正常;对强噪音设备均进行隔音措施,做好噪声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采用无铬钝化工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浸出渣、硫化渣、水处理渣、阳极泥、污泥、收尘和生活垃圾等。浸出渣(主要为含锰渣)、硫化渣、水处理渣均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脱水干化后进入汇丰公司一、二分厂即有2#渣场渣库处理。根据评价调查,该渣库已经铜仁市环保局验收,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Ⅱ类渣场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并设置有截排水沟、挡渣坝、渗滤液收集池及回用设施。根据评价调查,该渣场渗滤液收集池容积、监测井的设置以及防渗不符合《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 52/ 865-2013)的要求,评价建议按照(DB 52/ 865-2013)要求对渣场进行整改。评估认为,鉴于现有渣场服务期较短,汇丰公司应尽快开展备选渣场的工作,并严格按照(DB 52/ 865-2013)要求进行建设;现有2#渣场的工业废渣应积极开展制砖等综合利用,并逐步对其按照(DB 52/ 865-2013)要求进行整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生产,不外排;阳极泥来自清槽过程中,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锰,全部回收利用。在项目区内作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回收《公众意见征询表》个人及团体共120份(个人100份,团体20份),调查结果:100%的个人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铜仁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铜地工信技改备案[2011]28号)同意该项目备案。(2)项目选址意见书已经松桃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核发。(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汇丰锰业公司年产3万吨电解金属锰技改扩建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松府办发[2014]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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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四轮碑铝土矿(年产30万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遵义县团溪镇 |
遵义县斌辉矿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遵义县四轮碑铝土矿位于遵义县东部,方位110°,直距遵义县城39km,与团溪镇直距约3km,行政区划隶属遵义县团溪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7°02′56″~107°04′12″;北纬:27°28′02″~27°28′45″。建设地点:遵义县团溪镇;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30万t/a;服务年限:约17年;项目矿权范围:1.30km2,项目开采区及附属工程占地共:38.52hm2;总投资:2673.6万元,吨矿投资89.35元/t;环保投资:108.15万元,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4.05%。项目环保投资164万元,占总投资的5.46%。 |
(1)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与洗衣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 回用于绿化、防尘;粪便经旱厕收集用于农业生产,不外排。工业场地周边冲刷水:工业场地周边修建环场截水沟,修建100m3沉淀池一座,对场地周边冲刷水进行隔油沉淀,回用于洒水降尘。排土场淋溶水:排土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下游设置拦挡坝,泄水孔设置反滤层,堆场淋溶水经过滤、沉淀处理后达标后部分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排放。露天采场淋滤水:露采(7个采场)分别设置沉淀池一座(其中各采场沉淀池大小见报告中表3.3-4),所需沉淀池容积为各采场理论所需大小,且非一次性修建,依据采场工作顺序逐一修建。淋滤水经混凝沉淀池收集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防尘洒水,剩余排放。矿坑涌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由泵抽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排水管道:敷设一根DN100塑料排水管道L=200m(Ⅰ号矿坑至污水处理站);一根DN100,L=L=150(污水处理站至后垭沟)。事故沉淀池:修建一座容积为500m3的事故沉淀池,能够满足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水时1d以上的储存需求。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450m³/d,“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底泥浓缩干化+消毒”位于Ⅰ号矿体东侧山冲。 (2)大气防治措施 储矿场及装车场、排土场、露天采场储矿场与装车场地硬化并设置棚架,装车场四周配备喷雾洒水装置抑尘,降低产品装车装卸高度,同时在四周种植高大树木形成隔尘绿化带。废石(表土)堆场采取高压水枪洒水措施。露天采场湿式作业并定时洒水。运输汽车、场内道路运输汽车采取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控制粉尘,场内道路进行定期洒水。 (3)固体废物 采掘废石、剥离表土石:矿山采掘废石、露采剥离表土(石)运往排土场处置,堆场设置挡矸坝、周边设排水沟、底部设排水涵洞,拦挡坝设置反滤层,淋溶水经过滤后经沉淀池收集回用。堆放采取分层压实措施,表土堆存于堆场尾部;废石(表土)堆场绿化林带建设。沉淀池底泥:经浓缩/干化脱水处理后掺入原矿外售。生活垃圾:工业场地设置垃圾桶,定时清运至乡镇垃圾转运站。 (4)噪声 机修间:夜间不开机;圆锯机锯片上开消声槽、锯片下半圆旁加消声板;对设备撞击噪声减振处理;减少冲击性工艺;利用围护结构隔声。泵房:各类水泵做减震基础,管路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设备机座减振,房屋结构隔声。露采凿岩、挖掘、转载、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工作;覆盖减震带,加药适量,夜间不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底座;降低转载高差,使用低噪声设备;使用低噪声运输车辆,居民点附近不鸣笛,尽量夜间不工作。 (5)生态综合整治: 矿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房屋。对露采区域的林地采取土地复垦措施;各个工业场地绿化及地面硬化处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根据土地部门测算结果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应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露采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的资金从项目的生产成本中列支。原有露采部分形成的一处露天采坑必须进行回填,表面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0份,调查结果:100%的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同意项目矿区范围的文件、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批备案文件、关于同意本项目露天开采的文件;(3)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4)遵义县人民政府有关本项目的情况说明(5)遵义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本项目矿区范围的核实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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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桂三合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配套处置盘县城市生活垃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六盘水市盘县 |
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街道办吴官村,利用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黔桂三合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一条2500t/d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水泥窑配套处置盘县城市生活垃圾。本项目分二步实施,在垃圾量不大于400t/d时,采用预破碎+磁选+机械分选+水泥窑协同处置;当垃圾两大于400t/d时,用预破碎+磁选+好氧发酵生物干化+机械分选+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即当处理线的生活垃圾接收量大于400t/d以后,增加生活垃圾好氧生物发酵脱水干化系统,降低生活垃圾中的含水,将水泥窑系统对原生垃圾的接纳能力提高到600t/d。项目实施后最大处置垃圾量为600t/d,本项目总投资17674.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6%。 |
(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的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堆场尽量不露天堆放且进行洒水处理,对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覆盖塑料布等;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有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调整高噪声机械设备作业时间;为了防止剩余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其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应先拦后弃,在临时堆放的过程中要逐层压实,始终保持平整,必要时考虑场内排水,从而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剩余弃方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盘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完毕后要对临时堆放场地进行迹地恢复,防治水土流失;根据详勘资料对垃圾接受坑、渗滤液处置站等进行合理防渗,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等构筑物地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池结构,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采取有效防腐、防渗措施,防渗系统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污水管道接口严密、平顺,填料密实,避免发生破损或泄漏污染地下水。 (2)营运期:为防止粉尘与恶臭污染,生活垃圾在进入预处理车间后须当天处理完毕。预处理车间每天在设备运转结束后,安排人员对卸料池和设备进行清扫,防止积料,减少垃圾发酵产生臭气。预处理车间的卸料平台配置了雾化除臭系统,厂区定期喷洒杀虫剂,避免滋生蚊蝇。预处理车间、分选车间、可燃物和不可燃物储存车间设为封闭式厂房,使车间处于负压状况,并用通风机将垃圾储坑及厂房内的粉尘及臭气抽出送入水泥系统分解炉燃烧或送臭气净化装置处置;不可燃物和可然物是经两套输送皮带送入水泥生产线,设置封闭输送廊道,将废气引入回转窑高温处理,在管理上控制好回转窑温度,控制生料的硫碱比,确保窑尾烟囱排出的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规定限值后经窑尾烟囱(高100m)排放;为杜绝二噁英超标排放,降低水泥窑窑尾烟气中的含氯量,设置除氯系统;垃圾储坑渗滤液、场地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水经集中收集后进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清水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地坪冲洗、浇洒道路,和墙材项目回用不外排;反渗透处理产生的浓水引入分解炉喷烧处理,不外排;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时做隔声、减振处理;对通风机、稀释鼓风机及引风机等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设备,在风管处安装消声器;空压机、振动筛、破碎机等安装于室内,单体设备独立基础,并设减振垫;操作室采取隔声处理等措施;预处理和分选系统分离出的铁质、非铁金属(铝金属)经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渣作为原料送水泥生产生料配料系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入本工程垃圾预处置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水泥窑窑尾分解炉燃烧;除臭器废活性炭送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回收100份,团体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调查结果:940%的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项目建设;95%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盘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的备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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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工程 |
凯里市旁海镇大桥上游约1.25km的清水江上 |
贵州省东南航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旁海航电枢纽工程开发任务以航运、发电为主,兼顾旅游等综合开发。旁海水电站正常蓄水位565m,相应库容为4409 万m3;死水位564m,死库容为3980万m3,调节库容429万m3。电站装机容量42MW,2 台机,单机容量21MW,单机额定流量117.1m3/s,电站保证出力4.708MW,多年平均发电量1.28 亿kw.h,电站年均弃水天数33.4d,运行水头范围在11.0m~23.3m。旁海航电枢纽建成后,2020 年、2030 年、2040 年过坝运量分别为51.8万t(上行5.3 万t,下行46.5 万t)、140.0 万t(上行41.2 万t,下行98.8 万t)、290.3 万t(上行88.8 万t,下行201.5 万t),库区航道行驶船舶运输货种货物主要为煤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煤炭、木材、矿建材料等,不运输柴油、农药等。建成后2020、2030和2040 年旁海航电枢纽过坝客运量分别为55、134和190 万人次。旁海航电枢纽船闸有效尺度为120m×12m×3.0m(长×宽×门槛水深)。 |
(1)施工期:①地表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疏浚产生的3.85万m³渣体弃于淹没区深水区,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在疏浚、炸礁作业地采用防浊帘来防止底质上浮。②大气:洒水抑尘,堆场表面被以覆盖物,混凝土拌和应采用成套封闭式设备,采用散装水泥罐运输水泥,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等③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机械设备定期维护,运输车辆减速并减少鸣笛。④固体废物:弃渣送到指定渣场,修建挡渣墙、排水沟等;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营运期:①地表水:生活污水均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农灌、林地浇灌,不外排。电站少量含油废水用集油坑收集后油水分离,浮油外委处理;码头冲洗废水经过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②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同处理。船舶卸货作业固废、船舶维修保养固废设置垃圾临时堆放间,分类收集,有价值的回收利用,含油的危险固体废物暂存于防渗条件好的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③生态保护措施:下放环境水;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建立鱼类增殖站;建设过鱼设施等。④大气:对航运船舶发电机组进行定期检查,控制其在燃油过程中废气的排放,码头空地加强绿化,吸收SO2、CO2等大气污染物。⑤声环境:对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入本航道从事运输活动,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航道段禁止夜间鸣笛,以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干扰。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9份,91%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清水江旁海航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黔水保函[2015]119号);(2)贵州省文物局关于贵州省清水江旁海航电工程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的函(黔文物函[2015]202号);⑶黔南州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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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都匀市墨冲镇鸡冠岩 |
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
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都匀市墨冲镇鸡冠岩,本项目拟用地面积53614m2,服务范围主要为都匀市区(包括都匀经济开发区)、独山县及平塘县城镇生活垃圾。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900t/d,主设备年运行8000h,分两期建设,一期配置2台300t/d炉排炉式焚烧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扩建1条300t/d炉排炉式焚烧炉+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的场地,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均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项目一期年发电量约6.407×107kwh,其中上网电量约4.998×107kwh,自用电量约1.409×107kwh(自用电率22%)。(本次环评仅为一期内容) 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投资单位为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3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40.16万元,占总投资的9.0%。 |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施工期原材料的运输及废弃土石方的运输会对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应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及时清洗轮胎泥土等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 项目施工中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对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综合利用或回填,施工中应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采取随挖随填,尽量避开雨天和雨季作业。项目施工中应边施工边绿化,采用乔、灌、草、花卉相结合的立体生态型绿化措施;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完善项目区的各项绿化工作,定期对防护工程进行检查与维护,以确保防护工程能够充分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和环境的美化作用。 进一步作好地质详勘工作,加强施工管理,明确厂区防渗系统施工质量,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和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环保设施建设。 (2)运营期:烟气净化系统与焚烧炉对应配套,在每台焚烧炉后配备1套净化系统。本工程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半干法工艺,“旋转喷雾反应塔、活性炭注入系统、布袋除尘器”的组合工艺,采用SNCR法脱硝工艺,炉温控制在850℃以上,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减少二噁英的生成;强化炉内燃烧,采用二次风段燃烧方式及二次风对冲方式,控制炉内温度,减少CO生成。炉膛装设辅助轻柴油燃烧器助燃;控制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低于200℃,在进入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炭等反应剂的喷射装置,经确定炉体生产性能和活性炭供应品质后详细核算,必须保证足量喷射活性炭,有效吸附二噁英类污染物。 焚烧炉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一座80m高多筒集束式烟囱排放,烟囱按3条焚烧线一次建成,内设3根排气管,每根钢烟管出口内径1.3m。烟气中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 垃圾的运输采用新型密封、防渗漏、自动装卸的垃圾运输专用车,以防止垃圾储运车辆中的臭气外逸和渗滤液流失,同时采取限制车速及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主厂房为封闭结构,四周种植植被,垃圾储仓保持密闭负压状态,仓内空气引至焚烧炉。焚烧炉检修时,垃圾储仓采用应急活性炭除臭,确保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58-2001)二级要求。储仓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自带的出口风管排放(排放高度约15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安装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监测内容包括颗粒物、SO2、HCl、NOX、CO、流量、烟温等,监测系统与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内设置渗滤液处理站一座,渗滤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A2/O+UF+NF+ RO”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80m3/d,浓水在垃圾热值较高时,喷入焚烧炉,其喷入量以保证不影响垃圾的正常燃烧为准;当垃圾热值不高,不能满足浓缩液喷入要求时,可将浓缩液送入垃圾坑中。淡水回用做烟气调温水和石灰浆制备用水,实现渗滤液零排放。 全厂设置一套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5m3/d,包括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低浓度废水排入室外污水管网,经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用于全厂绿化及道路洒水。 建立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在场内垃圾运输道路和栈桥两侧设置专门的渗滤液收集沟道,将遗洒渗滤液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雨水引排雨水管道。 垃圾贮坑、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渣池和飞灰仓的构筑物均采用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现浇钢筋混凝土中掺加纤维,池壁池底加涂防腐、防水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污水管道施工要严格符合规范要求,接口严密、平顺,填料密实,避免发生破损污染地下水。 在焚烧厂房周边布置6个地下水污水检测井,检测井深度钻到河床标高约为843m以下。西部梁山组(P2l)地层上方和下方各布置一个检测井,东南部梁山组(P2l)地层往东布置两个检测孔,场区南部径流方向布置2个检测孔,南部桐水河河水也作为一个监测点。每季监测一次以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一旦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立即停产并及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和当地居民做好应急防范工作。本项目炉渣和飞灰均采用密闭储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影响。 设备选型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重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隔音降噪措施,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厂界外300m划定为噪声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严禁新建噪声敏感目标。 焚烧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厂区西面建立一座制砖车间,制砖车间生产能力为24446块/h,实行两班制,每班有效生产时间按6小时计,年生产日330天,一条生产线,两台成型机,则年生产废渣标砖9680万块。每块废渣标砖2.5kg,炉渣砖外售必须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中有关规定。当焚烧炉渣不能综合利用时,由运渣车运至大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焚烧飞灰为危险废物,其贮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贮存及管理,辅以相应的防散扬、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由专业人员操作,单独收集和贮运。推荐采用螯合剂+水泥固化法进行稳定化处理,处理过程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焚烧飞灰经固化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以及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属于危险固废的检测报告后,运至大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生活污水处理站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 活性炭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石灰粉、水泥、飞灰储仓除尘器收集到粉尘全部返回储仓。布袋除尘器被更换下来的破损布袋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送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或送垃圾焚烧炉高温焚烧。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595份,回收589份,回收率98.99%,重复调查1份;团体调查表63份,回收率100%。99%的被调查个人和97%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1%的被调查个人和3%的被调查团体表示不关心。 2015年12月16日在黔南州都匀市召开行政许可听证会,参会公众和团体100%表示支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函;(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预审函;(3)黔南州城乡规划局选址意见书;(4)黔南州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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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小穿洞景观观光索道建设项目 |
紫云小穿洞景区牛聋至中洞人家 |
贵州格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紫云小穿洞景区牛聋至中洞人家。小穿洞景区观光索道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0m2,采用单线循环式固定抱索器二人吊厢客运索道的索道型式。本项目建设内容有索道上站、索道线路、索道中间支架、索道下站、输电线路及其他辅助设施。索道站房与景区内步道之间的连接步道依托小穿洞景区基础建设项目,故此索道与步道间的连接步道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在上下站处不新建公厕。 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1.2万元,占总投资的3.9%。 |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将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运往附近指定的合法建筑固废渣场妥善堆存。不得乱堆、乱放,更不得倾倒路旁。 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及时清洗和封闭运输等措施,并在建设场地的四周设置围护装备,实行封闭式施工以防止扬尘四处飘散,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被损伤的地表及植被,覆土绿化,美化环境,并保证足够的绿化率。 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有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设备应远离敏感区域,将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以内。 本项目在牛聋停车场处设置一处下站施工营地,上站处租用中洞寨居民点的民宅用为施工营地。下站施工营地附近有一个旱厕,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后,及时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的农肥。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 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临时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和处置资质的单位或场所进行统一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项目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 (2)运营期:对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在动力间安装隔音门窗,对声源进行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综合处理,在建筑设计中根据需要采用相应的吸声材料,采取隔声措施。 项目定期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擦拭机油的抹布和手套为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临时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和处置资质的单位或场所进行统一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项目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运至景区外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1份,被调查个人97%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3%持有无所谓态度,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城函[2014]9号《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大穿洞、小穿洞区详细规划的函》;(2)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用地函[2007]3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紫云县人民政府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黔建景复[2015]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 大、小穿洞景区内基础设施及观光索道等建设项目的复函》;(4)紫云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紫发改字[2014]146号《关于小穿洞景区索道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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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孟溪路道路工程项目 |
贵阳市花溪区 |
贵 阳 市 城 市 发 展 投 资(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规划花桐路与大学城思孟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南环线孟关收费站出口处。道路全长为10.032km,道路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为40m,设计速度为60km/h。项目总投资3156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1.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9%。 项目建设期自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工期为18个月。 |
(1)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协调交管部门合理组织、疏导交通,做好施工保畅措施;施工营地日常生活污水采用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用于沿线农田灌溉;施工废水采用三级沉淀,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前应对水井进行加盖封闭,覆盖前做好引流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在施工期间受本项目施工噪声影响的居民点和学校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应采用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建筑材料用篷布覆盖、出施工场地运输车辆清洗、加盖盖篷布等防尘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土剥离、保存,达到合理利用表土资源的目的;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运往合法弃渣场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置;根据《花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15)》,本项目K8+000~K9+900段位于花溪风景名胜区黔陶-孟关景区内。2014年10月23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贵阳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召开了《花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2030)》评审会,会议原则同意通过该总体规划,根据《花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2030)》,本项目道路沿线未涉及花溪风景名胜区各景点。但是在规划批复之前,未取得景区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不能开工建设。 (2)营运期:①地表水:本项目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拟建道路管网,并最终进入花溪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所经区域位于花溪污水处理厂和花溪南部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K5+700~K6+200两侧规划后,待本项目污水管网接通污水处理厂后本项目污水管网才接纳污水;K6+600~K7+750待富源二路污水系统建成运营后本项目才接纳污水;其他路段污水管网可接通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收集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应在其污废水截排系统和污水处理厂连通前及污水处理厂尾水越域管线投运前暂停沿线项目开发。项目跨越洛平大沟,施工时应预留大沟两侧的截污管线。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在靠近拟建道路的居民点聚集处增强路域绿化,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并适当选择树种、草种,使汽车尾气的影响得以缓解。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报告中》预测超标的居民点,应采取安装声屏障和绿化降噪以及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汽车鸣笛和限制行车速度的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道路沿途居民等声 环境敏感点的影响。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收费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获得个人调查表108份,团体调查表7份,98.2%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溪区孟溪路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花发改投资[2014]38号);(2)花溪区水利局出具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3)贵阳市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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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盘江大桥主桥拆除重建工程 |
国道324册亨巧马镇至洪江段的南盘江上 |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
南京科泓环保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南盘江大桥位于国道324册亨至洪江段的南盘江上,连接广西与贵州,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巧马镇与广西隆林县平班镇,该桥1998年建成运营。作为贵州南下广西的重要通道,近年来,由于年久失修,桥面及护栏不同程度受损。已不能满足过境交通的需要。根据《盘百公路南盘江大桥桥梁检测评估报告》,贵州省公路局决定在原位拆除重建主桥,并且对引桥维修加固。 本项目主要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悬索桥拆除、新建连续刚构桥及引桥维修加固。新建主桥最大桥长为241.8m,连续刚构桥跨径布置确定为62.9m+116m+62.9m,桥宽12.5m,车行道宽9m,左、右侧人行道宽(含栏杆)1.75m,道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桥面设计:桥面为沥青混凝土,本项目总投资867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2%。 |
(1)施工期:机车和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洗涤生产废水中主要含SS,废水中的SS浓度通常较高,因此,产生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置拌合站,所需混凝土在市商品混凝土市场上购买;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 (2)营运期:①地表水:本项目为大桥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水,不设置污水管网,项目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侧设置排水沟,雨水进入排水沟经管道进入设置在桥梁两岸的隔油沉砂池(兼做事故池)。②地下水:营运期路面径流经地表植被和土壤阻滞和吸附处理后,对沿线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③水生生态:营运期禁止向南盘江排放、倾倒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禁止在沿河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路基路面径流雨水排放至路基排水沟,桥梁两侧设置排水系统收集桥面雨水;制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本桥梁防护栏设计;制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实行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制度;桥梁两端各设置1座事故应急池。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0份,所有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无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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