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落地见效,8月29日至30日,生态环境部法规司副司长韩敏率队赴我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赴黔南州福泉市瓮福集团发财洞现场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3.18”废水泄露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现场修复情况,并听取了公司负责人的现场情况汇报。
在贵阳市清镇环境资源审判庭,调研组一行与省生态环境厅、清镇市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双方围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及审判情况等进行了交流,并重点就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方面遇到的鉴定评估、资金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清镇市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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