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榕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深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更好服务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先后给各分管县领导致信5份,给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写信12份,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写信18份。
截至目前,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林业及属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的5个问题整改现场核查组完成了对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80个问题、省级“处长包县”发现40个问题、从严排查发现58个问题的“回头看”工作,并及时将新发现问题反馈至县整改办,由县整改办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牵头整改部门,不断巩固拓展前期整改工作成效。共17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1个,完成率90.4%。相关问题整改销号材料已完成收集归档。
结合《榕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将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主动发现、主动整改一批本行业本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在本次中央督察中,全县不出现典型案例等重大的、颠覆性的问题,不出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突破底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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