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9.1%,88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9.2%。优异的成绩背后是我省从以下六个方面发力,全方位打造贵州“气质”。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强化预报预警和联动管控。加密开展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余量、短临滚动预报,及时提醒、指导相关市(州)开展空气质量管控。强化环境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加强春节、中元节和春耕秋收等特殊时期污染管控指导。
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继续组织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启动全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问题排查,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2%。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累计达到1.7万吨,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累计达到0.4万吨。
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汽车环保免检、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制度。加强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在各地柴油货车通行主要路段累计建成机动车道路遥感(黑烟)监测抓拍设备72个。常态化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查和加油站油气排放检查。
强化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治理。聚焦群众身边的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尤其是反复投诉、长期未解决的问题,推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餐饮油烟和噪声领域污染整治。开展中高考、公务员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制定《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行政依据。修订《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两项地方标准,开展重点区域降尘考核,强化建筑施工达标排放监管。同时加强提醒监督,严禁出现“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
强化帮扶督导。对全省9个中心城市开展常态化移动走航监测,科学解析污染成分及原因,研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建议。结合各地实际,针对性分析污染形成、扩散及影响路径,指导优化污染防控,确保各项措施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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