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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长征电器集团长征电器电镀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5 11:03:49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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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征电器集团长征电器电镀厂改制搬迁,原厂址的安全处置已经完成,并停止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有关规定,长征电器集团长征电器电镀厂已不具备经营危险废物条件,该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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