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直党〔2017〕12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各级党组织在落实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中的
职责任务》的通知
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各级党组织在落实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已经厅党组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7年3月16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各级党组织在落实脱贫
攻坚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要求,结合我厅“四包四对”工作机制,为全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现制定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在落实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令》(黔党发〔2017〕5号)、《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调度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进展情况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要求,为认真树立“扶真贫、真扶贫”理念,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落实,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二、职责任务
(一)厅党组及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1.每年听取2次以上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与盘县党政班子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2.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发展;
3.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领1个贫困村、2户贫困户;
4.每年到帮扶联系村开展蹲点调研不少于2次;
5.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篇。
(二)机关党委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拟制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等;
2.负责与帮扶县及驻村工作队协调关于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有关事宜;
3.组织干部职工到结对村开展慰问困难学生、留守儿童、计生帮扶和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活动;
4.每半年组织厅系统基层党组织与结对帮扶村党组织召开1次帮扶协商会,每年与结对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5.负责落实脱贫攻坚和“五千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并按时上报。
(三)基层党委(支部)及书记工作职责
1.每个党委(支部)书记:①具体联系2户贫困户,并建立贫困户档案;②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③每半年至少要进行1次走访,春节前要对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
2.每个党委(支部):①要牵头对接1个贫困村,并协助制定脱贫攻坚计划;②每半年至少到结对村开展1次政策宣讲;③每半年至少与结对村党支部召开1次扶贫工作推进会;④每年与结对村党支部共过1次组织生活;⑤春季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⑥有专业人才的党委(支部),每季度至少到结对村开展1次专业技术服务;⑦按照要求,积极发动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助推扶贫活动。
3.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投身于脱贫攻坚工作行动,按照党组织要求,积极参与各项帮扶工作和捐款捐物。
(四)厅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厅领导班子与帮扶联系点党政领导班子召开联席会议。
2.牵头做好帮扶联系工作,落实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中的各项任务。
3.组织制定帮扶工作规划和“一村一策”工作计划。
4.加强对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工作协调会,半年对干部驻村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年终组织对干部驻村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五)驻村工作队副队长职责
1.全面了解实情。深入了解帮扶联系点困难群众情况,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核查核实,督促驻村干部建立结对帮扶台账,有针对性地做好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工作,上报工作计划。
2.推进重点工作。针对当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帮助分析原因,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工作落实。
3.帮助协调沟通。针对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沟通,争取帮助和支持,推动问题解决。
4.管理驻村干部。经常深入村组,了解驻村干部工作开展和在位情况,督促记好民情日记;加强对驻村干部开展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尽力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发挥作用。
5.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要求,坚持每月驻村20天以上;每月组织驻村干部召开1次座谈会,分析工作情况,拟写上报工作信息或简报,收集需要解决的问题,建好台账;每月坚持向厅里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协助当地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工作交流会;每季度筹备召开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六)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职责
1.宣传方针政策。充分运用村里的宣传栏、广播站、远程教育点和进村入户等方式,积极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脱贫攻坚“1+10”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每月1次以上(内容包括宣讲内容、宣讲对象、时间及效果等),有相关的图片和记录(含信息或简报),并在纪实表中有体现。
2.助推经济发展。积极主动协助村级组织查找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制定“一村一策”工作计划及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每月在工作推进表要如实填写召开会议的时间、探讨的主要问题、制定的帮扶思路及措施和完成时限。
3.做实群众工作。精准识别贫困户类别,分门别类建立“一户一策”台账,针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指导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动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及时了解当地存在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善于运用国家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和谐稳定。每月化解矛盾纠纷对象、简要情况、处理结果等要做好登记。
4.加强农村党建。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协助抓好“两委”班子建设,培养后备干部,帮助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协助村里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和文明村寨创建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推进“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增强村级党组织活力。
5.助推精准扶贫。围绕“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脱贫攻坚“1+10”文件精神,结合美丽乡村、“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中心工作,抓好项目落地,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同时,协助做好支部帮村、支部书记牵头帮扶、专业人才和党员干部进村服务等工作。
6.帮助释疑解惑。要深入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建立群众“谈心室”、“说事室”,全方位了解群众诉求,重点走访排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基层政权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帮助办实事解难事。
三、工作机制
1.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要求,厅领导班子与帮扶联系点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结合帮扶工作推进情况,帮助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实行干部驻村制度。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每月坚持驻村20天以上,进村入户了解实情,记好民情日记、建好问题台账,制定帮扶计划,实行面对面指导、实对实帮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完善帮扶工作制度。针对帮扶联系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帮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帮扶目标,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时限,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4.定期汇报工作制度。驻村干部坚持住在村里,每月对工作情况进行梳理,记好工作推进表,并将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向驻村工作队汇报;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将全体队员所面临的困难及问题进行梳理,建好问题台账。
5.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八比八看八评”要求,每年对驻村干部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反映等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建立考核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四、具体要求
1.落实责任。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保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搞好保障。各派出单位要关心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在基层工作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派出单位按55元∕人∕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为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年组织1次体检;二是每月为驻村干部报销2次往返车票(派出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给开车前往驻村点的干部每月报销不高于2次往返车票的燃油费);三是驻村干部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费用,凭发票按1200元左右实报实销;四是驻村工作队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的食宿问题,按1000元左右,凭发票实报实销;四是其他未尽事宜,根据驻村工作需要,应当给予支持和报销。
3.宣传表彰。对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帮助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等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归纳、提炼,形成制度;厅机关将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作为将来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党委办公室2017年3月16日印发 |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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