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人民政府申请,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规定,2021年4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自然处组织相关专家在清镇市对《清镇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进行评审。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人参会。
清镇市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汇报了该市创建工作进展和规划编制情况。与会专家和领导对《规划》文本及清镇市生态示范创建现状、差距分析、未来规划等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提出了相关文本修改和下步工作建议,原则通过了《规划》评审。省生态环境厅对清镇市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
评审会前,相关与会人员还前往广铝赤泥固废渣场、东门河治理工程娃娃桥污水处理厂、城区垃圾中转站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清镇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的评审通过,标志着清镇市正式步入了创建流程,是生态环境部2019年修订出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后的我省首家创建主体,也是“十四五”开局首家提交规划、正式进入创建程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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