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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平台有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2 14:23:17 来源:省环境监察总队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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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环境监察支队:          

为加快推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进展,及时掌握各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部建立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平台,现就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事项     

1、        平台登陆     

各市(州、地)登陆权限已经由省级操作员分配完毕,     

填报员直接登陆页面,输入初始口令“JKGZJD20100405”即可完成登陆,登陆后选择“地市级用户登陆”,选择所在市(州、地)后,填写填报人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密码(密码已经填报即作为以后用户登陆密码,原初始口令不在使用,务必谨记)等资料后,即可登陆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工作。     

2、        填报内容     

根据环境监察局要求,填报企业数应大于2005年国控企业数量,我省统一要求以2010国控企业名单(可在贵州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污染源自动监控栏下载)为基准,将所辖区域内所有已完成自动监控建设的2010年度国控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含非国控)填报。具体填报内容见附件填报指标说明。     

    3填报方法     

   A、 登陆平台后,首先对照国控企业名单检查平台已嵌入企业名单是否完整,将缺少部分进行添加,因企业重复将造成自动统计错误,务必谨慎添加。确定企业名单后,再行右栏详细信息填报。       

B、详细信息填入。首先要确认右栏已内嵌信息的准确性。例如数采仪名称型号栏内嵌信息大部分为错误信息,请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加以更正。因我省200520062008年名单相同,如属上述年度名单,勾选2005年。“最近一次数据有效性审核时间”以最近一次监督性监测时间为准。“是否报送验收材料”选取“已报送”。其他具体填指标,见附件说明。     

C、“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进度明细查询”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进度汇总”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进度录入”基础平台上自动生成,不需填报。     

二、要求     

1、按照《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平台操作及有关指标说明的函》(环监函[2010]2号)要求,此项工作首次填报应在                4月      10日     前完成,因文件发送延误,并考虑首次填报需收集企业现场端有关信息,故将此项工作完成时限延缓至           4月      15日     (已请示环境监察局),望各市(州、地)接此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抓紧实施,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愈期不能完成首次填报工作的,环境监察局将全国通报,将影响我省能力建设达标考核评分值。     

2、因填报数据已经提交即作为对我省能力建设的考核依据,全国通报,并直接影响我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达标考核分数和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达标考核分数,请准确核实后再行填报,谨防错报、漏报。     

3、在进行企业现场端有关信息收集过程中,一并将企业所有监测断面监测设备的验收申请、验收意见(复印件)收集整理上报至我队,由我队统一上报至环境监察局。     

4、当前我省自动监控工作主要内容为国控企业自动监控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建设、数据上传至原省控平台企业的传输协议改造等几方面工作,主要存在着进度缓慢,传输质量不高、监测因子不全等问题,各单位需进一步加大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力度,严格按时限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5、填报工作为动态性长期工作,各单位须明确固定人员负责实施,首次填报后,结合本单位建设、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填报。     

附件: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平台操作及有关指标说明的函     

            

填报事项咨询电话:0851-5565499       

联系人:孙中发     

            

            

            

            

                    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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