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直党〔2015〕15号
关于做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命名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在庆祝建党94周年之际,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命名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命名和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对象
参加命名和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对象为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对象为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的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命名和评选表彰名额
1、“五好”基层党组织命名名额
拟命名省环保厅“五好”基层党组织12个。
2、 学习型党组织命名名额
拟命名省环保厅学习型党组织3个。
3、 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额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0名,厅机关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名,直属单位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人以上的党支部推荐2名。
4、 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
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40名,每个基层党支部可推荐1名,设党委的单位可在党委班子成员中推荐1名。
5、 学习型党员表彰名额
拟表彰学习型党员40名,每个基层党支部可推荐1名。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五好”基层党组织条件
1、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接受监督;主要领导民主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目标一致、思想统一,相互支持、互相配合、战斗力强,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率作用发挥好。
2、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载体新颖,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党员在推进本部门(单位)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生产和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妇女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3、工作机制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反馈社情民意的渠道畅通,党风政风清正,工作行为规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4、工作业绩好。认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有序,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把上级的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和改革稳定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推进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使本部门(单位)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各项规定,保障党员群众权利,思想政治工作措施有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党员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
5、群众反映好。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群众观念强,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好,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民办好事、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学习型党组织条件
1.树立先进学习理念。党员干部认同学习的共同愿景,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性,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积极支持和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制定目标任务。党组织制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
3.科学安排部署。根据厅机关党委的总体部署,制定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以及对阶段性重大学习作出计划安排,针对性强。
4.抓好集中学习。抓好党组织每月一次党员会开展集中学习制度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活动,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年度学习内容。
5.严格个人学习管理。个人学习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阅读书目。有学习笔记(普通党员1万字以上,领导干部党员2万字以上,对学习的内容及时间有详实的记录)。有学习成果,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6.开展丰富多彩学习活动。开展读书活动,按照阅读书目的规定,组织学习和交流,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大力宣传典型,营造学习良好氛围。
7.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按照规定要求,选派推荐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抓好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培训。
8.加强实践锻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9.群众认同。党组织和党员作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工作认可,无不良突出问题反映。
10.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成果转化途径和机制,形成新的思路、方法和举措,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改进。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坚定,乐于奉献,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立足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坚持勤奋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坚持勤奋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做到办事提速高效、服务求好创优,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做出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或环保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坚持“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党性强,作风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2、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围绕促进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敢于担责、勇于担待、敢闯敢干,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走前头、作表率。做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有思路、有实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推进本单位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群众、为基层服务,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学习型党员条件
1、学习意识好。有比较强烈的终身学习意识,能自觉树立终生受教育的观念,勇于虚心学习,奋发向上,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2、学习精神好。时时处处讲学习,爱学习,善学习,有昂扬向上、求真务实的学习精神;时事政治及时学,业务理论持续学,使学习成为充实生活和个人工作需要的自觉行为。
3、学习能力好。有较系统的学习规划,能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自学能力强,能掌握比较适宜的学习方法;善于学习,能适应新形势发展、新常态需求和岗位工作需要,及时掌握好现代教育的有关技能和本领;自学做到了“三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学书目;学习研讨时时踊跃发言,见解深刻,启发性强;
4、学习纪律好。能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学习要求积极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不迟到、不缺席,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个人重大事项)能事先请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模范执行学习纪律。
5、学习成效好。年度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学习任务,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得到较大提高,能在工作岗位上学以致用,创造新的工作业绩。
四、评选表彰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推荐评选表彰奖项。推荐前,要注重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其中,对推荐表彰的个人,还要征求厅纪检监察室对推荐对象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研究确定。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并提交党组审定。
3、进行公示。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党组审定的拟命名和表彰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4、命名表彰。在今年“七一” 建党94周年之际,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对““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进行命名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总结党建工作的过程,营造学习身边先进、宣传先进典型、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3、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需将书面推荐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档)于6月23日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推荐材料包括:
(1)审批表;
(2)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
联系人:李林霏
联系电话:5569089
电子信箱:gzhjbhtdb@sina.cn
2015年6月15日
黔环直党〔2015〕15号
关于做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命名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在庆祝建党94周年之际,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命名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命名和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对象
参加命名和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对象为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对象为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的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命名和评选表彰名额
1、“五好”基层党组织命名名额
拟命名省环保厅“五好”基层党组织12个。
2、 学习型党组织命名名额
拟命名省环保厅学习型党组织3个。
3、 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额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0名,厅机关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名,直属单位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人以上的党支部推荐2名。
4、 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
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40名,每个基层党支部可推荐1名,设党委的单位可在党委班子成员中推荐1名。
5、 学习型党员表彰名额
拟表彰学习型党员40名,每个基层党支部可推荐1名。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五好”基层党组织条件
1、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接受监督;主要领导民主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目标一致、思想统一,相互支持、互相配合、战斗力强,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率作用发挥好。
2、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载体新颖,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党员在推进本部门(单位)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生产和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妇女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3、工作机制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反馈社情民意的渠道畅通,党风政风清正,工作行为规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4、工作业绩好。认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有序,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把上级的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和改革稳定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推进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使本部门(单位)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各项规定,保障党员群众权利,思想政治工作措施有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党员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
5、群众反映好。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群众观念强,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好,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民办好事、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学习型党组织条件
1.树立先进学习理念。党员干部认同学习的共同愿景,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性,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积极支持和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制定目标任务。党组织制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
3.科学安排部署。根据厅机关党委的总体部署,制定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以及对阶段性重大学习作出计划安排,针对性强。
4.抓好集中学习。抓好党组织每月一次党员会开展集中学习制度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活动,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年度学习内容。
5.严格个人学习管理。个人学习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阅读书目。有学习笔记(普通党员1万字以上,领导干部党员2万字以上,对学习的内容及时间有详实的记录)。有学习成果,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6.开展丰富多彩学习活动。开展读书活动,按照阅读书目的规定,组织学习和交流,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大力宣传典型,营造学习良好氛围。
7.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按照规定要求,选派推荐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抓好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培训。
8.加强实践锻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9.群众认同。党组织和党员作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工作认可,无不良突出问题反映。
10.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成果转化途径和机制,形成新的思路、方法和举措,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改进。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坚定,乐于奉献,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立足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坚持勤奋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坚持勤奋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做到办事提速高效、服务求好创优,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做出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或环保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坚持“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党性强,作风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2、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围绕促进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敢于担责、勇于担待、敢闯敢干,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走前头、作表率。做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有思路、有实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推进本单位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群众、为基层服务,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学习型党员条件
1、学习意识好。有比较强烈的终身学习意识,能自觉树立终生受教育的观念,勇于虚心学习,奋发向上,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2、学习精神好。时时处处讲学习,爱学习,善学习,有昂扬向上、求真务实的学习精神;时事政治及时学,业务理论持续学,使学习成为充实生活和个人工作需要的自觉行为。
3、学习能力好。有较系统的学习规划,能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自学能力强,能掌握比较适宜的学习方法;善于学习,能适应新形势发展、新常态需求和岗位工作需要,及时掌握好现代教育的有关技能和本领;自学做到了“三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学书目;学习研讨时时踊跃发言,见解深刻,启发性强;
4、学习纪律好。能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学习要求积极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不迟到、不缺席,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个人重大事项)能事先请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模范执行学习纪律。
5、学习成效好。年度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学习任务,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得到较大提高,能在工作岗位上学以致用,创造新的工作业绩。
四、评选表彰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推荐评选表彰奖项。推荐前,要注重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其中,对推荐表彰的个人,还要征求厅纪检监察室对推荐对象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研究确定。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并提交党组审定。
3、进行公示。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党组审定的拟命名和表彰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4、命名表彰。在今年“七一” 建党94周年之际,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对““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进行命名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总结党建工作的过程,营造学习身边先进、宣传先进典型、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3、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需将书面推荐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档)于6月23日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推荐材料包括:
(1)审批表;
(2)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
联系人:李林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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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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