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输变电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规范输变电项目监管,在分管副厅长的具体指导下,2020年11月19日至25日,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处长林晓珊带队对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在黔东南和黔西南境内输变电项目开展现场勘查,并以此为契机,在南方电网超高压公司的反馈会上,邀请了贵州省南方电网公司开展座谈。
检查组对黔电送粤500千伏施秉至贤令山输变电工程、贵州至广东第二回正负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和正在建设调试中的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昆柳龙直流)输电工程项目及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辐射处负责人对南方电网超高压公司项目环评、敏感点拆迁、环境监测、自主验收等执行情况提出了要求。
在座谈会上,南方电网超高压公司和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介绍了在贵州省境内开展的输变电项目管理情况,特别针对机构设置、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厅辐射处相关同志对本次超高压输变电项目现场检查和全省核与辐射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听取汇报后,辐射处负责人谈了两点体会:一是形势和发展所需。电力事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务必要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以实现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使命和担当。电网行业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等方面肩负着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因其行业特殊性及独家经营的特点,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抗疫情稳经济更是电网行业的使命和担当。辐射处负责人就输变电项目管理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输变电项目管理。“黔电送粤”是国家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的重大工程,是持续巩固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和广东对口支援贵州的重大举措,作为民生工程,务必要提高认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输变电项目辐射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规范管理,提升输变电管理水平。通过前期的环境风险排查发现,员工未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到位,今后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规范档案管理,对全省输变电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加强沟通与调度,做好输变电项目事中事后自我监管。及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主动服务,做好环境敏感区域管控工作,防范化解邻避效应。四是加大宣传,协助做好居民信访投诉工作。因电力事业飞速发展,居民对电磁辐射知识认识不够,导致“邻避效应”突出。今后要加强输变电电磁辐射知识宣传,积极主动告知变电站周边环境电磁环境水平,对存在重大变更的项目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监督权,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预防化解“邻避效应”。
检查组在黔东南州镇远县松明村实地查看项目线路环境敏感区域和监测情况
检查组现场检查黎平 500kV 变电站运行管理情况
检查组现场检查兴仁换流站运行管理情况
检查组现场检查兴仁换流站环保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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