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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群众家中积攒了一些废旧电池,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4-03-12 10:42:01 来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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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所说的废旧电池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上使用量较多的一次性干电池,如日常说的1号、5号等干电池;另一类是以铅酸蓄电池为代表的废可充电电池,如汽车电瓶等。一次性干电池目前已经达到无汞和低汞的生产水平,该市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将废一次性干电池与生活垃圾一起混和填埋,这是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的。废可充电电池这类废旧电池因为污染危害程度大,国家将其列为危险废物,要求集中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置。为了防止回收、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发生,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建设审批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目前,该市可对此类电池进行集中回收,定点处置,杜绝分散的二次污染。同时,也呼吁相关的废物产生单位积极配合,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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