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直排
请问准保护区是否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发布时间:2023-09-18 09:48 来源信息: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鉴于上述保护区规定,准保护区原则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