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什么是环评、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2021-09-22 11:17
来源信息: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3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在大连会议上要求贵州省作好环评、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环评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将排污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内容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统一进行技术评估和审批,实现“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查、一次性审批”的便民、利民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