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评估〔2010〕31号
关于加强"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
保卫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部:
为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国庆佳节,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中心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如下:
1、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意识,加强安全监督,做好应急预案,落实节日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国庆节
2、各科室在放假前务必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外出人员要请假报告,并注意个人安全、遵纪守法。
3、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事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节日期间,一律不准公车私用,特别是外出旅游,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出行,并注意行车安全。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6、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大厅值班电话:0851-5563314。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庆节 放假 安全 通知
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0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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