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将赤水市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6年2月,赤水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复核评估,标志着赤水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协同推进上再获国家级认可。
近年来,赤水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核心,持续巩固“两山”建设成效,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特色之路。

赤水城区全景
深化“十治”举措
久久为功厚植生态底蕴
赤水市始终牢记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嘱托,聚焦“一江碧水交下游、一片蓝天还百姓、一地净土归自然、一城美景靓四季、一律项目守红线、一帜独树耀全国”的“六一”目标,纵深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岸、治山、治城、治乡、治塑、治心”“十治”举措,持续擦亮赤水生态底色。
健全机制,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第一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环保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全国首个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司法保护与科学研究中心落户赤水。创新建立“生态司法+碳汇”机制,推动侵权人认购“丹青碳票”实施补植复绿。建立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领导包保“战区”、干部包保乡镇,有效织密生态环境防护网。
精准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硬仗。坚持“丹青赤水,拒绝污染”,严把项目准入和污染排放关口,以更高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8%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91.1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赤水河、习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生态环境质量长期保持一类水平,先后荣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市、中华环境奖、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等称号。

赤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
系统治理,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严格管控844.29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率先实行长江流域(赤水段)全面禁渔,建成“无人机+视频监控+断面监控+巡逻值守+日常保洁”立体化监管体系,依法拆除砂石码头、网箱养殖、商业趸船,有序退出小水电56座,全面完成渔民转产上岸。全市森林总面积达22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2.51%,稳居贵州首位、全国前列。水土保持率达94.8%,位列全省第一,凤凰沟小流域治理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成全省第二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贵州赤水站(森林),赤水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列入全省典型案例推广。先后获得“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贵州省森林城市”“贵州省园林城市”等殊荣,成功创建贵州首批全球“自然城市”。

长江一级支流——赤水河(赤水段)
践行“两山”理念
守正创新扩增生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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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大瀑布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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