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通〔2012〕256号
关于组织填报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02号)以及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2〕22号)要求,2013年要全面启动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科学安排和推进我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需对全省地下水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地下水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根据筛选原则,选定本地区调查对象,认真填报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并编制《XX市(州)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方案》(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及筛选原则和要求在http://sthj.guizhou.gov.cn/下载)。
二、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请于2012年12月19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反馈我厅水环境管理处。
三、我厅近期将对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厅水环境管理处
吕少银,电话:0851—5575746 5573414(传真)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肖德安,电话:0851—4829598 5576720(传真)
邮箱:guizhouem@163.com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及筛选原则和要求.doc
黔环通〔2012〕256号
关于组织填报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02号)以及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2〕22号)要求,2013年要全面启动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科学安排和推进我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需对全省地下水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地下水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根据筛选原则,选定本地区调查对象,认真填报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并编制《XX市(州)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方案》(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及筛选原则和要求在http://www.gzhjbh.gov.cn/下载)。
二、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请于2012年12月19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反馈我厅水环境管理处。
三、我厅近期将对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厅水环境管理处
吕少银,电话:0851—5575746 5573414(传真)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肖德安,电话:0851—4829598 5576720(传真)
邮箱:guizhouem@163.com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清单及筛选原则和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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