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直党〔2017〕9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机关作风建设要点》,已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机关作风建设要点
2017年3月10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好《省直机关2017年作风建设主要任务》(黔直纪通〔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17年厅系统作风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突出作风建设的整治重点
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为核心,以问事、问效、问责为手段,以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慵懒慢浮”问题为重点,加强治理整治,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一)制定“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制度长效机制。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党支部的教育引领责任、党员干部的自律责任,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厅机关党委制定印发的《关于厅系统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探索有效途径,明确作风建设中的责任分工,通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传导机关作风建设的责任,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形成责任链条。
(二)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确保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运行。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针对“环保七大权力”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建立“大约谈”长效机制。要坚持挺纪在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着力整治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庸、懒、慢、浮”等不正之风,促进作风建设明显好转。要紧盯节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通知、提要求、打招呼,明确遵守纪律的相关规定。通过严肃查处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发放奖金、滥发补贴、私设“小金库”、收取咨询费、评审费、劳务费等顶风违纪行为,进一步构筑防范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抓到底,形成威慑效果。围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办事窗口设立“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意见箱”等,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厅系统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形成监督体系全覆盖。要深入到企业一线,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及时掌握作风建设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提醒,使咬耳朵、扯袖子、拽领子、打招呼成为常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运用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等手段,强化对直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针对环保系统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环保专项资金管用情况、民生领域等开展巡查,牢牢盯住环境行政审批、环境执法监管、环境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重要人员。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以问责常态化来促进履职到位,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人,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促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警示教育。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要强化红线意识,时刻警钟长鸣、发条常紧,守住做人底线、分清公私界限,稳得住心神、把得住操守、抵得住诱惑。要强化法纪意识,切实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实化于行。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和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网络平台,多种形式相结合,营造廉政文化氛围。7月份,厅系统拟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三)严肃工作纪律。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纪律和作风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严肃工作纪律,严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坚决杜绝在网上购物、聊天、炒股、看电影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同时,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职工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曝光,多多次违纪情况,严肃追责,绝不手软。涉及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惩处。
(四)落实工作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易发,干部作风方面出现问题,巡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加大惩处问责力度。
(五)完善制度机制。厅机关党委将拟制《关于厅系统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基层党组织在作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作风建设中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具体职责,深入了解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反映,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同时,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要将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梳理,形成综合报告分别报厅机关党办和驻厅纪检组。年终要对上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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